一名運輸工人去年1月為5,000元酬勞,在尖沙咀一賓館的男廁內放置假炸彈,並致電999報案中心報案;被告早前承認「炸彈恐嚇行為」罪。法官判刑時指,現今國際時局緊張,炸彈不論真偽都會引起社會混亂,雖然被告報稱無政黨或宗教聯繫,但不排除背後主事者有政治和宗教動機,法庭不能輕判,判被告入獄2年。當日香港法輪功部份學員正在賓館內舉行修煉心得交流會,警方要疏散賓館內所有人;而賓館外有多個包括「青關會」等中共外圍組織在場滋擾。
被告陳基成,34歲,承認在2016年1月17日於尖沙咀龍堡國際賓館男廁內放置假炸彈。他表示自己是為了5,000元酬勞犯案,並承認一項「炸彈恐嚇行為」罪。被告求情時表示,自己因抵受不住金錢的誘惑才犯案。辯方律師稱沒有證據指他有份策劃行動。
案情指,當日早上約11時,999報案中心接到來電,稱賓館內有3個炸彈。而賓館內的清潔女工也在一個男廁的水箱上發現一個由幾張紙包住的物件,上面有一個正在運行的計時器,於是報警。警方連同消防到場後,疏散整個賓館內所有人員,包括在宴會庭內參加心得交流會的千餘名法輪功學員。
警方派出拆彈機械人引爆可疑物品後,拆彈專家發現炸彈內共有5個卡式石油氣罐,認為是模擬簡易爆炸裝置。
貪五千為「阿B」放炸彈
警方追查報案中心的電話後,在2016年2月24日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稱收了一名叫「阿B」的人5,000元,並答應他將「一些東西」放進廁所,又說當日事先在官涌街市旁的公園與「阿B」交收炸彈及金錢。
上周六(本月4日),區域法院法官判刑時表示,相信被告沒有政黨或宗教聯繫,但因事件中受阻的團體是法輪功,不排除背後策劃的人有政治、宗教動機。鑑於國際時局緊張,不論是真炸彈或是假炸彈,都會令公眾混亂、擾亂公安,令政經、文化和社交活動受阻,甚至癱瘓。法官認為,要阻嚇帶有恐怖主義色彩的活動,亦要告誡無知愚昧的人不要受金錢引誘犯事,故判被告監禁2年。
青關會頭目成員場外滋擾
事發當日,大批在過去數年持續滋擾法輪功活動的「青關會」成員,以及其它受中共江澤民派系操控的香港外圍組織在賓館外滋擾,並企圖衝入賓館,但被制止。警方事前也派出警員在場戒備。
專門在法輪功大小活動期間指揮干擾的多名青關會主要頭目都有在場,包括青關會主席洪偉成、宣傳部部長肖小容、宣傳部副部長張柳清、還有恆常在各區法輪功真相點干擾的頭目陳建華。每日在尖東真相點講述法輪功遭中共迫害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張女士認出,常到尖東干擾的青關會成員周美美、沈玲也都有在場搗亂。
本報記者在場拍攝時,有青關會成員聲言要把事件「玩大」,「有幾堅你同我玩幾堅」。
青關會全名為香港青年關愛協會,在特首梁振英上任前不足一個月,開始侵擾香港法輪功學員的講真相活動。根據總部設在美國的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國際)於2012年8月發表的調查報告稱,青關會既是中共迫害法輪功政策向香港的延伸,也是打壓香港在一國兩制名義下所保留的部份言論、表達和信仰自由的重要措施。其幕後指揮者是以周永康為首的蓋世太保機構──中共政法委,香港幕後人物則是有地下黨員之稱的梁振英。據悉,梁聽命於一手扶植他上台的江派香港大總管、前中共國家副主席曾慶紅。
法輪功促警徹查背後主腦
香港法輪佛學會發言人簡鴻章說,法庭對擺放假炸彈的犯罪人士作出了適當的懲處,對參與恐怖活動的人士有一定阻嚇作用,但背後策劃事件的黑惡勢力及參與犯案的其他幫兇卻仍然逍遙法外。他敦促警方及有關方面徹底追查,將參與這宗嚴重恐怖事件的其他不法之徒繩之以法。
簡鴻章同時指出事件的根源:過去4年多以來,侵擾、破壞包括法輪功真相點及相關活動的違法暴力事件不斷發生,都涉及包括青關會等中共外圍特務團夥,都是有預謀、有計劃、有組織的犯罪行為,採用的是文革式批鬥、謊言污衊、煽動仇恨等手法,企圖製造社會混亂,追根溯源,都是配合與奉行中共江澤民集團培植的特首梁振英的亂港政策,背後牽涉更龐大的力量。然而,少數公職人員包括警務人員,卻懾於權勢,或出於其它利益的考慮,放棄了維護正義良知的應有立場,對惡黨團夥採取迴避、遷就、姑息、縱容甚至配合行惡的態度,助長了黑惡勢力的氣焰,終於釀成了這宗危害公眾安全、破壞港人基本權利自由的嚴重恐怖事件。這是有關方面需要吸取的沉重教訓,不能再助紂為虐了。
簡鴻章表示,當局繼續追查事件的線索是清晰可見的。他強調,香港要走向美好的未來,就必須結束梁振英相關團夥黑幫亂港,法辦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集團血債幫的元兇要犯,其中包括梁振英,這是眾望所盼的。
議員:法庭應要求警跟進
對於放假炸彈案兇徒被判處2年監禁,一直關注法輪功反迫害活動的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認為反映事件嚴重性,「法庭認為這是一個很嚴重的罪行」。但未必能杜絕這類罪行,「始終大家還沒很清楚地掌握根源在哪裏;法庭的判決重的話,將來付的代價更大,從而警惕切勿犯事。」
他又對未能找到幕後指使者感可惜,又說法庭應該知道案件嚴重程度,但對沒有藉此機會要求警方跟進感到可惜。「誰給5,000元給犯罪者讓他報假案和恐嚇?在香港的程序裏,除非是法庭提出要求警方進一步跟進,否則案件就到此為止。」
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指判刑雖重,但不一定有阻嚇作用,「知道全世界都在說恐怖襲擊,你說是否有很大的作用這很難說,對那些不在意不怕判刑(的恐怖份子),都是視死如歸,作用就不大。通常都是這樣子,就找一個替死鬼,或找『蝦毛』,真正的主腦就逃之夭夭。」
前西貢區議員林咏然則說法官判決公正,認為對這類罪行要嚴厲對待和執法,「不論任何人做這些破壞法治的事是不可接受的。法官不會說政治的問題或者背後的政治考慮。不過從這件事情引申的就是『有錢能使鬼推磨』,用錢請敢死隊去破壞正常活動。」
他相信判2年監禁有阻嚇作用,但是還要加強宣傳,「特別現在的人為了一點利益就出賣良心去破壞法治、社會秩序和(傷害)不同政見的人,希望這件事起到阻嚇的作用。」
他對無法找到主謀感無奈,「很多襲擊和傷人的案件,是找不到真兇的,只能針對下手的那一個,香港很多大型襲擊的案件也沒法追查最大幕後的主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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