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中全會今年10月確立了「習核心」的地位,意味著「江核心」勢力出局、習近平權力的進一步集中。隨後,習近平當局緊鑼密鼓地出台一系列重磅文件,改變前黨魁江澤民時期的多個禍國政策。

11月27日出台《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糾正江澤民當政時惡化的官商勾結問題;28日,起草《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針對江澤民當政時耗巨資建立的龐大的「金盾工程」及之後中共相繼建立的對13億國民全方位的監控系統。

11月30日,審議規範黨和國家領導人有關待遇等文件,「敲打」江澤民等中共退休元老的「老人干政」;同日,國務院發文《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針對江澤民時期頻發的警察暴力執法問題,規範輔警工作。

12月2日,平反聶樹斌冤案,牽出江澤民時期的國安部長許永躍和河北省原政法委書記張越等人。前中紀委書記尉健行的秘書王友群認為,江澤民是聶樹斌冤案的罪魁禍首。

出台保護產權文件 給民企吃定心丸

11月27日晚,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發佈《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涉及解決八個方面的產權問題,包括:私有產權保護不力、企業特別是民企過去的經營不規範問題、涉案財產處置隨意牽連合法財產、房屋土地70年使用權到期後續問題、飽受詬病的強拆強遷、國資「蛀蟲」、侵犯智慧財產權成本過低等方方面面。

這是習近平於10月底成為中共「核心」後發佈的一份重磅文件,官方解讀稱,這是當局「首次以中央名義推出產權保護的頂層設計」,8月底經中央深改小組會議審議通過,三個月後才全文公佈。

《意見》裏面寫道:「嚴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在新舊法之間從舊兼從輕等原則,以發展眼光客觀看待和依法妥善處理改革開放以來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不規範問題。」尤為外界關注。

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在京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兩份有關產權保護的司法文件,文件也特別提到,要客觀看待企業經營的不規範問題,對定罪依據不足的依法宣告無罪。對「改革開放」以來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因經營不規範所引發的問題,嚴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從無、從舊兼從輕等原則,依法公正處理。對雖屬違法違規但不構成犯罪,或者罪與非罪不清的,應當宣告無罪。

當局微信公號「俠客島」解讀時表示,推出如此重要的改革的時機是將於本月在北京召開的一年一度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背景則是「今年以來,民間投資意願懸崖式下降。比如1—5月,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僅為3.9%,創下了2000年5月,也就是十六年以來的新低。」「國內民間投資意願一降再降,同時民間投資外流現象上升。」

出台完善的產權保護制度被廣泛認為是特赦中國民企原罪,給民企老闆吃定心丸,為下一步經濟改革注入新動力。

為甚麼特赦中國民企原罪?

所謂民企「原罪」,指民企在早期發展中,普遍存在違反政策、違法或違背道德的行為。當局為甚麼此時要在全國範圍內特赦民企原罪?

有報道指,習近平上任後的鐵腕反腐,在處理官場貪腐危機的同時也波及一些有著「原罪」的民企。在經濟下行壓力增大的背景下,讓以經濟增長為最主要合法性的中共有所顧慮。

另一重要原因則要歸咎於過去十多年江澤民掌權時,以色情、貪腐治國,使社會道德淪落、官場貪腐無極,官商勾結已經滲透到角角落落、方方面面。

江澤民為了鞏固個人權力收買人心,放縱各級官員「悶聲發大財」,中飽私囊。江澤民家族及其權貴集團更是趁機大肆攫取國家財富,佔據了絕大多數的中國大型國企。其中江澤民兒子江綿恆控制著中國的「電信行業」及上海眾多重要的經濟領域。曾慶紅家族和周永康家族控制著中國的石油行業,非法獲得龐大的經濟利益⋯⋯

而在習近平這幾年的強力反腐中落馬的高官幾乎都是江澤民時期肥起來的巨貪,動輒數億、數十億。幾乎每一個巨貪後面都有一個或多個「金主」,其中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有商人丁書苗;周永康有四川涉黑億萬富豪劉漢;薄熙來有大連實德原董事長徐明;令計劃夫妻有北大方正前高管李友等。

其中,周永康的馬仔劉漢的漢龍集團涉足能源、礦山、地產、跨投,擁有鈾礦、鉬礦、銅礦、金礦等30多家企業,身價數百億。雲南價值5000億的蘭坪鉛鋅礦,由於周永康的過問,劉漢僅以10億就控股60%。

令計劃夫妻同北大方正前高管李友、魏新等人官商勾結。令組建的官商勾結的龐大網絡「西山會」傳獲李友及其方正集團出巨資支持。有消息稱李友曾通過令計劃家人控制的一個帳號共轉帳370億元。李友近日被判囚四年半,罰款逾7.5億元。法院指他有重大立功表現,分析指與令計劃家族有關。

此外,已倒台的國安部前副部長馬建也曾受李友賄賂。而馬建和河北政法委書記張越,又同政泉控股實際控制人、神秘富商郭文貴結成「盤古會」同盟。郭文貴借張越及馬建等人之手,動用政法強力國家機器參與商業利益爭奪。多位與郭文貴有利益糾紛者均有被河北政法系統控制甚至刑訊逼供的經歷。

美國華裔政治學者裴敏欣最近出版《中國權貴資本主義——政權衰敗的動態》一書,剖析了中國全國性腐敗的重要起源。他發現上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的腐敗案件大多數呈現「窩案、串案」的形式,而90年代開始的產權改革是這些「窩案」和「串案」出現的主要驅動力。

在獲得產權的過程中,官員們互相勾結,讓原本產權不明的資產變為有所有權歸屬。典型的貪腐案通常是由私營企業主藉由賄賂官員來獲得一片資產的所有權的過程。裴敏欣研究了上世紀90年代以來在中國發生的260起「窩案」和「串案」,案件涉及各個官僚機構,盤根錯節。

如此範圍和如此廣度、深度的官商勾結必然涉及到不得不同中共各級官員打交道的中國民企,諸多民營企業在原始積累過程中帶有不可告人的原罪。習近平上任後的反腐行動中,也波及到一些有著「原罪」的民企。

時事評論員石實表示,江澤民當政時貪腐實在太過嚴重,不可能把所有這些民營企業家都抓起來,只能出台文件赦免部分企業的原罪。同時由於中國大陸經濟不好,當局試圖以依法治國的辦法留住人心。

習近平強調「親」和「清」 試圖改變官商勾結情況

習近平上台後,在展開反腐運動的同時,也試圖改變這種腐敗到骨髓的官商勾結。習近平曾在多個場合痛批官商「勾肩搭背」,強調不能以權謀私、搞權錢交易。

2016年中共全國政協民建、工商聯委員聯組會上,習近平提出了以「親」和「清」為內容的新型政商關係,引起媒體廣泛報道。按照中共自己的話說,所謂「親」,就是要「坦蕩真誠同民營企業接觸交往」;所謂「清」,就是「同民營企業家的關係要清白,不能以權謀私,不能搞權錢交易」。

有媒體指,現行的中共人治體制,為官商勾結泛濫奠定了基礎。權力沒有鎖入籠子,那些官員隨便一個批示就可以讓人一夜暴富或者讓人傾家蕩產,在此情況下,誰敢不向權力獻媚?政商關係的釐清,核心在於制度,而不是依靠道德感召。

知名財經作家吳曉波曾表示:民企「所謂的原罪其實是制度性的原罪。企業家確實內在有一種貪婪性存在,全世界的企業家都是屬於這種狀況。所以,如果不能從制度根本上進行清算,特別是加強經濟治理的市場化、法治化和民主化建設,那麼,官商模式的杜絕將非常困難」。

「唱紅打黑」重創中國民企的信心

國務院產權保護《意見》同時強調對私有產權的保護,指「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

過去十多年來,私有合法資本被公權力(政府、官員、公檢法機構)非法侵佔的情況每天都在大量發生,比如飽受詬病的強拆,多地招商引資後關門打狗,造成大量冤案。

最具代表性的則是薄熙來下台前在重慶掀起的「唱紅打黑」運動,包括黎強(資產約10億)、陳明亮(死刑,資產約30億)、王能(資產約20億)、彭治民(資產約80億)、李俊(資產約60億)、龔剛模(資產幾十億)等重慶數百名民企老闆均被戴上黑帽子,家破人亡,千億私人財產被沒收,但進入國庫的錢只有9.2億。

「唱紅打黑」重創中國民企的信心,造成的移民潮和資金轉移潮至今未退,對中國經濟造成毀滅性打擊。熟悉民營經濟的學者對港媒透露,打黑期間中國有200至300個民企老闆逃亡國外,部分人直至薄熙來下台後才敢回國。

上海知名維權律師鄭恩寵對大紀元記者表示,這個《意見》出台的另一背景,是對《民法總則》起草的分歧作出一個裁判,因為民法總則確實是保護私有財產的。

鄭恩寵表示,「現在不但是手無寸鐵的老百姓,大陸中產階級、白領階層以及擁有幾百萬至上千億的一些民營企業家,他們也對共產黨制度不滿,官民矛盾凸顯。中共自己公佈的數據,民營企業家現在養活了中國70%的就業人員。」

鄭恩寵認為,在習近平主政期間,這個產權制度的綱領性文件不能變成憲法或幾百部商事法律、經濟法律、民事法律等進行重大修改的話,他甚麽事情都辦不下去。◇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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