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手排檔車也有其優點,電池若是死了,只要有人幫忙推車,還是可以啟動引擎。記得在台灣服兵役時,我是用軍用吉普車學會開車的,那些吉普車全都是手排檔的陽春車,電池死掉時,除了可以推車啟動引擎,也可以在車前插入一枝長長的「手搖桿」,用力轉它幾圈,居然也可以發動引擎。 

現在回頭想想,在戰場上,所有軍車應該都可以用如此「原始」的方式啟動,才算是「適應環境」吧。

在美國若是沒有車,除非居住在像紐約市一樣,大眾運輸系統四通八達的地方,不然就等於沒了腳,十分不便。成為有車階級後,還是建議各位得具備一些基本的汽車維修常識,免得在遇到不誠實的修車工時,被他們耍得團團轉。

許多老中入境問俗,到了新大陸後也學會了像一般老美那樣,自己保養自己的代步工具,五、六十年代的車子結構簡單,打開引擎蓋,所有機件一目瞭然地攤在眼前,由引擎上方往下看,還可以直視地面,維修自然比較容易。

我年輕時精力十足,「修車」居然成了Hobby(嗜好),經常以不到一百美元之價,買些車身完整而有些機件故障,但情況不太嚴重的舊車回來,花些時間與小錢修修搞搞,然後以至少雙倍之價錢賣掉,賺取零用金之餘,還累積了不少修車經驗。

雖說是「好漢」不該提「當年勇」,但我還是手癢,要把自己當年的經驗「吹噓」一下。

三十多年前,車子除了大修引擎與傳動軸(Transmission)兩大項之外,其它地方我幾乎都能修護保養,小項目如換機油,換火星塞,補輪胎等,就不必提了,大項目如換新水箱,裝煞車皮,整修化油器(Overhaul Carburetor),換汽缸點火順序鏈(Timing Chain之暫譯),修發電機,裝置啟動馬達,抽換引擎氣閥(Valve),添加冷氣之冷煤等,我全都幹過。

有一次出了個不大不小的車禍,把右前方擋泥板與車門給撞凹了,拿到保險公司的理賠後,為了省錢,我還去廢車場買了舊零件,自己拼湊著換上去呢﹗

可是九十年代以後的汽車引擎,充斥了許多為潔淨空氣而添設的環保設施,數量之多,打開引擎蓋時,已無法由引擎上方直接看到地面,加上各管道縱橫交錯,看得我只有搖頭大嘆「寶刀已老」的份兒。所以我現在除了換換機油,檢查一下各式各樣的油、液是否需要添加之外,其它啥都不敢動!◇(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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