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落案起訴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指他涉嫌在1月港大校委會會議,刑事毀壞、刑事恐嚇等四項控罪。

警方重案組人員前晚約9時,到馮敬恩荃灣寓所將他拘捕。警方指,馮涉嫌在1月26日的示威行動中刑事恐嚇、刑事毀壞、企圖強行進入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四項控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馮敬恩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毋須交出旅遊證件。

港大學生會約見校方的危機小組,會長孫曉嵐表示,校方指有大學成員曾接受警方問話及落口供,校方又曾經向警方就今年1月有校委在沙宣道被學生包圍交報告。她嘗試聯絡校長馬斐森,但對方不在香港。

港大校友關注組發表聲明指,當日校委會會議通過了成立專責小組檢討港大管治架構,作為校委會主席及唯一發言人的李國章會後沒有向學生及公眾詳細交代有關事項,令當晚在會場守候的學生、校友及公眾人士十分不滿。李國章的處理手法惡劣,應為當晚的場面負上最大責任。又相信當晚在場守候要求對話和交代的學生,沒有恐嚇或毀壞大學設施的意圖。他們希望大學管理層能夠捍衛學術自由,守護院校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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