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最高法院第一上訴庭的一名法官周三(2月28日)駁回了特朗普的請求,拒絕在上訴期間停止收取這位美國前總統4.54億美元的民事欺詐案罰款,並拒絕了特朗普提出的允許他交付較少數額的保證金的請求。

這家州中級上訴法院的法官辛格(Anil Singh)裁定,特朗普必須交納全額保證金才能阻止判決執行。但該法官也批准了特朗普的一些請求,包括暫停了一項禁止他從紐約的銀行尋求貸款的為期三年的禁令,這可以幫助他獲得必要的保證金。

特朗普的律師周三早些時候告訴上訴庭,特朗普準備交付一億美元的保證金,認為2月16日判決中的貸款禁令使他無法提供全額保證金。

特朗普的律師在法庭文件中請求提交數額較小的保證金,因為他們正尋求上訴法院下達命令,阻止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的辦公室在這位前總統上訴期間執行判決。但辛格裁定,特朗普需要交付全額保證金,這樣才能自動暫停收款。

按照初審判決,特朗普及其成年子女等共同被告共欠該州4.65億多美元。他們必須在3月25日之前獲得暫緩執行令,即在他上訴期間暫停收款的法律機制,否則他們將被迫支付罰款,或面臨部份資產被沒收的風險。

特朗普的律師們在上訴請求中寫道:「判決金額過高且具有懲罰性,再加上非法、違憲的全面禁止借貸交易的判決,這將導致無法獲得並交付全部保證金。」

詹姆斯的辦公室反對特朗普的提議,稱他的律師幾乎已經承認他「沒有足夠的流動資產來履行判決」。

高級助理副檢察長丹尼斯‧范(Dennis Fan)寫道:「這些正是需要全額保證金或押金的情況。」他說,如果最終維持原判,那麼特朗普現在的提議將使詹樂霞的辦公室和州政府「面臨巨大的資金缺口」。

范寫道:「勝訴的原告有權獲得賠償金,而被告們從未證明特朗普先生的流動資產可以履行判決的全部金額。」

民主黨人詹樂霞表示,如果特朗普無法支付判決的罰款,她將尋求沒收特朗普的部份資產。

特朗普在紐約民事商業欺詐案中被判罰3.55億美元,連同利息,總共將超過4.5億美元。

這項判決於2月23日正式生效,這也為特朗普開啟了為期30天的窗口期,讓他可以付清罰款,或是提起上訴並尋求暫緩執行。

(本文參考了美聯社報道)#

------------------

📰支持大紀元,購買日報: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tores
📊InfoG:
https://bit.ly/EpochTimesHK_InfoG
✒️名家專欄:
https://bit.ly/EpochTimesHK_Colu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