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田永德、韋亞妮和兒子黃星星1月30日自馬來西亞吉隆坡飛抵台灣桃園機場,跳機尋求台灣政府準予緊急暫時中繼避難。不過,2月1日上午三人已經被遣返回馬來西亞。

台灣移民署表示,外來旅客來台轉機,應依其原定航程前往下一目的地。如未前往下一目的地,且未具備入境台灣之有效簽證或許可者,依國際航空慣例及現有法令即予遣返回上一航點。

韋亞妮錄影片對此表示遺憾,她說自己抵台次日(31日)的8點多鐘就去找台灣的移民署,表示自己在大陸被迫害,向台灣政府求助,幫助她們轉到第三國。

她被收了手機、護照、難民證,被欺騙配合工作走程序,但24小時後卻被以非法滯留遣送出境,「七八個人把我強行抬上飛機,直接就把我拖進去,因為我心臟是有問題的,身上發軟了躺在地上了……」

「他們不敢遣送我們回中國,因為他們怕媒體罵他們,因為我有難民證,我也沒有說過要在台灣申請庇難,我只是尋求幫助而已。」

此前,也有滯留泰國的難民前往大陸途中轉機台灣,向台灣政府請求政治庇護。台灣政府確認其政治犯身份後,承諾不會遣返兩人回中國大陸,但需要第三國接收。

在2022年6月20日世界難民日上,數個民間團體敦促台灣政府儘快提出「難民法」草案,並建立尋求庇護者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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