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政府將擴大「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到所有新發展區項目,並修訂換地安排詳情。

有關安排目前適用於「古洞北/粉嶺北」及「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政府原則上會收回所有規劃作發展用途的私人土地,然後撥出作各種用途,包括批售土地作私人發展。不過,對於規劃作私人發展的土地,政府可容許土地業權人在符合條件下,申請原址換地發展,免卻政府收回、清理和平整土地以及日後土地招標工作。

擴大安排後,原址換地的適用範圍,將由私人住宅及商業發展,擴展至包括產業用地、私營社會設施或福利設施用地,具體可供申請的用地將由政府按政策考慮指定。若申請人已擁有指定發展用地內九成或以上的私人土地,政府會考慮收回餘下的第三方土地,並批予申請人統一發展。

在安排下,申請人必須為整塊發展用地補足地價,包括少數第三方土地,政府可透過扣減地價,要求換地申請人建造指定的公共設施。

受影響住戶可選擇上樓 換地申請人承擔開支

至於受換地申請影響的合資格住戶等用地佔用人,除領取安置補償外,政府亦容許他們選擇領取政府提供的安置補償,包括房委會或房協的上樓安排,但換地申請人須向政府,支付所有由政府向他們發放的安置補償,及其他相關開支。

政府稱,修訂安排可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有助減低政府前期的收地及開發成本,並讓政府提早收取土地收益。房屋、產業和其他發展以至公共設施儘早到位,亦能讓市民早日受惠。@

古洞新發展區。(唐健豐/大紀元)
古洞新發展區。(唐健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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