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47人案,其中一名不認罪被告、澳洲公民吳政亨在信件中表示,獄中生活是無盡地折磨心靈,自己想念澳洲。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澳洲總監Daniela Gavshon呼籲,澳洲總理阿爾巴尼斯(Anthony Albanese)在下月初訪問中國大陸時,應要求北京撤銷對吳的指控,並將其釋放。

澳洲廣播公司(ABC)今日(30日)報道稱,通過一名接近吳政亨的消息人士,獲得吳在獄中寄出的信件,信中提到獄中的生活是以無盡無聊(unending boredom)在精神上折磨。他在信中自稱「悉尼人」(Sydneysider),說不斷地想起澳洲,「這個我從13歲起稱之為家的國家」,「我想念帕丁頓(Paddington)的周末市場;我想念在新鎮(Newtown)漫遊尋找便宜貨,或偶爾在那裏看獨立電影時的文藝氛圍⋯⋯但最重要的是,我最想念的是澳洲的人」,並問到「我什麼時候能回到澳大利亞,如果有機會的話?(When can I return to Australia, if ever?)」

報道引述吳的朋友透露,吳截至2021年被捕為止,在香港居住了15年。

面臨最高終身監禁

45歲的吳政亨網名「李伯盧」,擁有澳洲及中國雙重國籍。他被捕後曾一度獲准保釋,但在2021年3月1日出庭時再度被捕。他被指是「47人案」中的5名「主要組織者」之一,他們當中的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已經認罪,只有吳不認罪。

他去年曾經交代「不認罪」的原因,是自問有沒有犯罪,並指「我恐懼,但我不退」。

港府阻澳洲領事探視

澳洲外交貿易部去年2月8日向當地傳媒透露,澳洲駐港總領事館於2021年1月獲香港當局通報,一名澳洲及中國雙重國籍公民因《港區國安法》被捕。但是港府當時拒絕澳洲總領事館向吳政亨提供協助。澳洲駐香港總領事華怡德(Elizabeth Ward)在2021年3月接受香港傳媒專訪時,曾經對未能探訪澳洲籍港人表示關注,促請香港當局尊重《基本法》和國際法賦予的自由和人權。她指總領事館過去一直能探訪持澳洲籍的港人,但港府單方面「改變慣例」,一改沿用多年的做法。華怡德批評港府未有預先通知領事館,更嘲諷港府猶如將「一直以其出色的透明度引以為傲」的做法置諸度外。

港府當時稱中國(共)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除非中國公民已申報國籍變更或申請退出中國國籍並且獲得批准,否則在香港仍被視為中國公民,「通常不得因為持有外國旅遊證件而在香港特區獲得領事保護」。

「47人案」經歷115日審訊,16 名不認罪要受審的被告,已完成作供。控辯雙方正準備結案陳詞,暫訂11月27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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