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9月收回粉嶺高球場「舊場」,將擬建屋的9.5公頃土地,由「住宅(甲類)」地暫時改劃為「未決定用途」,予土木工程拓展署重新檢視日後公營房屋的設計佈局,並接受公眾進一步申述。城規會今(20日)公布完成審議,決定維持土地作為「未決定用途」地帶,並會在今年11月30日法定限期前,將草圖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

城規會稱,備悉香港哥爾夫球會就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法庭早前亦批准暫緩執行有關決定,但表明土木工程拓展署可按有關決定的附帶條件,檢視該用地的擬議公營房屋發展布局和密度。城規會在審議進一步申述時,已採取小心謹慎的態度,考慮法庭決定的相關內容。城規會亦備悉法庭的暫緩決定,在法律層面並沒有阻止城規會繼續進行聆訊,及將草圖提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

下月底前呈交草圖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

城規會表示,在詳細討論後,確認現階段把用地劃作「未決定用途」地帶實屬恰當,因為此只屬過渡安排,並非該用地的永久用途,除可讓土拓署進行相關檢視外,同時亦能應對司法覆核不同的結果,並在此過渡期間為該用地提供合適的規劃管制。

城規會又表示,理解該用地的長遠用途仍須待土拓署的檢視,及司法覆核程序完成後才可確定。日後該用地的任何土地用途改劃會繼續按照《城市規劃條例》推展,公眾亦有機會提出申述。

待司法覆核結果

城規會稱,今次決定是在考慮1,903份進一步申述、三日聆聽會約60名出席人士的口頭陳述,及規劃署和相關部門的意見和回應後作出。

香港哥爾夫球會在7月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粉嶺高球場發展用地的環評報告。高等法院8月開庭審理,香港哥爾夫球會一方稱高球場是文化遺產,場內有80棵古樹,不應興建公屋,認為環評報告是誤導及錯誤,違反政府保育文化遺產及古樹的政策。但是政府一方稱即使環評報告缺失,不代表城規會不會處理,並說香港房屋問題嚴重,政府應避免延誤建屋。

法官終批准暫緩執行申請,直至司法覆核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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