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張曉惠涉嫌與「師爺」陳強利游說25歲青年馬家健承認「企圖販毒」,其後馬罪成遭判囚23年,服刑5年後上訴得直獲撤控罪。張、陳二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陳早前認罪判監3年,張否認控罪,案件今日(10日)於區域法院續審。被告今日選擇不作供,案件押至12月1日結案陳詞,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張曉惠(案發時33歲)涉嫌於2017年1月27日至11月21日期間,串謀馬家健及其他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關於海關販運1,185克可卡因的刑事案件,虛假地表示洪智謙沒要求馬家健接收上述相關案件的郵包,聲稱洪智謙並不涉案。同案另一被告,「師爺」陳強利早前承認控罪,被判監3年。

馬家健上星期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他接受辯方盤問時否認首次與張曉惠會面時表示「大致諗緊認罪」、以及問張可否「一招一放」,亦否認謊稱張沒有給予正確法律意見,以達到推翻認罪目的。

辯方今日表示被告選擇不作供,辯方亦不傳召證人,法官張潔宜將案押後至12月1日作結案陳辭,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DCCC 3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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