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律師張曉惠涉嫌串謀「師爺」陳強利,游說25歲青年馬家健承認販毒,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今(1日)在區院獲裁定罪名不成立。法官張潔宜頒下判詞,認為馬家健口供不合情理,雖然對女被告張曉惠的說法有保留,但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女被告犯罪,故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張曉惠(案發時33歲)涉嫌於2017年1月27日至11月21日期間,串謀馬家健及其他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關於海關販運1,185克可卡因的刑事案件,虛假地表示洪智謙沒要求馬家健接收上述相關案件的郵包,聲稱洪智謙並不涉案。同案另一被告,「師爺」陳強利早前承認控罪,被判監3年。

判詞中,張官裁定馬家健非誠實可靠證人,指其證供「不合情理、不盡不實、不可信」,若馬家健在被捕時,已意識到報酬一事極為關鍵,沒有可能在審訊中忽然忘記,惟他卻被定罪後才說出真相。

張官又引述證供指,辯方指馬家健在庭上承認,自2016年被捕一刻便多次說謊,甚至在本案審訊作供時,依然繼續說謊,聲稱自己代洪智謙收取包裹沒有報酬,直至盤問時才改口。他亦曾坦言,只要是對自己有好處,他會向執法人員甚至法庭說謊,故此拒接納其前後矛盾的證供。

不過,張官表示同樣不接納被告張曉惠供詞,因如她知道馬家健申請推翻認罪決定,理應預計有機會被傳召作證,但卻不小心丟掉筆記,質疑屬「太過巧合」。另外張曉惠所撰寫的答辯商討信,亦無助馬家健減刑,故質疑張曉惠堅稱有向馬提供專業法律意見的說法。

張官表示,未能肯定案發時的會面情況,亦未能肯定張是否串謀協議的一員,故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DCCC3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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