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入社會(上)

「幹嘛哪?!」警察吼道。

老六拍螞蚱[1]的手僵在了牢門外。太突然了!地保在門口提著褲子傻了眼。

「高哥!」韓哥跑了過去。

「喲,磁器!」

班長這話一出,大家揪著的心才落了回去。結果韓哥竟然向那警察要了小半盒煙。警察一走,韓哥蹲下拍住了煙屁,回身領受大家的馬屁。

我問韓哥:「我猜的那三寶真不對嗎?」

韓哥一擺手,老六道出了絕對經典的答案:

看守所,有三寶:
睡覺、小炮兒、放大茅!

原來,這裏每人兩個饅頭是不會扣的,沒多餘的饅頭也餓不死,沒錢、沒手紙也能湊合過,可是一直不讓你睡覺得把人折磨死——晚上連著值班兒,白天去提審,三天就整垮了,這比刑訊逼供還厲害!五天下去不見傷能把人整死!何況睡覺做夢還是監牢裏最大的樂趣,所以第一寶是睡覺。第二寶:管教靠倒煙掙錢,用煙的發放來管理犯人,管住了煙,就能讓犯人聽話,所以小炮兒是第二寶。第三寶:一般號兒的老大讓兩天大茅一次,有的號兒三天一次,還有的四天放一次!讓你乾瞅著號兒裏的便池,憋著脹肚子!把人整得一點兒脾氣也沒有。拿這個管人,你不服也得服,所以第三寶是「放大茅」。

韓哥解釋得我心悅誠服。常言道:「管天管地,管不著拉屎放屁」。共產黨的監牢,連這都管,拉屎竟然成了寶貴的人權!

§

晚飯後,大夥兒在監室裏自由活動。韓哥在前板兒打牌——兩副牌的「雙升級」,後板兒在下兩台象棋。小龍在給小四川講道,地保旁聽。我湊著聽了聽,小龍講的都是做人之道。

晚上六點三十分,開電視了。大家面向電視坐成三列,前邊有個「性病」坐地下。我坐後邊挨著小龍,身後的柳兒爺繼續打牌。

新聞沒看完,就聽見大喇叭吼道:「牌給我扔出去!」

「劉所兒的班兒!」韓哥說話都嚇岔音兒了。

「聽見沒有!?」大喇叭又一嚷,後邊都嚇呆了。

小龍轉身,把撲克牌斂巴斂巴,光腳下了板兒,往門外扔了一地。回來剛要上板兒——「站那兒!」大喇叭一吼,號兒裏的空氣都凝固了。

「誒?這不小龍嗎?又來啦!?」大喇叭緩和了。

小龍笑笑沒說話。

「小龍,肥了,查完班兒,咱倆還聊聊啊!」大喇叭啪達一聲關了。

大家盛讚小龍的仗義,小龍說他上回來絕食的時候,劉所兒跟他聊了好幾次,談得很投機。小龍混得真不賴,我可得學學,得努力溶入這個小社會。

韓哥他們也不看電視,閒扯解悶。我一時找不到話題,他們墊牌的報紙吸引了我的注意——整版報道石家莊爆炸案。這恐怖大案震驚世界的時候,我正在香港,看過《南華早報》的深度報道,現在再看看這國內的報道——簡直是誤導!我知道大家一定感興趣,就問:「韓哥,這石家莊大爆炸[2]你知道嗎?」

「何止知道?這兒還有『烈士』家屬哪!」

原來地保家就在石家莊棉三社區十六樓!他在北京打工,第二天趕回家,看現場就傻了,整個樓全平!他父母住他外婆家倖免了,而爺爺、奶奶,兩個租住的女房客都死了。

我說:「中國官方報道前後矛盾:五宗爆炸案,一個樓是定向爆破,但是最後報道,成了四宗爆炸,死了一百零八個……」[3]

「屁!我們樓整個平了!」地保做了個下壓的手勢,「報紙上說我們樓才死九十三個,誰信!那是職工宿舍樓,閒房都租出去了……」

韓哥看著報紙說:「抓他三十多天就帽兒了[4],這急著滅口啊!」

我說: 「賣炸藥的、做炸藥的都槍斃, 賣雷管兒的死緩……」

韓哥說:「這同案活不了。」

我說:「你不知道!那是一年前賣給他的!賣了三十三塊錢,那是個採石廠工人,說好炸土用才賣的。他犯甚麼罪?結果一審死刑,二審死緩!」

大家被我吸引住了,我侃侃大談:「最慘的是那賣炸藥的,她男人癱了十年,她還贍養兩老人,撫養兩女兒,揹一身債。後來她才想做炸藥餬口——她們那兒都做土炸藥,開山採石頭,沒人兒管。她剛學會,就遇上姓靳的了,說好了採石頭用,賣了九百多塊——死刑!還有那個提供硝酸銨化肥做炸藥的農民,也死刑!你說一個人拿菜刀殺人了,連賣菜刀的、打鐵的都死刑?

更有意思的是那幫警察,爆炸之後,把那幾個村的人都抓了,他們知道那兒是炸藥基地,以前咋不管呢?」

韓哥說:「敢情你怎麼說,就那姓靳的該死啊?」

地保說:「案子沒全破,就殺人滅口!三處都是定向爆破,我不信一個文盲幹得了!」

一個唐山口音說:「沒準兒真不是定向爆破,豆腐渣工程遍地,一炸一震,弄不好樓真得酥嘍!」

地保反擊道:「四十五分鐘能炸五個地方?半夜開車跑一遍四十五分鐘都下不來!姓靳的還是打車呢。」

我說:「這案子要發生在美國,你們猜咋判?」

大家來了精神,我說:「美國很多州沒有死刑,要是判姓靳的就終身監禁了。要在有死刑的州,我記得有個州五十年才判了一個死刑,他搞恐怖炸死一百五十來人,要在那個州判,姓靳的也得死刑,可是他的同案——那幾個死刑的、死緩的農民無罪!但是,還有四方得被起訴。

「第一,監控犯人的警察有罪,失職;第二,雲南警方有罪,姓靳的殺了人,不通緝、不追查;第三,管社區治安的警察有罪,姓靳的搬了一晚上炸藥,沒人管;第四,市場監管的有罪,製賣土炸藥沒人管。陪審團八成得判他們有罪。花納稅人的錢,不給公民辦事,人民不饒他!如果真是豆腐渣工程,那蓋樓的、招標的也得坐牢!像中國這個,拿無辜百姓墊罪,國際笑話!」

「中國特色!黨是看這一百零八條命說不過去,多斃幾個平民憤!」韓哥說。

我進一步問:「你們猜,在美國還要追究誰嗎?」

韓哥說:「市長、公安局長辭職唄。」

我說:「肯定!另外,還要譴責媒體,批評報紙、電視!因為媒體沒有把姓靳的殺人的消息登出來!這是對人民不負責!」

我看大家沒太明白,繼續解釋:「不用甚麼通緝令,姓靳的殺了人,立刻,疑犯的照片上報紙,上電視——這不就起到通緝令的作用了嗎?全國都知道了,他回老家就得抓起來,也就爆不了炸了!他還敢在自家社區沒完沒了搬炸藥?!為甚麼經常西方老報道刑事案?是媒體要對人民負責,出了兇殺,第一時間就得提醒所有人注意安全,喚醒防範意識。中國哪報道,都是案子破了,才選擇性地報道,還得上邊批准。」

「美國犯罪率比中國低得多!中國坐牢的名目五花八門,甚麼拘留、拘役、勞教、收容……這些坐牢在中國都不算犯罪,都不統計。黑社會的大案子,法院判決的,一天至少一件,兇殺、死人的案更多了……」

一個犯人插話:「那也沒法登啊,那人們不都嚇壞了?社會就亂了。」

我說:「登新聞了天下大亂?報紙擴充幾個版面就得了。那樣老百姓反而愛看報紙,報紙說實話,老百姓相信政府,社會能亂?報紙說實話,腐敗能這麼猖獗?社會反而會安定。」

「可是呢?姓靳的在爆炸前一周殺人,連通緝令都不發!官員怕影響他『大好形勢』。我看這張舊報紙上吹:第一聲爆炸後,五分鐘消防、搶險隊就開過去了,一看就是定向爆破——恐怖襲擊呀!傻子都知道不是煤氣爆炸!可是他不全市戒嚴!當時戒嚴很正常——路口查兇手,社區戒嚴不讓兇手躲藏,那樣後邊就炸不起來啦!所以,就一次又一次地爆炸,老百姓一批又一批喪命!這些爆炸本來都是可以避免的!」

韓哥說:「穩定壓倒一切!戒嚴了動靜太大,影響穩定。」

地保憤憤地說:「你這一說我可明白了,我原來還佩服警察破案神速呢!」

我說:「你看這報紙,宣傳如何動用全國警力破案——宣傳他為人民負責,讓人民感激他;宣傳他關心災情——讓『烈屬』對他感恩戴德!還不斷開慶功會,還攬功呢!把自己的罪行都掩蓋啦——這要在美國,這麼玩人民,人民不答應!」

韓哥說,「中國這老百姓叫人民嗎?都他媽奴才!」

「不對!」小龍說:「中國的老百姓叫『國家主人』!」

「老美,你還挺反華的啊?」韓哥的語氣並無惡意。

我說:「反共不是反華,指責腐敗也不等於反共。」

韓哥說:「真愛國,我看就得反共!」

「械具!」筒道裏突然一聲大喝。(待續)

註 [1] 拍螞蚱:揀煙頭。
註 [2] 石家莊爆炸案,後來我查到了大陸官方報道,摘錄時間進程如下:
(1)2001年3月9日,靳如超在雲南馬關縣韋志花家中將韋殺死潛逃,韋的父母報案,當地公安竟未通緝兇手。靳如超在昆明、天津等地的旅店、航班上都留下了真名,警方未追查。
(2)3月16日4點16分至5點01分,5宗特大爆炸相繼發生。
(3)3月18日,造(採石廠用)炸藥的王玉順抓獲。
(4)3月20日,賣(採石廠用)炸藥的郝鳳琴(賣得950元)抓獲。
(5)3月23日,靳如超在廣西北海被捕。
(6)3月31日,檢察院正式逮捕靳如超——正常程序逮捕要在被捕37天後,然後再經公安偵查6個月再提交檢察院。
(7)4月18日,中院一審判決靳如超、王玉順、郝鳳琴、胡曉洪(1年前以33元賣給靳如超雷管崩土用的採石廠民工)死刑——正常判刑要經檢察院調查3至9個月,法院一審再2個月。
(8)4月29日,高法二審維持靳、王、郝的死刑,胡改為死緩——正常二審要2個月。
(9)4月29日,二審後立即槍決——《刑訴法》規定的 「死刑覆核程序」沒有具體期限,因為覆核批准日就是行刑日,而大陸的死刑犯一般要被活摘器官的,所以需要等待移植器官手術的安排,需要等幾個月甚至一年不等。
註 [3] 官方媒體:法庭認定了4宗爆炸為靳如超所為,只報道死亡108人。但中新網01年4月19日報道〈長篇:石家莊特大爆炸案的前前後後〉的「相關新聞」有:〈炸死168人,我不後悔〉,該新聞已經被刪除,但題目尚在。
註 [4] 帽兒了:槍斃了。

本文由博大出版社 http://broadpressinc.com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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