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製作追查元朗721事件的節目而進行車牌查冊的前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前年被判2項虛假陳述罪成,罰款6,000元。她不服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昨早開庭。終院在聽畢雙方陳詞後,決定押後裁決。

蔡玉玲一方提出兩項爭議,包括運輸署署長是否有權以申請並非與交通運輸事宜有關,而拒絕查冊申請;以及若署方有權拒絕,應如何詮釋法例中的「交通及運輸事宜」,是否包括涉及使用車輛而進行的新聞調查。

上訴方在庭上指,蔡申請的目的是調查涉事車輛運送武器,認為是涉及「交通及運輸事宜」,並非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上訴方亦認為,若申請不涉及用作違法目的,署長不應主動拒絕申請。

律政司陳詞指,申請涉及的活動本身只可與交通運輸有關,不應考慮背後的事件,認為任何新聞調查,都不符合條例要求。

蔡玉玲在庭後表示,會以平常心看待裁決結果,最終會由法官決定在新聞自由、公眾知情權和個人私隱如何取得平衡,以及現行法例下有否賦權政府一刀切排除新聞工作者使用或取得這些資料。

被問到如果敗訴,蔡玉玲表示會感到遺憾,並強調她的立場是為新聞這個行業做自己能做得到的事。她又指即使敗訴相信情況不會變得更壞,因為很多新聞機構已經停止記者車牌查冊,認為新聞界最惡劣情況已經出現。

2019年7月21日晚元朗發生白衣人襲擊事件,蔡玉玲與當時的港台《鏗鏘集》團隊追查事件,發現有車輛涉嫌運送武器,並透過查冊得知車主身份。事後蔡玉玲被捕,因車牌查冊被控兩項「明知而作出要項上的虛假陳述」罪,原審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在前年裁定蔡玉玲罪成,合共罰款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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