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將軍澳的反填海「遊行」,港警給主辦方訂立了很嚴苛的規則,如參加者必須掛上有號碼的頸牌、遊行要在封鎖線內進行、參加人數不得過百、嚴禁外人中途加入等。如此奇葩的「遊行」,世間罕見,當然被外媒廣泛報道。

真心話,用外語講會更真心。據法國《世界報(Le Monde)》,遊行隊伍有一位退休公務員,他以「荒唐」形容這場遊行,說:「這是威嚇⋯⋯但我們又能做甚麼? 今天,即使吸一口新鮮空氣這樣簡單,也會威脅到國家安全。」

香港的「好故事」,可謂無日無之。

網上一片熱議,很多人認為這不是遊行示威,而是遊街示眾。令我意外的,是連搞手陳展浚也認同自己受辱。今早他在電台說,警方針對遊行的限制措施,既荒謬也極侮辱,更形容戴頸牌好比「猶太人戴臂章」,但期望遊行能反映現時的荒謬,「你可說是『行為藝術』」。

其實除了今日香港,還有哪兒的遊行人士要戴頸牌呢?恕我孤陋寡聞,不知道。但憑常理推斷,這種事在中國大陸發生的機率較大。翻查中共在六四後頒布的《集會遊行示威法》,那些規定果然跟將軍澳遊行如出一轍。

據中共的所謂「遊行法」,負責人必須在活動舉行前五日,向主管機關遞交書面申請,申請書要載明遊行目的、方式、標語、口號、人數、起止時地等;一經當局批准,屆時必須嚴格依照申請書所述進行,主辦方亦要嚴防其他人加入。以上這些規定,都跟昨天香港的遊行一樣。

不同的是,中共「遊行法」僅表示「負責維持秩序的人員應當佩戴標誌」(見第二十五條),卻沒要求所有參與者佩戴頸牌。換言之,香港警察針對遊行的管制,似乎比中共法規抓得更緊。

儘管中共法律是這樣寫,但事實上除了「反日」遊行,其它性質的遊行根本不會獲批。所以,平日中國大陸出現的各類遊行示威,全是民眾飽受欺凌後,忍無可忍發動的非法集結——他們當然不可能戴頸牌。

想來想去,中共最可能成功組織到「頸牌示威」的一次,是在2008年北京奧運期間。當年外媒也廣泛報道,北京為了展示「文明」形象,皇恩浩蕩,特別在三個公園——紫竹院公園、日壇公園和世界公園——設置了「奧運示威區」。

據瑞士《時報(Le Temps)》報道,示威者可在五日前申請,屆時只要「佩戴身份識別徽章(porter un badge d'identification)」,與警方合作,就可在指定地點示威。這種身份識別徽章,大概就是頸牌吧。

之後的劇情,你大致也猜到吧。當局收到77份示威申請,其中74份自動撤回(原因你懂的),其餘則無下文。結果三個指定「示威區」,全國沒一人能申請成功。這樣荒唐的事,正發生在香港最多人自認是中國人的那年。

此事對中共來說,結果當然不重要,重要是表演過程。黨的喉舌已有藉口四處自誇:「示威區」的設立,彰顯了泱泱大國的氣度和自信。本來「頸牌示威」此世界一大創舉,十五年前就有望在北京實現了,只可惜功敗垂成。

從好的一方面看,26日將軍澳破天荒的頸牌遊行,終於圓了十五年前未兌現的中國夢,充份彰顯了「一國兩制」的氣度和自信。港府居然沒發新聞稿,熱烈祝賀頸牌遊行的重大勝利,令我深感遺憾。◇(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

作者簡介

馮睎乾,作家,在多家媒體任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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