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瓷器收藏家葛師科疑墮倫敦金騙案,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向多人及公司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各被告賠償款項。其中3名男女涉嫌作出欺詐和「洗黑錢」,被控串謀欺詐等10罪,今日(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劉淑嫻將案件押後至4月3日再訊,3名被告保釋申請被拒,須還柙。

2男1女被告依次為龔皓賢(36歲)、施鴻儒(55歲,持雙程證)及周杏薇(49歲)。3人今申請保釋,裁判官指本案涉款數額巨大,加上仍有兩人在逃,以及須交付到高等法院原訟庭處理,遂拒絕3名被告的保釋申請。

龔皓賢被控1項「串謀欺詐」及1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俗稱「洗黑錢」罪)。

其中「串謀欺詐」罪指龔於2016年5月至2018年10月20日期間,在香港與馮建成、馮聖嘉、林萬璋及其他不知名人士,虛假地表示葛師科提供的資金將用作投資本地倫敦金和/或貴金屬、帳戶正虧損需要進一步資金以維持運作、以及需要更多資金確保潛在投資者接管葛師科的投資,從而誘使葛師科向匯彰環球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它指定銀行賬戶支付合共5.775億元。

另一項洗黑錢罪則指龔於2016年5月27日至2018年11月15日期間,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財產,即在以龔皓賢名義在恒生銀行的賬戶中的總額為605,570元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可公訴罪行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施鴻儒及周杏薇同被控6項洗黑錢罪,指他們於2018年1月23日與2018年12月31日期間,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財產,即在以施鴻儒名義在共6間銀行的賬戶中的總額共約4,200萬元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可公訴罪行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周杏薇另被控2項洗黑錢罪,指周於2018年2月1日與2018年10月13日期間,在香港與馮建成及林萬璋一同以串謀處理一筆財產,即總額1.45億元,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可公訴罪行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案件編號:ESCC 3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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