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傑指,中共人大釋法對香港傷害很大,原本只要不是國防、外交或者中港事務,中共就不會插手,現在釋法打破這個「保護罩」,也因此在過去的五次釋法之中,有四次法律界都有黑衣遊行,唯一一次沒有的是「剛果案」,因為「剛果案」是由終審法院負責把關,決定去尋求人大釋法,符合原來的想像。

這個人大釋法的僭建,最新見於去年的立法會宣誓風波DQ案。法院未判決人大就先釋法,借解釋104條之名,為香港的《宣誓及聲明條例》大量加料,僭建出原本法律條文上沒有的東西:「例如說誰去監誓,監誓人有甚麼權力,立法會主席、秘書長不可以給他監誓多一次這些東西,很明顯是僭建的。」

目前大家議論的「一地兩檢」,人大不用釋法,而是用一種叫「議決」的東西。他說,熟悉中共官場行事方式的人都知道,有「法出多門」、「政出多門」的說法,即是有不同名目但目的都是一樣。他說,「議決」或一個領導人的「發言」,不一定弱過「釋法」,「會否有一天領導人一句說話都可以成為法律要遵行?香港一套法治要求的客觀準繩又是否已被拋到九霄雲外?」

梁家傑強調,身為香港法律界人士,受普通法法治訓練,有一套法治哲學、素養的培育,不會屈服於當權者的權力:「是否因為北京不喜歡聽,中共不喜歡看,我就忘記了我們普通法的法治訓練,這套價值、原則、理念,我就噤聲,甚至我附和你的謊言?如果這麼做,你就對不起自己的法治訓練。」

面對香港法治危機,梁家傑認為,唯有堅持真實,抗拒謊言,是其是,非其非,「好似皇帝的新衣故事裏面的小朋友,指出皇帝原來是坦身露體的,這樣才可以。如果個個都是如果當權者不喜歡聽的東西就不講,甚至還掩著良心來附和,香港只有看著法治一瀉千里,沒有機會翻身。」

他很高興法律界仍有不少人堅持法治的理念,「堅守這個普通法訓練的法治的原則、精神、價值、意識形態,只要我們可以代代相傳,我們仍然可以憑著我們的法治良心來行事,我想香港還不至於完全不保我們的法治制度和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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