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過立春,雨水又來。
假國安之名,我城還有多少人被捕被審被判刑?
27.11.2017寫了沒有寄出的致獄中書簡;楊逸朗樹仁大學歷史系畢業,第33屆學生會會長。良心囚徒何期多?亂世之下,香港有識見,肯為人民服務的一族,都陷囹圄寃獄,前半生活在我城,後半生還在寫殺人無力求人難的獄中書簡,沒完沒了。
我輩大多大中華膠,似乎和理非,獨不獨,城邦不城邦,都不打緊,和而共存,各自申述。最重要是自由、自由、自由。
人不在香港,事件人脈自然有隔,關注的良心囚徒很多都唯有靠二手資料和不同的社交媒體渠道,看錯了寫錯了在所難免;這2017年寫的第23篇致獄中書簡,也就到此為止。
逸朗:
法官大人說:「存心製造破壞及爆炸,行為自私、危險、鹵莽及愚蠢」,重申「無人能凌駕法律之上。」語重心長,但這名暫委法官用了太多感情和情緒形容詞,不一定是說對了。法律是為誰而設?法律之前是否人人平等?基本法23條都迫近眉睫要霸王硬上弓。你和21歲的葉卓賢被控09.12.2015在立法會外火燒垃圾桶,因為反對網絡23條將要被通過,為保障創作自由和第二度創作自由。「爆炸」垃圾桶是否用詞極端?你們當然有燒垃圾桶的理由,就等於示威燒國旗,燒人像一般,你們完全沒有傷害別人和造成重大經濟損害的動機和企圖,是你們自私?那究竟你們從中得到甚麼利益?在22.03.2017年被重判兩年監禁?是愚蠢嗎?只嘆香港聰明人太多了!香港行政和法律越來越傾向一國化,香港人知道大陸的政治、法律和行政系統都公平、合理、合情嗎?中國夢可不是凡夫俗子的夢。卧薪嘗膽的你都不過23歲,是樹仁大學前學生會會長,更是一名香港輔助警察,學識、前途都比別人優勝,在香港中大當文書助理,肯定是保持清醒的年青人,絕對不是廢青。牢獄之災逃不過,韜光養晦就是了。法官大人今次此案算是判錯了,判重了。為甚麼不判20年光景?
楊逸朗這個人不好寫;2014年10月雨傘運動期間,他在特首辦外呼籲撤離,又與警方指揮官握手。原來他是輔警,故此被懷疑是警方臥底「佔中輔警」。2015年12月21日,他因反對網絡23條活動期間在立法會外焚燒垃圾桶,2017年3月22日被裁定一項串謀縱火罪罪名成立,判囚2年。
2018年被釋放後,宣布創立的新「獨派」團體「香港獨立前線」,要建立軍隊,進行「武裝革命」。2019年1月中旬到台北與「台獨」活躍人士見面;在網上和香港本土派時事評論員梁錦祥展開對罵。2019年6月25日,楊逸朗與鄭偉成發布影片,宣布成立新組織「香港民權抗爭」;26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27日楊逸朗涉嫌襲警被香港警方拘捕。
2020年國安法由上而下頒布執行,滯留台灣一族港人多為已被香港警方拘捕但尚未上庭或起訴人士,當中包括「香港民權抗爭」發言人楊逸朗,楊亦是「千個爸媽台灣助學」計劃的其中一名受惠者。
楊逸朗在台灣追隨教主黃毓民,曾擔任「本土最前線」星期二的節目主持。後來又與仇斯達反目成仇,益友變成損友,風風火火,是是非非,新聞不斷。
坐牢之後的楊逸朗,究竟是一個怎麼樣的人物,也實在是非我之所可知,只盼:
實迷途其未遠,覺今是而昨非。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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