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政府工程顧問公司前首席工程師涉嫌就3個防治山泥傾瀉項目,串謀使用多份虛假獨立審核證書及一份虛假生態評估報告,以詐騙3個政府部門。該前首席工程師2021年被廉署落案起訴4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經審訊後周五(27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葉佐文將案件押後至11月15日判刑,被告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黃嘉進(47歲),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嘉科)前首席工程師,被裁定4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成立,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3及159A條。本案於2015年3月至2017年8月期間發生,被告當時是嘉科的首席工程師,負責處理上述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路政署項目的日常執行及管理工作,包括向有關部門提交報告。

案情指,嘉科自2010年起,獲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路政署委聘為3個長遠防治山泥傾瀉項目擔任顧問。嘉科需為每個項目進行勘察,以評估約100至300個人造斜坡及約20個天然山坡的狀況,並擬備相關的鞏固及風險緩減工程設計,以及監察各合約承建商的建造工程。

嘉科須就上述項目的鞏固及風險緩減工程設計向上述兩個政府部門提交附有獨立審核證書的報告。由獨立審核工程師批核的獨立審核證書須核證嘉科的設計是符合公眾安全及沒有潛在山泥傾瀉危險。嘉科亦須就其中一個土木工程拓展署項目,向漁護署提交一份生態評估報告。

案情透露,被告與3名下屬串謀使用8張看來是由一名獨立審核工程師簽署的虛假獨立審核證書,誘使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路政署職員接受它們為真文書。被告又與上述其中一名下屬串謀使用一份看來是由一間生態顧問公司發出的虛假生態評估報告,誘使漁護署職員接受它為真文書。

廉署調查發現,上述獨立審核工程師及生態顧問公司從未簽署或發出上述文件。相關政府部門在揭發事件後已重新檢視涉案的防治山泥傾瀉項目,並未有發現涉及安全問題。

案件編號:DCCC 76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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