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港19日的小鯨魚昨早被發現浮屍海面。除了觀鯨人及租船船家被指責不自律,是次小鯨魚之死亦帶出不少疑問,包括政府行動有否不足。民間團體本土研究社昨日發文,歸納出5個關注現況。
本研社指出,現時除《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港府主要透過7個海岸公園和1個海岸保護區保護海洋生態,但當中只得鶴咀海岸保護區有限制船隻進入,以及海下灣海岸公園有極小區域禁止機動及船內引擎船隻進入,其他均只有船速限制。即一旦有海洋生物如鯨魚進入香港海域,就算游進海岸保護區一樣無處可避漁船與人群。
第二,船隻是鯨豚最大的威脅,香港江豚最主要的死因是被船隻的螺旋槳擊中,或是被棄置漁具纏繞。而今次小鯨魚出沒多日,但漁護署沒有針對性訂立「臨時保護區」禁船禁釣,稱因為鯨魚出沒地點時間不固定,執行上不可行。
第三,本研社又指出,若將香港現存和擬議中的海洋保護區面積相加,僅佔香港整體海域的5.15%,遠低於國際海洋保護區標準的30%。而且今次鯨魚出沒及浮屍之處,正位於世界自然基金會(WWF)曾建議其中一個在內牛尾海海域增設的海洋保護區內,然而該方案至今仍未有下文。
第四,本研社引述WWF,指各海岸公園面積不足 (small)、零散(fragmented)、缺乏連繫性(connectivity),難以發揮保護該區生態的效果。以中華白海豚為例,動輒便會游離保護區。香港海豚保育學會亦曾建議連接大嶼山鄰近的海岸公園,惟建議一直不被接納。
本研社最後指,小鯨魚葬身之地是西貢牛尾海一帶,該處不單沒有設立海洋保護區,反而在政府推動北部都會區「宜遊」規劃概念下,提出的「大鵬灣/印洲塘生態康樂旅遊圈」中,建議的新快船路線經過是次鯨魚出沒水域,標榜45分鐘由深圳南澳直通西貢市碼頭,加上近年不斷擴建西貢鄉郊外島碼頭,當區亦有不少遊艇會與遊艇活動,「可見鯨魚剛好位處於香港其中一個加速旅遊化的海域之中」。
現時僅有《觀豚活動守則》
另外,翻查資料,香港現時只有1997年為規範市民出海觀賞中華白海豚,而制訂的《觀豚活動守則》:「每次只可有一艘觀豚船在海豚500米範圍內觀豚」、「當海豚在船的正前方 100 米以內,船隻應減速或停船,以免產生浪花,對海豚造成騷擾」。香港海豚保育學會早前曾提醒觀鯨須更小心,因為鯨魚體型更大也游得更快更遠,上水呼吸的出沒範圍亦較難預測,建議政府要考慮就觀鯨活動增設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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