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中共問題特別委員會主席加拉格爾正在兩黨支持下推出立法,旨在要求那些為外國利益工作而未按照《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登記的人進行追溯登記。

來自威斯康辛州的共和黨國會眾議員加拉格爾(Mike Gallagher)提出的《追溯外國代理人登記法》(Retroactive 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旨在確保那些藐視現行《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FARA)要求的人,不會因曾為外國實體工作而未登記的情況下逃脫懲罰。

根據他的法案,已停止這項工作但未能註冊為外國代理人的人仍需進行註冊,以確保他們作為外國代理人的時間得以明確顯示。

美國華盛頓特區地方法院去年發布的一項裁決稱,如果某人停止擔任外國代理人,他們就沒有義務繼續登記其作為外國代理人的工作。

立法者們表示,這一裁決對司法部執行《外國代理人登記法》造成了巨大打擊。

兩黨立法者都認為,代理人應該有義務登記其作為外國代理人期間的行動,加拉格爾提出的立法將使其成為一項法律責任。

加拉格爾的法案如果獲得通過,將允許司法部長獲得法院命令,要求外國代理人進行追溯登記。

加拉格爾對霍士新聞數字頻道表示:「去年10月華盛頓地方法院做出的荒謬裁決破壞了該法規的效力,國會需要恢復《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最初的關鍵職能。」「當中國(中共)和其他對手利用外國特工在我國發動影響力活動並肆意進行跨國鎮壓時,作為絕對底線,我們需要執行《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本來的透明度標準,以對抗中共的邪惡意圖。」

該法案由共和黨眾議員Chip Roy、Rob Wittman、Jim Banks和Dusty Johnson,以及民主黨眾議員Abigail Spanberger、Jamie Raskin、Mikie Sherill和Shontel Brown共同發起。

在參議院,一項配套法案得到了共和黨參議員Chuck Grassley和民主黨參議員Gary Peters的支持。

美國國會在1937-1938年曾調查反美活動,調查美國境內基於宗教、種族、顛覆性質而採取暴力或武力的反美宣傳活動。

《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於1938年頒布,要求任何成為「外國委託的代理人」的個人或實體定期披露與外國委託人的關係、活動、支持這些活動的收入和支出,並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外國代理人披露所需信息,有助於美國政府和人民根據這些人的職能對其活動進行評估。

美國國家安全司反情報和出口管制科負責《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的管理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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