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名列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內蒙古十強民企的明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在捲入一起3億元「套路擔保案」後,企業經營逐漸陷入困境,又成了被告。最新消息稱,明華公司陷入民生銀行等設局的「套路貸」。5名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合「上書」最高法,要求關注此案。
材料顯示,「明華公司」成立於2005年,是一家以煤炭物流為主體,光伏發電、科技農業、文化產業等多元發展的綜合性企業集團。
2015年,公司綜合實力被評選為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第399位,內蒙古民營企業100強第7位。
成立多年來,明華公司累計完成稅收20多億元,帶動解決就業崗位萬餘個,為地方經濟發展作出貢獻。但如今,該公司已深陷泥潭。
微信公眾號「知灼」6月10日報道,將明華公司拖入「泥潭」的是其極為信任的民生銀行和另兩家當地企業。他們涉嫌聯手設局,將明華公司「套路」成為了「填坑者」。
5月23日,圍繞3億元債務擔保責任問題,民生銀行呼市分行與明華公司對簿公堂。
《華夏時報》報道,在法庭上目睹了雙方律師的交鋒,民生銀行方面代理律師以《擔保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依據,要求明華公司承擔擔保責任;而明華公司代理律師直指民生銀行為挽回自身損失,在明知債務人已有貸款逾期後仍違規放貸,從而將風險轉嫁至擔保人明華公司。
該案案由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原告為民生銀行呼市分行,被告方共有11位,分別為高秀存、邢春傑夫婦及二人曾經控制的內蒙古泰升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泰升公司」)、阿拉善盟泰宇冶煉有限公司(泰升公司子公司,簡稱「泰宇公司」)、巴彥淖爾市順祥礦業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以及明華公司。
簡而言之,高秀存以泰升公司、泰宇公司等從民生銀行呼市分行貸款數億元,但後來無法償還,債務人及擔保人均被訴至法院,要求各被告在責任範圍內償還貸款。
不過,由於高秀存公司已經破產,其本人也因騙取貸款罪等罪獲刑,此次庭審中擔保人明華公司成為了事實上的主要被告。
明華公司人士表示,公司自2010年起與民生銀行合作開展金融貸款業務,並基於雙方友好合作及信任,聽從民生銀行呼市分行指示開展互保貸款業務。
2012年起,明華公司為內蒙古泰升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提供互保,互保金額為1億元。2013年,互保額度調整為3億元,明華公司就泰升公司與民生銀行呼市分行簽訂的《綜合授信合同》及項下貸款承擔保證責任,並簽署相應的保證合同。其中為泰升公司擔保1.5億元,為泰宇公司擔保1.5億元。
正是這兩筆共計3億元的債務擔保,日後為明華公司帶來了巨大麻煩。一系列案卷資料證實,事實上,高秀存控制的泰升及旗下公司資金鏈早就脆弱不堪。
報道透露,該案在審理過程中,遭到諸多地方官員的行政干預。
「知灼」的報道說,獲得材料顯示,5名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合「上書」中共最高法,要求最高法關注此案。
他們向最高法遞交的相關材料顯示,2012年起,民生銀行呼市分行要求明華公司為泰升公司、泰宇公司提供各1.5億元擔保。
民生銀行呼市分行在授信發放前已明確知曉泰升集團提供了虛假的財務報表及數據,其目的就是獲取明華公司提供優質擔保轉嫁自身將要面臨的損失。
但為了獲取明華公司擔保,民生銀行呼市分行與泰升、泰宇公司涉嫌惡意串通,虛構股權質押。甚至,2014年8月22日,民生銀行呼市分行在明知泰升公司已超出授信額度、貸款用途與約定不符的情況下,偽造泰升公司工作人員「姚曉羽」簽字並在貸款資料上加蓋泰升公司的公章,最終主導並操縱向泰升公司發放1.5億元的貸款。
2018年,民生銀行呼市分行客戶經理陳某被刑拘;2022年10月,內蒙警方再度以「涉嫌違法發放貸款」對陳某等人立案調查。
報道說,民生銀行客戶經理陳瑞在接受調查時曾承認,發放上述1.5億元貸款時,泰升公司其實已經出現了貸款逾期的情況。如果不替換,信託貸款到期就是民生銀行負責償還,替換成流動資金貸款後,就是擔保人承擔還款了。
而且民生銀行的違法放貸,相關高層均知情。陳瑞後來在接受調查時稱,其將泰升公司現金流枯竭、大量拖欠工資及水電費、減產停產且大部份工人放假等真實情況匯報給了總部領導,包括民生銀行能源金融事業部總裁李志毅、副總裁姜洲濤、總裁助理李穩獅等,民生銀行總部最終還是決定「將違法放貸進行到底」。#
------------------
📰支持大紀元,購買日報: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tores
📊InfoG:
https://bit.ly/EpochTimesHK_InfoG
✒️名家專欄:
https://bit.ly/EpochTimesHK_Column
------------------
💎成為會員 📧訂閱電子報
https://hk.epochtimes.com/subscribe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