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公共圖書館被發現至少兩個比賽在今年首次加入「國家安全」條款,列明參賽者或作品不能違反《港區國安法》或「不利於國家安全」,包括「全港詩詞創作比賽」和「世界閱讀日創作比賽」。
根據康文署網站,公共圖書館由1991年起舉辦「全港詩詞創作比賽」,今年已經是第32屆,頒獎儀式已經在今年9月29日舉行。單年比詩,雙年比詞,分成「學生組」和「公開組」,當局宣稱目的是「提高市民的中國語文運用及韻文欣賞能力」。
本報記者翻查今屆「全港詩詞創作比賽」的「比賽詳情、條款及細則」,發現第(五)項條款指參賽者須確保參賽作品沒有違反或抵觸在香港實施的任何法律(包括但不限於《國安法》)或不利於國家安全,如主辦機構有合理理由認為參賽者的參賽作品可能違法或不利國家安全,可取消其參賽資格。第(六)項條款更指參賽者須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參賽者亦須於參賽表格簽署,聲明自己「完全明白並同意遵守比賽詳情、條款及細則中的內容」。本報記者翻查上屆第31屆「全港詩詞創作比賽」的「比賽詳情、條款及細則」,完全沒有提及《國安法》或國家安全。
閱讀日比賽也加入國安條款
另一方面,公共圖書館正在宣傳2023年「4.23世界閱讀日創作比賽」,以「閱讀好滋味」為主題,參賽者是小一至中六的香港學生。小學及中學的主題分別是「食物的故事」、「惜食與生活」、「自煮體驗」和「飲食回憶」。
本報記者翻查今屆「4.23世界閱讀日創作比賽」的「比賽詳情、條款及細則」,同樣指出如果主辦機構有合理理由認為參賽者的參賽作品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不利於國家安全,可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者須就其違規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本報記者翻查上屆「4.23世界閱讀日創作比賽」的「比賽詳情、條款及細則」,完全沒有提及《國安法》或國家安全。
康文署在回覆《明報》查詢時僅宣稱,公共圖書館一直確保藏書及活動必須符合香港法例,所以活動參加者須遵從有關要求,並沒有回應由誰來判斷作品有否違《國安法》、是否設上訴機制。
3本詩集被康文署取消「文學雙年獎」得獎資格
另外,由康文署主辦的「第十六屆香港中文文學雙年獎」,新詩組「雙年獎」和「推薦獎」從缺,有報道指3本獲評審推介得獎的詩集遭康文署撤銷資格,而且有關作品已在公共圖書館下架。其中兩本詩集被指與雨傘運動和示威有關。(詳見另稿)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長楊潤雄早前出席在一個商台節目稱,康文署推廣的活動或書本須符合法例、社會道德標準等,如果署方認為無作品符合「要求」,有關獎項就會從缺。
被問到有關作品被下架是否涉國安考慮。楊潤雄聲稱,康文署有既定管理館藏的原則,會考慮書本是否合法及對讀者的影響,如果涉及國安問題,相關執法機構會採取行動,他不就個別書本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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