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儲戶丁女士在銀行存入1200萬元被銀行員工私自轉走」的消息登上熱搜。法院一審認定,丁女士承擔80%責任,引起網民熱議。
綜合陸媒11月7日報道,山西省清徐縣的丁女士早年和丈夫做生意手裏有一些積蓄。2017年年初,山西清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員工王某找到丁女士,說單位有理財任務請她幫忙。
因王某是丁女士親戚家的女婿,於是丁女士先後轉給王某500萬元(人民幣,下同)進行理財,到期後,本金和收益共543萬元。
為幫王某完成任務,丁女士2019年3月將這筆錢轉成定期存款,另外又轉存200萬元活期存款;2019年4月又分別在清徐農商行清源支行和清徐農商行營業部辦理一筆300萬元的定期存款和一筆200萬元的定期存款。
隨後,王某告訴丁女士大額存款客戶可以領取禮品,王某讓丁將存單和身份證交給他代領禮物。幾天後,丁沒有拿到禮品也沒看到連存單,找王某要存單,對方以各種理由推脫。
丁女士讓家人去查詢,發現王某在辦理存款的當日,已經將金額為300萬和200萬的定期存款轉到其它帳戶,於是報警。這時丁女士才發現,不僅這500萬元被王某轉走,之前的700多萬元錢也沒存進她的帳戶。
丁女士把銀行告上法庭索賠
後來王某因犯詐騙罪被抓。丁女士才知道,原來王某放貸謀利,一部份款項成為死帳無法追回,於是把儲戶的存款取出轉入自己或家人名下,以彌補收不回的巨額放貸。
丁女士的1243萬元被王某騙走,手上的兩張回單也是偽造的,於是把銀行告上法庭索賠。
今年9月2日,山西清徐縣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丁女士承擔80%責任,銀行僅承擔20%。
11月4日,丁女士的兒子王先生對陸媒九派新聞說,家人對法院的判決結果不滿,已提起上訴,希望二審法院能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決。
他說,一輩子的血汗錢被銀行職員取走,母親因此得了高血壓反覆住院,全家人也是心力交瘁,「現在路過銀行心裏面就難受。」
此消息一度登上大陸微博熱搜。大陸網民紛紛熱議:
「一般人誰能想到給自己辦理存款業務的銀行職員會詐騙自己?」
「這是銀行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進行的犯罪,換個人拿別人身份證和存單能取出錢?明明就是企業管理漏洞,還要儲戶擔責?」
在中國大陸,類似的事件屢見不鮮。
10月份,多家大陸媒體報道,江西濟民可信集團有限公司存在銀行裏的28億存款「不翼而飛」。濟民可信集團發現,自己存在渤海銀行33億存款中的28億元,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用作第三方公司的貸款質押擔保,一分錢也取不出來。
事發後,當事雙方圍繞質押問題各執一詞。渤海銀行南京分行稱,濟民可信對質押一事知情,但濟民可信在堅稱,「我集團對存款遭質押毫不知情」。
11月初,央廣網引述知情人士透露,渤海銀行南京分行營業部總經理助理管鵬程已失聯。涉事雙方均稱已向警方報案,但案件尚未有最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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