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言獲罪的陝西人權律師常瑋平曾被當局兩次監視居住,期間被施以酷刑,4月初被當局發出逮捕通知書。4月20日,歐洲律師協會(CCBE)再次發表致習近平的公開信,呼籲當局恢復常瑋平的人身自由。

歐洲律師協會的公開信呼籲習近平,本著聯合國《有關律師作用的基本原則》中第一條、第二條,以及第十六條和第十七條的規定,保障常瑋平會見律師的權利,並且恢復其自由。(這裏可查看公開信原文

公開信表示,針對常瑋平律師持續遭受監禁一事,歐洲律師協會深表關切。

信中說:「2020年10月22日以來,人權律師常瑋平一直被監禁在秘密地點,不被允許會見律師。2020年3月11日,常瑋平的律師向寶雞公安局高新分局提交了會見當事人的請求,並申請停止對當事人進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RSDL)。律師們要求與高新分局副局長見面詳細討論,被拒絕;律師給對方打電話,對方拒絕說明常瑋平的任何情況。

「另外,2020年3月11日,常瑋平的律師投訴高新分局在對常瑋平進行監視居住期間,對其施以酷刑。第二天,檢察院稱高新分局沒有對常瑋平施以酷刑。高新分局因此決定繼續對常瑋平進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RSDL),並拒絕律師會見常瑋平。」

歐洲律師協會曾於2020年1月30日發表過一封致習近平的公開信,信中表達了對丁家喜、黃志強和常瑋平三位律師的關切,也於去年多次表達對中國律師受到監禁和騷擾的擔憂。(這裏可查看公開信原文

同年11月9日,歐洲律師協會特別針對常瑋平律師的情況,發表聲明,要求中國政府依法提供常瑋平律師被監禁的事實依據、原因和地點;要求中國政府允許常瑋平律師定期會見常律師,確保常瑋平律師的人身安全,包括不能遭受酷刑等非人待遇;要求中國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常瑋平律師,調查並處罰所有參與施加酷刑的人員。(這裏可查看聲明原文

常瑋平等二十多位人權律師和維權人士2019年12月在廈門聚會,討論公民社會的建設、時事政治和國際形勢等問題。隨後,中共對他們發動了「12.26大抓捕」。

2020年1月14日,常瑋平被寶雞市警方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為由,進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被吊銷律師執業證,並被秘密羈押10天,後獲得取保候審。

同年10月16日,常瑋平披露自己在被監視居住期間遭到了「老虎凳」等酷刑。六天後,常瑋平在鳳翔縣老家被寶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無手續」帶走,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為由進行第二次監視居住。

今年4月7日,中共寶雞市公安局發出逮捕常瑋平的通知書。

常瑋平及妻子陳紫娟4月16日收到逮捕通知書,同日發表聲明表示:「常瑋平沒有任何的犯罪行為,更談不上顛覆國家政權,寶雞公安及檢察院涉嫌濫用職權,相關人員將承擔法律責任;寶雞公安將常瑋平進行異地羈押,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徒增家屬和律師的精力,是徹頭徹尾的濫權和報復行為,家屬將就此提起控告;家屬對於寶雞司法機關的肆意妄為極為憤慨,要求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立即糾正錯誤,釋放常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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