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羈押37天後,前《紐約時報》攝影記者、紀錄片製作人、作家杜斌於22日晚間取保獲釋回家。杜斌在次日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詳細介紹了自己此次被抓的前前後後。並對外界朋友的關注表示感謝。

杜斌近年住在大興區天宮院街道海子角村。「這個地方已經封村了。大興區整個的都被封鎖了,快遞也不能進來,物資也不能流動。」杜斌表示他的電話、電腦被扣押了,目前對外面的情況一無所知,甚至不知他的取保曾經被拒。他被扣押了6本書、2部蘋果手機還有1台電腦。

去年12月15日下午2點,杜斌正在用電腦整理朋友在台灣複製的檔案史料,海子角警務站的警察上門,手拿著一個監控影片截圖讓他指認,旁邊還跟著兩個便衣。原來,杜斌因拍攝海子角村出入口檢查出入證的照片,被錄像頭拍到。杜斌的電腦被抄走,他被帶到警務站,簡單做了一個筆錄。

筆錄一小時後,大興分局的國保隊長來找他談話。杜斌告訴他,自已經濟狀況不好,就住在海子角這個地方。杜斌又講起自己的童年,為何選擇走寫書這條路。因為小時候不愉快的經歷,塑造了他對一些小人物、這些受傷害的、受侮辱的這類人群特別地關注。

12月16日凌晨時分,警務站過來兩輛車、五六個人,帶杜斌回到住處,找到他的6本書。國保隊長挺興奮的,「你這還有人民日報社出版的書呢!」這是一本關於東北解放戰爭的書,杜斌告訴他,「這些東西都是國內公開出版物,是我寫作的依據。」

後來警察翻到一個小布袋,上面寫著雨傘革命字樣,杜斌解釋這是香港一個朋友兩年前來北京時他請吃飯,朋友送的。國保隊長突然變了臉,「你這問題就嚴重了,你還跟香港的這些港獨份子來往。」

杜斌說,「原來他(國保隊長)跟我說話的時候一副文質彬彬的樣子,現在就是一副無賴的嘴臉,就是我終於抓到你的問題,終於找到你的毛病了,當時給我那種感覺很噁心。」

國保隊長下令,「這些東西都拿走!」後來警察就拿走了2本馬三家的書(一本是《陰道昏迷》,一本是《馬三家咆哮》),還有一本《冤鬼》的攝影集,還有一本是《長春餓殍戰》、《上海骷髏地》。杜斌的銀行卡也被拿走。

「二進宮」

杜斌從警務站被帶到分局,又戴上手銬,到醫院做檢查,包括核酸檢測。大約到16日的早晨4、5點,被帶到了大興看守所旁邊的大興分局辦案中心。

「從這個海子角警務站走的時候,一個警察抱怨,就因為你的事情,現在你看吧,都已經凌晨2點了。當時我也不知道時間,就記住了這句話。」杜斌說。

在大興分局辦案中心,杜斌脫下衣服,換上號服,手腕上戴上一個像手錶一樣的東西。「我一看給我穿那個衣服上面寫著是64。有一排訊問室,屋裏有同步錄音錄像,可能是為了避免刑訊逼供。馬上就開始對我進行審訊。」

杜斌認為,抓他拍照片就是一個借口,其實真正的目標是對準書的問題。因為從大興分局辦案中心到看守所,關於拍照片這個事情警察就簡單問了一下,然後就開始問2013年取保之後、2014年到現在出的這四本書。怎麼給媒體的?怎麼給出版社的?一共印多少本?賺了多少錢?

杜斌說,「馬三家的兩本書和攝影集一分錢都沒掙。人家說都賠錢了,一共就印了500本,等於我也沒獲利。就是這個長春的這本書是2018年4月份出的,印了600本,可能賣了四五百本,大概就是給了我接近5,000港幣。然後他就問我寫這些東西有沒有捏造的?我說完全沒有,全都是有事實依據,互相印證以後確定是真的才出來的。我的書裏每個字都是真實的。」

筆錄結束了,他被領到一個房間。天還沒亮,他找個有冷氣機的地方,頭朝外躺下,大概睡了一、二個小時,外面有人大聲說話,就被吵醒了。有人問他「你吃早飯嗎?」杜斌一看那個小饅頭,只有拳頭的三分之一那麼大。杜斌說,「能不能多給我幾個?我已經有20幾個小時沒吃飯了,一滴水都沒喝,能給點水嗎?」

那個小饅頭他兩口就吃完了,後來又給他了一個手掌心大的小餅和半紙杯子水。

為了看押方便,警察又把他帶到了另外一個關押三個人的房間。房間都有透明玻璃,從外面能看到裏面。16日的上午大概9點,有一個警察進來讓他簽署傳喚證,還有扣押物品清單。杜斌質疑是不是昨天傳喚他的時候就應該出示傳喚證?對方凶神惡煞般說:「哪那麼多廢話,簽!」

晚上6點多,警察要了一個房間,警察刷了一下卡,杜斌也用戴在手上的儀器掃了一下。警察又審訊杜斌,重複問原來的問題,然後警察宣佈要對他採取刑事拘留。杜斌提出異議,準備拒簽刑事拘留決定書,但是警方一直沒有出據書面文書。

看守所就在辦案中心旁邊,五六分鐘的樣子,直接走路就可以過去。但醫院的檢查報告沒有拿過來,他們一直等到17日的凌晨兩三點。到了看守所還要量體溫,第一次因為車裏開的冷氣機太熱了,溫度太高不能接收杜斌,量了三次才送杜斌進看守所。

警察跟監獄科長嘀咕了一陣,科長對杜斌語帶威脅,說話態度非常粗暴。杜斌表示,自己當時非常惱火。因為2013年被抓時警方扣押了他三台電腦、五百三十多張在《紐約時報》工作時拍的原始照片、還有十多本書,到現在都沒有歸還。

「他們甚麼說法也沒有,法律文書也沒有給過我。上次的事情還沒搞清楚,又給我來了一個尋釁滋事這個罪名。」

他透露,2013年被抓的時候是由豐台國保支隊副隊長柴岳帶著五個國保突然抓人的,當時是浦志強律師辦取保,也是被拒絕了,說他會毀滅證據。最後給他辦理取保的是誰呢?就是豐台國保的隊長。

國保隊長接他出獄,給他買了新的內衣內褲,開著車帶他到了一個叫峇里島的洗浴中心,洗完澡之後喝啤酒,吃龍蝦,吃鮑魚,之後送他回家。杜斌在車上做了一個「要錢」的手勢(右手拇指和食指撮一下),說「這個呢?」跟隊長要法律文書。

隊長吱唔著說,「這個……這個還不能給你」「怕你放到網上去。」最後給了他一張被取保人義務告知書。

看守所的科長帶杜斌進去,把材料交給一個武警,武警就叫他的名字,他沒反應過來,答「到」的時候,一回頭,又被科長訓斥一頓,「回甚麼頭!」進了看守所以後,警察給他打開手銬,到裏面換衣服,說「脫!我讓你停你再停。」他一直脫到還剩個內褲,警察讓他脫下內褲瞅一眼,然後說「找個衣服穿上吧!」

杜斌順手摸了個號服穿上了,上面寫著大興區看守所,底下是大的數字,四位數。直到他三天前彎著腰擦地的時候,協助管理員看見他號服上的這個數字叫0237。協助管理員就問他說「老杜,你覺得你這次能出去嗎?」他說,「百分之百能出去,我又沒有罪!」

杜斌說,「上一次我在豐台看守所待了37天,這一次在大興看守所我一定待37天。當時我還沒意識過來,我說兩個37對我這次刑拘倒是一個很好的紀念,兩次37天,0237這個比較有意義。在訊問室辦案中心那邊,穿著64那個號服,也還是很有意思。這兩個數字很有趣。」

他被帶到五監區45號監室,裏面鋪板上和地上都睡滿了人,他就在門口鋪了被子睡下,感覺那個監室比豐台看守所還要簡陋一點,只有一面是鋪板,地上又走道又是睡覺得地方。他大概睡了兩個多小時,就起床了。

他6點半起床,大概6點50就開飯了,早晨就是一勺子粟米粥,然後一個粟米的窩窩頭。「7點多的樣子就開始坐板,都盤著腿反思的樣子,像修行一樣。當然我對這些都熟悉了,也算是『二進宮』吧。」杜斌說。

杜斌開始絕食表示抗議。管教警察說,「沒關係,我們這邊對付絕食的有的是辦法,我們可以灌食,手段多著呢!」杜斌說,「你作為公職人員態度怎麼這麼惡劣,公職人員也靠著的納稅人養著的,納稅人給你發工資!」管教警察說,「你又不給我發工資。不需要你給我發工資。」他就走了。

跟獄警一頓叫板之後,監室的人都成了杜斌的難兄難弟。

五次提審

杜斌進了看守所之後,又做了五次筆錄。「在海子角村拍照片這個事情就是順便提一提,寫上幾句話。然後就開始問我書的事情,這些跟2013年問得都差不多,只不過沒有那麼詳細。當時2013年是由豐台區預審科的來審訊,這一次聽他們通電話,應該是由大興國保支隊辦交給孫村派出所辦理的。」杜斌說。

後來幾次審訊都是問他的書,2014年以後出的這四本書他們沒有找到問題,然後就開始從2007年出的第一本書《上訪者》這本書開始,一本一本地問,哪本書甚麼內容?就問裏面有沒有捏造的?

杜斌說,「我就跟他們說,書裏的每句話都有依據,他們就把這個話寫到筆錄裏,每次筆錄做完了以後,我一看筆錄,說實話我還蠻開心的。我就是讓看這個筆錄的人知道我為甚麼寫書,所以我也看著這個筆錄沒有甚麼毛病,我也很愉快,上面也有錯別字,書的名字也錯了,我看了之後說『很好,沒事!』」

「還有他們把我的銀行卡銀行的流水從2001年一直打印出來,通過銀行打出來一撂,蓋著銀行的印章,我的銀行的這些流水、收入甚麼的我很清楚,就像2013年那次刑拘一樣,他們就想調查一下我的資金流動情況,就是有沒有境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給我錢讓我寫這些書,這是他們問的一個重點。」

杜斌頭幾次審訊筆錄上顯示的都是孫村派出所辦案。在看守所的第四次審訊,是大興分局的警察,杜斌猜測此人應該是國保,對他的情況很了解。

大興分局的警察問杜斌,「你是獨立中文筆會的會員?」「劉曉波你知道嗎?你能跟他比嗎?你不能跟他比,你寫這些東西幹嘛,你就是一個跳樑小丑。狼狽不堪!」

杜斌描述,「他說的是我的這個經濟狀況。『卡卡』他又開始訓斥我,提到關於我的婚姻,你都那麼大年齡了也不結婚,也沒有車,也沒有房,也不成家,你不就是狼狽不堪嘛。我說確實是這個樣子。『你是一個生活上的失敗者!……』訓斥我半天,他也累了,『行了,現在開始做筆錄!』」

「我一聽,原來人家有經驗,那幾次孫村派出所的警察審訊可能他們的領導也不滿意,書名都寫錯了,還得把那頁紙的書名改過來,再讓我看一下簽字。可能就要打一下我的囂張氣焰,所以就訓斥了我一頓。」

12月26日的一次審訊,做筆錄的警察告訴杜斌,他們對於《陰道昏迷》這本書的名字他們很不滿意,對這裏面這些人講述的事情,也是覺得有的是假的。

杜斌就反覆地跟他們說,「這些東西都是我找到了這些受害人,都是反覆地印證之後,這裏面也沒有攻擊誰,就是講述了她們個人屈辱的經歷。」

糾纏了半天,最後打印筆錄的時候,警察就說了,「打個比方說吧,如果我們派出所裏,所有的警察都說你強姦人了,就可以把你強姦人了寫在書裏嗎?」

杜斌是這樣回答的:「你的邏輯可能是對的。但是,我採訪的關於馬三家女子勞教所這些受害人的這些情況,全部都是我反覆核實、互相印證以後得出的,全部都是真實的,你怎麼能證明,這些個東西是假的呢?」

《陰道昏迷》一書真實揭露了馬三家勞教所駭人的酷刑。這種酷刑是把幾支牙刷綑紮一起,插入女性的陰道,刷至鮮血淋漓,死去活來。上次杜斌被送進看守所時,豐台國保支隊副隊長柴岳曾威脅讓他「嘗嘗牙刷的滋味」!#(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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