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瀘州市,龍馬潭區八旬法輪功學員程思桂遭瀘縣公檢法合夥構陷,於2020年12月17日被瀘縣法院誣判4年半,勒索罰款8000。
明慧網報道,程思桂,瀘州氣礦退休工人,她丈夫患癌症英年早逝,一個兒子患癌症夭折,她自己也是癌症患者,修煉法輪功後絕處逢生,癌症消失。她告訴人們自己受益的故事、法輪功真相,卻被非法拘留、勞教,還經常遭到單位、社區騷擾。
2020年初,中共病毒(俗稱武漢病毒、新冠病毒)疫情爆發。7月19日上午,程思桂到瀘縣得勝鎮,萬得路農貿市場向當地民眾免費贈送避疫保命的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駐村輔警扭送到派出所。
與此同時,她家被抄,法輪功書籍等被搶走。警察將這些作為構陷她的「證據」,強迫她按手印,給她照相、錄像。當晚11點,她才由家人擔保回家。
同年9月初的一天,程思桂買菜回家,守候在她家門口的四個警察要她跟他們「走一趟」。警察脅迫她兒子開車送母親到瀘縣。
程思桂被帶到瀘縣醫院做體檢,後被送到得勝派出所。警察告訴她,要送她去拘留所。
在派出所,程思桂從下午一直坐到晚上近8點鐘,孤獨地坐了六七個小時,無人理她。天黑時,警察又把她帶到合江縣看守所。因她的身體狀況不適合被關押,看守所拒收,她才被送回家。
2020年10月22日上午,瀘縣法院在第三審判庭對程思桂進行了非法庭審。
她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好,你們不要參與迫害。我以前一身的病因修煉法輪功都好了。我患乳腺癌動了手術,修煉法輪大法二十多年來從未復發。」
12月17日,程思桂被通知去瀘縣法院。她在那裏拿到判決書,判決結果:判刑3年,處罰款5000;因2016年曾判刑2年,處罰款3000,所謂「數罪併罰」,最終被非法判刑4年6個月,處罰款8000。
回到家後,當老人看到判決書中寫著甚麼「如實供述其罪行」、「對指控的罪名無異議」時,驚呼:「這是誣陷,是陷害!」
瀘縣法院為程思桂指派了所謂的援助律師,四川九獅律師事務所的江世銀。此人事先沒有與程思桂見過面,不了解事實真相,在法庭上完全迎合中共司法迫害法輪功的說辭。
程思桂現年80歲,瀘州氣礦炭黑廠退休工人。她丈夫和一個孩子因癌症離世後,年僅30歲的她靠一個人微薄的工資撫養兩個幼小的孩子。
1979年,在中共極左路線下,工人被強迫輪流下放勞動。她不得不丟下孩子下放勞動。
程思桂的大兒子才6歲時就開始學做飯,帶2歲的弟弟;12歲時為家裏採購。小兒子失去母親的照顧手摔斷了。她又氣又急,自己的手也摔斷了。
在長期的勞累和壓力下,程思桂的身體每況愈下,患了乳腺癌。1996年,她做了乳腺癌手術,雙乳切除。
1997年,修煉法輪功後,她身心發生了徹底的變化,疾病全消失了。
「修煉二十多年來,癌症遠離了我,我再沒感到癌症復發的威脅,也沒有了癌症的恐懼,我生活的踏實、安寧。」程思桂說。#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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