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剛剛過去的長假期,香港民意研究所對香港市民進行了一項關於警方修訂「傳媒代表」定義的調查發現,九成七的民主派支持者「反對警方的這一做法」,而「非民主派支持者」中,也有半數「反對警方的這一做法」,綜合兩派人士,受訪者中「反對」者超出「支持」者近1倍。

民研今次以電郵形式接觸到11,423的市民,回應比率10%。民調問題為「警方近日修訂『傳媒代表』的定義,僅認可已登記了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GNMIS)的傳媒機構,以及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傳媒,不再承認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會員證,也不承認大部份學生傳媒和近期成立的網媒,你有多支持或反對這種做法?」

民研以「民主派支持者」及「非民主派支持者」兩類群組分別進行問答。「民主派支持者」數據方面,九成七(97%),也即「絕大部份民主派支持者反對(警方)這一做法」,香港民意研究所經理(數據科學)戴捷輝表示。

另外,有九成五(95%)的民主派支持人士「非常反對警方的這種做法」,而「支持警方這種做法」的比率僅2%。

而「非民主派支持者」中,六成半(65%)的人士「支持警方的這種做法」,而「反對警方這種做法」的人士為三成一(31%),而「非常反對警方這種做法」的人士也達到了兩成半(25%),按照民研的說法,「非民主派支持者」中,「反對」及「支持」警方做法的人士一半半。

民研根據上述回應得出平均值,也即六成二的受訪市民「反對警方的這一做法」,而僅三成四的受訪市民「支持警方這一做法」,也即反對者超出支持者兩成八的人數,也即將近1倍。

9月22日,警方去信4個傳媒組織宣佈修改《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定義,只包括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GNMIS)的傳媒,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傳媒,不再承認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會員證,修例9月23日起生效。

隨後,包括記協、攝記協等8個傳媒工會對警方草率及單方面的決定表達嚴正抗議,要求取消修訂,並發表聲明批評做法無異於官方發牌制度,嚴重影響採訪自由及新聞自由,「令香港逐漸走向極權管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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