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昨日去信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和將副本抄送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提及「港版國安法」將落實,要求儘快釐清大眾及法律界對「港版國安法」的疑慮。

戴啟思在信中表示,在未經過香港立法會立法,便將影響個人權利及義務的「港版國安法」加入本地法律,在憲制上是新做法。「港版國安法」在正式立法前香港「沒有人看過法例法草案,情況實屬不尋常」。(No one in the HKSAR has yet seen a draft of the NSL is genuinely extraordinary.)他又指,特區政府在不知道條文細節的情況下,便力撐國安法有利無害,形容隨處可見的支持國安法海報是「虛有其表」(glossy)。

戴啟思並表示,法律界無法像以前循正常途徑向律政司查詢,例如法例會否或如何影響《檢控守則》,如何確保港人在《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保障,以及陪審團等安排。法律界亦關注如何定義分裂、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國或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強調「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港府應向公眾解釋清楚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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