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正義可能會遲到,但不會缺席。」

為一個制訂「惡法」、殘害人民的犯罪政權效力時,執行惡法往往成為謀生的手段。這時,對人民所犯下的惡行不會因為「這只是服從命令」而能逃脫歷史的追責。

「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東西方歷史都在告誡著人們,當命令與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才是最高的準則。服從上級命令去行惡之人,或許會像艾希曼一樣被送上「審判台」,抑或許像劉傳新一樣被當權者「卸磨殺驢」。

「平庸的罪惡」:納粹戰犯艾希曼對命令的服從

阿道夫艾希曼是納粹德國奧地利前納粹黨衛軍少校,在1942年出席了納粹最終解決猶太人問題的萬湖會議,被命令負責整個猶太人的輸送、驅逐和毀滅行動。他把數百萬猶太人運到納粹集中營,被人們稱為「大屠殺的建築者」。

二戰後艾希曼逃到阿根廷,1961年被以色列特工綁架到耶路撒冷受審。

法庭上,他辯解道:「我無罪。我從來沒有殺死過任何人,我從來沒有下令殺人。」他認為自己只是個守法的人,他的一切行為都只是在履行職務,而他在希特拉屠殺猶太人的「最終解決方案」中所扮演的角色只是偶然的,因為任何人都可以取而代之,因此幾乎每一個德國人都有罪。

法官也看到,他個人品行非常端正,對家人、對音樂的熱愛可以說是典範。艾希曼在最後陳述時說道,「所有的罪行都是來自對上級的服從,而服從應該被譽為一種美德。我的美德被納粹領導人濫用,但我不屬於統治階層,只是個受害者,受罰的應該是領導階層。我不是那個被打造出來的禽獸,我是謬誤的犧牲品。」

艾希曼在法庭上的辯解不是他個人的獨到之處,二戰後很多納粹戰犯都聲稱,他們是軍人,軍人服從命令是天職。殺人只是執行命令的行為,不違法。

阿道夫艾希曼受審前在監獄中。(John Milli/GPO via Getty Images)
阿道夫艾希曼受審前在監獄中。(John Milli/GPO via Getty Images)

對此,法官怎麼看呢?

法官以自然法為基礎,認為惡法非法。法律必須體現人性、人道。納粹軍官在執行惡法時,出於人道和良知,他們應該拒絕執行。法庭最後判決艾希曼「反人類罪」和「戰爭罪「等15項罪名成立,他在公開審判後於1962年5月31日被處以絞死。

1963年,德國開始在法蘭克福對奧斯維辛集中營的中下層管理人員進行審判,審判中確立了「服從上級命令即是謀殺共犯」的原則。

「服從即是犯罪」的思路形成後,1979年德國聯邦法院取消了特別手段謀殺的追溯時效,使德國能夠對納粹份子實行無限期追責。2011年,91歲的集中營前看守約翰·德姆楊紐克(John Demjanjuk)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直到2013年,德國負責調查納粹罪行的「中央辦公室」還向檢查機關提交了30名前奧斯維辛集中營人員資料,建議對其提出訴訟。

當前,中共打壓香港的自由,破壞人權、法治,抓捕、殺戮無辜港人,已犯下纍纍罪行。若繼續服從中共的命令執行惡法,會把自己送上歷史的審判台,或者在還沒有被送上審判台的時候,就被中共「卸磨殺驢」。

中共「卸磨殺驢」:速度之快超乎想像

中共篡政71年來,不斷犯下彌天大罪,每一次都造成幾千萬人死亡。而在每次中共犯罪時,那些被中共利用來行惡的人,下場如何呢?

據明慧網報道,在文革期間,中共需要在北京執行強制管轄的角色,由於善於揣摩及迎合上級的意圖大受高層賞識的前南京軍區某軍副政委劉傳新跳了出來,對高層要徹底改組北京權力機構的意圖心領神會,而且很迅速開始了一系列動作,將千餘人列為「特務、叛徒、三反份子」。劉傳新的官升得很快,官至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政法委書記及北京市公安局局長。

文革期間,劉傳新在北京市公安局大權獨攬,誰敢說個「不」字,輕則受到批判、不予重用,重則下放、勞改,甚至被關進監牢。1976年的「四五天安門」群眾非暴力抗議運動中,劉傳新不僅組織全部警力賣力鎮壓廣場民眾,而且動用技術偵查手段,追後台、追線索。

然而文革即將結束時,在文革中逞兇害人最肆無忌憚的,報應也來的最快。1977年1月27日,劉傳新被免去市公安局長的職務,接受審查。當年5月18日,劉傳新得知了自己即將被清算的消息,現場目擊者稱,當時他臉色蒼白,一言不發。第二天,傳來一個令人驚愕的消息,劉傳新自殺了!

文革期間擔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的劉傳新。(圖:公有領域)
文革期間擔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的劉傳新。(圖:公有領域)

劉傳新雖死,其下屬的成員幫兇,也全部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二把手軍管會副主任王更印、副局長單春林被隔離審查;另外三名副局長被宣佈停職檢查。這些跟隨劉傳新瘋狂迫害無辜者,到頭來卻落個人仰馬翻,有的甚至被中共直接拋棄,丟了性命。

1977年11月,劉傳新時期安排的793名軍隊幹部全部被撤離北京市公安局,其中17人被秘密槍決,沒有經過公開審判程序。知情者表示,軍隊也按同樣模式進行內部清理,把這批軍人押解到雲南秘密處決,並以「因公殉職」通知家屬。勞改系統的警察們都知道實情,他們都感到震撼。

無獨有偶,不僅文革時行惡的警察落得如此下場, 中共追隨者們幾乎都難逃脫被「卸磨殺驢」的厄運。

朱邁先,中國現代著名散文家朱自清的兒子,1936年秘密加入中共,1938年經中共長江局批准參加了國民革命軍第31軍,1949年,朱邁先代表桂北國民黨軍政人員向中共桂林市政府聯繫投共事宜,最終成事。

1949年底,朱邁先以「起義」身份進入廣西軍政大學學習,1950年結業後,分配至桂林松坡中學任教。1950年12月的「鎮反」運動中,朱邁先被逮捕,後被押送至湖南新寧縣。次年11月,新寧縣法庭以「匪特」罪判處33歲的朱邁先死刑並立即執行。

彭曠高,國軍中將副司令,投共後擔任解放軍西南軍區高參;另一位中將副司令曹冒,投共後任第二高級步兵學校的教員;還有少將副軍長曾憲成,到西南軍區軍政學校學習。在1950年鎮反運動中,按照中共對率部投誠官兵的許諾,應既往不咎,他們根本不該是鎮壓對象。然而,他們最後都被安上「反革命」的罪名,被押解到湖北的原籍,以「反革命」罪處決。

從1949年投共,到1951年被以反革命槍決,不過兩年時間,卸磨殺驢的速度之快是這些為中共賣命的人想也想不到的。

自古講,吃一塹,長一智。然而,中共對歷史真相的掩蓋,以及對於黨徒的系統性洗腦,使得僅數十年前中共「卸磨殺驢」的殘酷事實,被後人忘得一乾二淨。

港警:請三思而善行

香港,不僅是國際金融中心,更是最接近大陸的一個自由民主的橋頭堡。文革中,香港接納了數以百萬計的大陸逃亡同胞,六四中,港人仁人義士為自由人士搭建起一條通往自由世界的生命線;2003年,港人們走向街頭抗議23條惡法,2014年雨傘運動,2019年反送中,港人憑藉著他們對自由、人權以及民主的信仰,在中共獨裁專制的最前沿,閃閃發光。

中共,本是蘇聯共產黨控制的第三共產國際的一個支部,在1949年暴力非法竊取了中國的政權之後,不停地發動各種「階級鬥爭」、「路線鬥爭」、「思想鬥爭」,用暴力、謊言和強權毀壞中國文化、摧毀普世價值、打壓殺戮中國民眾。當今,中共隱瞞疫情導致中共病毒(武漢肺炎)蔓延全球188個國家,感染500多萬人,死亡34萬人。中共對全中國人民和全世界人民犯下了滔天大罪。

一面是自由、法治與良知,一面是強權、暴力和謊言。為何要助紂為虐、欺凌良善呢?

今時已不同往日,西方國家已經在紛紛覺醒,對中共說「不」。 

2020年6月5日,多國議員成立了「跨國議會對華政策聯盟」,成員包括自美國、英國、日本、加拿大、德國、澳洲、挪威、瑞典、捷克、荷蘭、立陶宛。

2020年6月8日,北約秘書長延斯史托騰伯格呼籲擴大軍事同盟,聯合亞太對抗中共。 

2020年6月10日,美國國會發佈一份國家安全戰略報告建議,因中共侵犯香港的基本人權,可依據《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制裁中共官員,最高可制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韓正。

2020年6月12日,美國的共產主義受難者紀念基金會主席李愛德華(Lee Edwards)表示,「年復一年,我們離那一天更近了,共產主義終將被丟入歷史的灰燼。」

識時務者為俊傑,正如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所說,「當前對於全球人權而言,是一個關鍵時刻。」

而對於港警來說,此時更是一個贖罪的機會。2019年反送中以來,「浮屍」「被跳樓」「被自殺」等事件層出不窮,數千港人至今失蹤⋯⋯當「天滅中共」之時,你如何承擔這纍纍血債?就在這所剩無幾的時間中,趕緊懸崖勒馬、將功補過吧!

為了自己,請三思而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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