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日前發表《香港年度人權狀況回顧2019》報告,指香港去年「人權狀況迅速惡化」,警方在處理《逃犯條例》修訂所引起的抗爭時,使用不必要且過份武力,建議政府設立獨立機制調查警暴。

報告指,去年香港人權狀況迅速惡化,港府對國家安全定義糢糊不清,猶如大陸政府,進一步蠶食香港人的和平集會、表達及結社自由,引發了長達超過半年的抗爭運動。

報告批評警方使用不必要且過份武力,包括危險地使用催淚彈、橡膠子彈及布袋彈、毆打沒有反抗的抗爭者等,粗暴妨礙記者及人權觀察員在抗爭現場工作。有證據顯示被捕人士在拘捕期間遭酷刑及其它形式虐待,反映警方執法時「明顯有報復心態」。港府去年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指《緊急法》字眼含糊,讓港府在沒有任何前設、保障下限制人權。

報告最後列出10項建議,包括香港政府設立獨立機制,負責調查警方不當使用武力或其它濫權行為,並確保任何非法使用武力的執法人員,及其上級受到法律制裁,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及接受紀律處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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