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去年8月被中共當局以所謂「嫖娼」罪名拘留的29歲英國駐港領館前僱員鄭文傑日前在英國接受《大紀元》獨家專訪,詳述自己在西九龍高鐵站被「送中」,在深圳被關押、酷刑對待、單獨囚禁及被逼認罪,以及出獄後在香港、台灣被跟蹤恐嚇的經歷。

接上文:【獨家】專訪鄭文傑:屈服中共將後悔一生(一)

以下是專訪的第二集:

西九龍高鐵站內被拘捕

記者:可否講一下你在西九龍被拘捕的過程?

鄭:好,在西九龍的高鐵站,我已經到了高鐵站,我準備離開他們大陸的那個口岸區。

記者:也就是說當時你人在香港?

鄭:是的,我當時人身在香港市中心。在那個內地口岸區,當然你就要插張回鄉卡或者你要將那本護照放上去(系統),然後他就會把閘門打開,進去後做人臉識別和打指模。

當時他把閘門打開,讓我進去中間,我準備去做人臉識別和指模的時候,他們就把這部機子關掉了,那當時是亮起了紅燈的,我看到那部機器的紅燈亮了,然後見到有一些邊境的人員過來。當時我看到邊境人員的臉部表情還是那種,(發生)甚麼事?是不是壞機了?因為壞機是常見的,後來過了大約10多20秒,他看到不對路,不是壞機,他就叫了另一個邊境人員過來,另一個邊境人員早就準備了一部小攝錄機給原來的那個邊境人員,我親眼看到他將那部攝錄機放在肩膀上。

以我認知,這就是執法記錄儀,我估計情況不妙。因為當時八月是整個抗爭活動的白熱化階段,我們收到風聲,大陸邊境人員在香港口岸附近搭建了一些黑房,或去查手機,看有沒有任何遊行、集會、抗爭的所謂證據,我很擔心這個。此時我夾在那部機器的中間,夾在那裏,我把手機拿出來,將我覺得可能是政治上敏感的內容,包括一些可能在Telegram、WhatsApp上和朋友議論朝政,甚至可能是批評政府的一些言論,把整個程式刪除。

當時那個邊境人員看到我在使用手機,他喝止我不要動我的手機。因為我夾在(過境機器的兩個閘口)中間,他沒辦法過來,所以我就趁著這個黃金時間,把我認為會被政治檢控的一些敏感內容刪除了。之後,他開了他那邊的閘口,叫我出來。嚴格來說,過了那個閘口,我應該可以出關了(進入香港口岸區)。

但是他就把我叫了出來,然後把我拉到旁邊,當時我親眼看到有很多其他的人準備過關去香港的,他們當時正在辦理過關手續,所以是有目擊證人的。當時在高鐵站裏都有大量的攝錄機,可以證明我身處在西九龍的高鐵站內。他們沒有說明理由,為何要把我攔住。

我當時想,會不會是例行的手機檢查。他們之後就把我帶入香港西九龍高鐵站的公安派出所,這個名字對於我來說是很諷刺的。

事後很多人質疑我,說我不是在香港西九龍高鐵站被截停。其實我可以跟大家說,我是在香港西九龍高鐵站被截停的。

當時被帶進去這個公安派出所,他們對我的態度也都很好。在大陸,邊境是由公安部門管轄的,所以我想他們(邊境公安)是挑選過的,可能要長得比較好,或者比較有禮貌,這樣才會被派去西九龍派出所。我被帶到裏面的時候,也都有問他們,究竟甚麼原因截停我?他們說不清楚原因,只是收到上級的指示。

當時我發覺這不像是因為政治審查去檢查手機的事件,而是有針對性的逮捕,是一個上頭下令的案件。其後,他們馬上沒收了我的背包和手機。

我很擔心我的背包會被他們放東西進去,所以我說,對不起,我的背包一定要在我的視線範圍之內。他們同意了,說沒有問題。所以,我的背包就在我的正前方。同時他們也派了兩個公安看著我,我的手機被他們收走了,也不知道去了哪裏。

當時他們頻繁出入,我也隱約聽到有人在派出所外講電話,我相信就是上級或者偵辦我的公安在和他們溝通。他們開始問我手機的密碼,我說,我這次去深圳是出差,雖然我不是一個外交的人員,但根據《維也納公約》,我是正在履行(外交)職務的。而我的手機裏面也有一些牽扯到政府之間的溝通資訊,屬於敏感內容,所以很對不起,我沒有辦法向你提供手機的密碼。

另一方面我也不希望他們看到我手機裏的內容,因為手機裏任何一條批評中共或者港府的資訊,都可以作為控罪的理由。很多人也可能在想,會不會誇張了一些。其實我對人權案件一向都有關注的。

拿李明哲的事件舉例,李明哲其中一個判罪的理由,就是他在微信裏面說了一句:中國遲早有動亂。就這一句成為了法庭的呈堂證供,因此他被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所以我相信我在社交媒體或手機上的任何可能批評政府的言論,都會成為他們(中共)控告我的藉口,所以我是不希望他們看到我手機的資訊,我需要拒絕他們,我沒有給他們看。

8月8日晚上10點40分左右,我在(派出所)一路等結果。大約過了一個小時左右,公安就跟我說,因為高鐵站就要關門了,我希望你可以跟我們走一趟。於是把我帶上了大陸工作人員的車,最後一班的高鐵沒有其他乘客,用來接載(西九龍大陸)工作人員返回來。我就在那時被押上去深圳福田的高鐵。公安拿著執法記錄儀一路都在攝錄,然後還拿了我的手機和背包。

在深圳遭受粗暴對待

記者:即當晚就在香港西九龍高鐵站直接押回去?

鄭:是的,把我押去深圳,到了深圳之後我還記得,就在福田高鐵站的13號出口。當時押我去那邊的時候,已經有一部警車停在那裏,還有兩個穿著便衣的人員,還有一個穿著黑制服的,我相信是基層的守衛,拿著一些防暴的裝備,例如盾和棍。

當這一班身穿制服負責駐紮在西九龍的人員把我交給那幫便衣之後,整件事就急轉直下。原本那些人對我很友善、很有禮貌,但是,把我移交給便衣後,我就遭到粗暴對待了。

比如,上了警車之後,我問他們,究竟甚麼原因要截停我,其中一個身材魁梧的便衣大聲對我說:收聲!跟著就把我載入福田區的一個派出所。

我在此澄清,官方說我是在羅湖被逮捕的,這個是荒謬的。我實際上是在西九龍的高鐵站被截停,然後再把我押去福田區的派出所。

那輛車一進到派出所,基本上就是叫天不應,叫地不聞,因為你已經任人宰割,你已經在人家的地盤上。

下車之後,我很彷徨,我問他之後會怎樣,我為何被劫持至此?突然他很凶地說:小子別這麼囂張。我當時本能地舉起雙手,我想告訴他們,我沒有囂張,也沒有想要挑釁任何人。

之後我被帶入拘留室,開始做「入冊」(關進牢獄)手續,入冊手續是拿著你的名牌,自己寫名字上去,拿著名牌,背後是量身高的尺,之後就照正面和側面相,整個的感覺就是囚犯相。因為是在一個你完全沒有辦法得知原因的情況下,被他們如此對待。我想,慘了,這個不是普通的協助調查,我應該已經被他當做犯人去對待。

之後還要做些甚麼呢?例如要驗血、要驗尿,然後他會不斷地拍你的照片,尤其是頭部、面部特徵、360度的照片,照了很多很多次。我當時是有懷疑,他是不是要來做3D打印拿來開我的手機。

當然還要打指模,其實(是)手掌模,而不是單一的一個指模,所以我的整個生理特徵都被他們取走了。我可以這樣說,基本上以後如果我在大陸的一舉一動都會被他們監控,因為我所有的生理特徵都被他們提取了。

做完這些,他就馬上把我帶入審訊室,而那個審訊室,和民主法治國家的相比是完全不同的。例如,審訊室內有一個鐵籠,而那個鐵籠內有一張,我們叫「老虎凳」的,就是一張鐵凳,你坐在上面的時候,在肚子高度有一個鐵欄,可以把你扣上,你戴著手銬就可以將你的手扣在那個鐵欄上,人是完全動不了的。腳也都可以扣上,然後那班審訊人員在籠子外面審訊。

那個過程當中,他也沒有跟我說審訊理由。當然,如果跟其它(擁有民主、人權)國家比較,第一,執法人員需要告訴你審訊理由;第二,就算你是犯罪或嫌疑人也好,你都不應該被關進籠子裏,被鎖在鐵椅子上。審訊只需要一張凳子、一張桌子就足夠了。所以當時在那種環境下經受的恐懼是可想而知的。

整個審訊過程當中都是帶有威嚇的,是不對等、不公正的。他問的問題斬釘截鐵,一開始問政治的問題,當然是從大範圍開始包抄。例如,他會問,你為甚麼會覺得在這裏?你有沒有參與香港的遊行集會抗爭?你對香港怎麼看?你有沒有認識大陸的人有參與這些遊行集會抗爭?你英國使領館背後,在這些遊行集會有甚麼樣的角色?在那種情況下我有跟他們強調,無論我講的和做的事都是在香港發生的,我個人有參與過遊行、集會和抗爭,但是,過程當中是合法的。還有,我沒有使用過暴力。

當時他們回應說,沒有錯,在香港你所做的、說的可能是合法的,但是請問你現在是在哪裏?我說我現在在中國大陸。他說,就是了,那香港是不是中國的一部份?我說是。他回答,就算你在香港做的、說的是合法的,但是一旦你來到大陸,就會受到我們中國大陸的法律標準審核。

當時我心裏也在想,這是明目張膽地違反一國兩制。當然,在那種情況下,我無法辯駁。所以,我只可以表達愧疚,我想儘快脫離此地。這樣圍繞著這些政治問題,擾攘了七八個小時。他自己也會有一些策略和部署,比如他會先錄口供,他有一個筆錄,然後他要求你在下面寫:以上筆錄屬實,如我所說。然後簽名、打指模、寫日期。我記得有一個審訊人員跟我說,你都很厲害,你完全繞過了我們給你的陷阱。(待續)

註:部份內容是在尊重原文的前提下經過編輯整理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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