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運動持續至今,警暴越演越烈。近日網絡上流傳一段影片顯示,香港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在一場委員會中,飆罵港警濫權、違反法治精神,「非常可恥」!網友稱讚,大快人心。

11月20日,臉書粉絲專頁「台灣佛克斯 Taiwan Focus」將一段約3分鐘的影片翻譯成中文字幕。

影片中,在10月28日香港立法會「禁止蒙面規例小組委員會會議」上,傳媒工作者出身的香港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對港警攻擊市民、記者的行為相當憤怒。她在發言時,狂轟港警以公權力殘害香港市民和記者,濫權濫暴、違反法治精神,「非常可恥」。

毛孟靜表示,新聞就是報道事實,這是新聞的第一天職。香港電台就已經發出工會聲明,告訴你事發經過究竟是甚麼,一個港台的攝影師,他穿著港台的反光衣RTHK,不識字的話,字母總該看得懂吧?他的攝影機一樣寫著RTHK,有哪一個香港人會不認識香港電台?

毛孟靜說,然後警察、防暴警察,握有公權力,一手扯下他的豬嘴(防毒面具),然後正對著他的臉,正面使用胡椒霧射他,整台攝影機都拍到了,變成藍色;法律可以由你操控、由你玩弄,你就說:喔事發的時候,可能有些誤會。

「你們零距離容易產生誤會嘛!剛剛你說的啊!誰有空跟你零距離!你手上有槍啊!是警察靠過去轟他,你說警察不認識CNN甚麼的,可能勉強還說得過去,RTHK你不認識?你這個叫做故意!」

毛孟靜續說,「我當然知道你會說,你能合理辯解,那上庭再說嘍!你這樣一個人、一個公權力的代表,你高興就凌晨大半夜上門搜查私宅,然後事後說,哎呀證據不足、喔沒事,我們不予起訴,都給你玩就好啦!

你跟記者說你能有合理的辯解,上庭你一定沒事,我也知道上庭一定沒事,我仍然是希望能相信香港的法官,但是我(記者)怎麼工作?叫我怎樣在現場採訪?尤其是攝影師!電光火石之間啊!你警察最喜歡講的。我遺漏了這個畫面是因為警察凶我,凶完我之後還噴我,我不只記者有反光背心,我還貼標誌貼得全身都是,我還有記者證。」

毛孟靜又搥著桌子說,「你們警察自己蒙面、連警員編號都沒有,走過來、玩死你,然後就說,不滿意的話去警察投訴科嘍,去監警會嘍,你簡直不知所云,然後,你現在在講甚麼法案委員會,大家跟你講條文。

法律現在就好像都由你們來闡釋一樣,都你說了算,不滿意?投票嘍、不滿意?去法庭再說嘍,去法庭可能就花你三個月,甚至動輒就一年半載,根本就是在玩你,他有權力就先玩你啊!你這樣回答我對嗎?還是這算是合理辯解?」

毛孟靜說,「任何有法律知識的人,都知道你這種說法根本就是背叛了基本的法律精神,是非常可恥的!下流!」

對照現今香港情況,毛孟靜的發言片段引起網友共鳴。網友紛紛稱讚:

「毛姨大讚!」
「大快人心的痛罵。」
「哇塞,撿到火箭筒。」
「說的太好了!正義之聲!」
「這才是香港庶民的心聲。」
「感謝香港還有人願意仗義執言!」
「聽她憤慨激昂的發言,我都快哭了,願香港平安」
「在這樣的環境下,這麼正義公開的出來挺港人,能活嗎……真心替她的安全感到擔心。」
「先抓記者肯定故意的,殺一儆百就可以嚇喝其他記者不敢出來記錄,這樣缺乏了向外的散播,他們就可以為所欲為。這一直都是他們的手段,封鎖消息,內部處理,他們做的事就怕人家知道。」#

(轉自新唐人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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