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迫害二十周年之際,法輪功學員近日將一批迫害者名單遞交給美國國務院,要求根據相關法律將其列入特殊名單,對其拒發美國簽證、禁止其入境。

明慧網報道,美國華盛頓法輪功學員刊文透露,國務院官員告知,名單收悉,會審核所有提交之個人,依法處理。還告知,近年在中國有多人因迫害人權被拒發簽證,且皆因迫害法輪功學員。國務院官員肯定明慧網是可信賴、可引用的信息來源,稱讚法輪功學員遞交的材料詳細、清晰,是各國受迫害信仰團體中做得最好的,歡迎提交更多迫害人的名單。

國務院官員還說明,人權迫害者的配偶、子女亦在懲罰之列。還強調,他們不看重迫害案例的數量,而看重具體事實,只要某惡人有一個案例具備足夠的具體事實描述,就可將其放入特殊名單。

國務院官員還透露新近的一個調整,即,對於嚴重侵犯人權的惡行(如酷刑、毆打),一個官員只要是惡行實施單位的負責人,即可列入懲罰之列,而不需像以往那樣證明此官員對某次具體惡行下達了命令或進行了指揮。

國務院官員稱,相關辦公室的人員已擴充一倍,以便加大力度審核、限制各國人權迫害者的簽證申請。而且,目前有28個國家已經制定或準備制定類似於美國的「馬格尼茨基法」,對人權迫害者拒發簽證、凍結海外資產。

今年早些時候美國國務院官員告訴一些宗教及信仰團體,他們意在更加嚴格的審核簽證申請、對人權及宗教迫害者拒發簽證,包括移民簽證和非移民簽證(如旅遊、探親、商務等),已發簽證者(包括「綠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絕入境。國務院官員還告知美國法輪功學員,可以向他們提交迫害者名單。

在過去二十年的迫害裏,中國全國各地、各類、各級人員犯下嚴重迫害惡行的人為數很多,法輪功學員會不斷地、分批遞交迫害者名單。每批當中,會挑出有代表性的惡人,羅列其迫害惡行。

在最近遞交的名單中,有中共宣傳部門負責人,有各級政法委、610負責人,有涉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醫生,有監獄系統負責人,有法官,有勞教所惡警。既有直接實施迫害者,也有制定政策者及下達命令者。見附錄。

希望大陸所有相關人員引以為戒,對迫害政策不予配合、執行,不要堵死自己和家人前往美國及其它西方國家定居、學習、旅遊、經商之路。

關於美國有關禁止入境的主要法律及總統公告,請見:美國國務院將對迫害法輪功者嚴格審核簽證

附:遞交的部份名單

以下20個案例僅為上交名單中的部份惡人,在此選出刊載,說明遞交的名單涵蓋各個地區、各個行業及各個級別的惡人。

(1)劉雲山

男,1947年7月生,祖籍山西省忻州市,出生於內蒙古自治區土默特右旗,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1993—1997: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1997—2002:中宣部副部長、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2002—2012: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宣部部長
2012—2017: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宣部部長、中共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主任。

自1999年7月,中共及江澤民集團開始對法輪功實施群體滅絕性迫害以來,劉雲山利用其掌控的宣傳機器,不斷用各種謊言詆毀誣衊法輪功,煽動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配合中共的鎮壓,達到從名譽上搞臭法輪功的目的。

從1999年6月起,劉雲山就在江澤民一手操縱成立的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610」辦公室即為該小組執行機構)分管反法輪功的宣傳。由於劉雲山積極執行中共及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鎮壓政策,於 2002年被提升為中宣部部長。這期間正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高峰期,全國有無數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勞教和判刑迫害,眾多法輪功學員因遭受酷刑而被致傷、致殘、致死,更有大量法輪功學員被以活體摘取器官的方式屠殺。這與劉雲山主持的反法輪功輿論宣傳有直接關係。2012年,劉雲山晉陞為主管意識形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仍繼續兼任中宣部部長,並繼續在全國範圍內推行對法輪功的誣衊宣傳。

劉雲山在中宣部和中央文明辦任職期間發表的有關誣衊和攻擊法輪功的講話、文章和報告等的部份例證都被保存、備案。

(2)趙飛

男,1964年1月生,湖北沙洋人。
1999.05 —2002.04 湖北省荊門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正縣級)
2002.04 —2003.03 湖北省荊門市檢察院檢察長
2003.03 —2005.01 湖北省黃石市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2005.01 —2011.08 湖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2011.09 —2014.07 湖北省武漢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4.07 —2017.04 天津市政法委副書記(主持工作),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7.04 —2017.07 天津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7.07—,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趙飛在2011和2014年指揮武漢市政法委、「610」、公、檢、法迫害體系,3次大規模地非法抓捕當地法輪功學員,致使張蘇、張偉傑、熊煒明、崔海、沈學武、王學明(雲蕭)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抄家、關押,遭受酷刑。據不完全統計,在趙飛任武漢市公安局局長期間,超過3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十餘人被迫害致死,多人被酷刑致殘或精神失常。

(具體案例說明略)

(3)馮征

男,1969年12月出生,天津市人。
1998年4月任山西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政治部(警務處)主任(處長)、局直機關黨委書記;
2003年6月任省政法委委員,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8年3月任省政法委委員、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1年5月任中共晉城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13年4月任山西省委副秘書長、省防範辦主任;(山西省防範辦,即「610」辦公室)(2013.4—2018.1)
2018年1月任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3年6月至2011年5月,在馮征任山西省監獄管理局局長的8年間,山西監獄系統暴力推行對法輪功學員的強迫「轉化」(強迫放棄信仰),法輪功學員劉志斌、康治國、欒福生、郭菊庭等4人被晉中監獄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曹雙梅被山西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具體案例說明略)

(4)劉宏

男,1965年12月出生。
原任遼寧省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遼寧省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副主任(副廳級),2011年任中共遼寧省委政法委副書記,遼寧省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遼寧省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兼)。(遼寧省維穩辦即防範辦,即「610」辦公室。)

遼寧省「610」辦公室是中共遼寧省委迫害法輪功的指揮和執行機構。作為省「610」辦公室的主任,需對在任期間(2011年至2017年)在遼寧省範圍內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酷刑、致死、致殘等嚴重罪行負主要責任。以下收集的是這個期間的嚴重迫害案例。
(具體案例說明略)

(5)單成繁

男,1956年6月出生。
2012.02—2016.01 遼寧省司法廳副廳長、黨組副書記,遼寧省監獄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正廳級)。

遼寧省是迫害法輪功最慘烈的省份之一,迫害致死人數、非法抓捕、判刑人數,在全國都「名列前茅」,在監獄、勞教所裏,更是發生了多宗震驚世界的酷刑迫害案例。遼寧省各地的多所監獄、勞教所淪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黑窩,如臭名昭著的「馬三家女子勞教所」,瀋陽監獄城(包括遼寧省女子監獄,瀋陽第一監獄等多所監獄)、盤錦監獄、大連南關嶺監獄、本溪溪湖監獄、瀋陽東陵監獄等。每個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手段都如出一轍,都毫無人性。

截至2015年末,遼寧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後,在監獄裏因為堅持信仰,拒不轉化,而被迫害致死的有九十多人,其中在非法關押期間被直接迫害致死的52人,保外或釋放後死亡的47人,且有114名遼寧法輪功學員在迫害致死前遭受過監獄系統的酷刑折磨。

「瀋陽監獄城」裏的遼寧省女子監獄是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最殘暴、最狂虐、最血腥的「黑暗集中營」。在那裏,只有權力,沒有法律;只有凶殘,沒有人性;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神的信仰,監獄對法輪功學員搧耳光、上大掛、掛小號、電棍電、背銬吊床、冷水潑、熱水燙、熬鷹、高強度奴役……

自單成繁2012年2月上任以來,遼寧省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中,有近20人被迫害致死、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殘、致瘋。
(具體案例略)

(6)黃潔夫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46年3月
出生地:江西吉安。
職務:中國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中央保健委員會副主任、中共前衛生部副部長 、中國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委員會(OTC)主任(2006年7月)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委員會(CODC)主任委員(2008年) 、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器官移植科名譽主任,北京協和醫院肝臟外科主任 。

提要:黃潔夫是中共衛生系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重要組織者,他任職的醫院移植量巨大,多名醫生承認用了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他個人直接參與器官移植,數量很大。如其自述2012年一年就做肝移植五百多例。2005年9月28日,黃潔夫一台肝移植手術,涉嫌用三個活人做備用肝供體。其是中共大量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涉案主犯之一。

(一)黃潔夫是中共衛生系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重要組織者

黃潔夫在2001年10月至2013年初的近12年間,是中共衛生部/衛計委分管器官移植的主要負責人,這期間也正是江澤民集團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發展的高峰。他推動大批醫院成立了器官移植中心,連不具備條件的市級中醫院、鄉鎮醫院、基層軍隊醫院都開展了大量器官移植手術。最多的時候,據中共OPO器官獲取聯盟主席葉啟發稱有一千多家移植醫院 。這些醫院中,被追查國際查獲立案的器官移植的醫院就有891家。其中,實施腎移植的醫院由2001年的106家增加到2006年的368家。這些醫院2001至2006年公開的腎移植數量至少有三萬多例次,相當於1999年前40年的總和,移植器官數量暴增無法用死囚和捐獻器官解釋。

(二)黃潔夫本人涉嫌直接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A)2005年9月28日黃潔夫一台肝移植手術,用三個活人做備用肝供體

據中共官方媒體新華網轉載《新疆新聞在線》、新浪網轉載《烏魯木齊晚報》和《當代護士》 雜誌及《鳳凰周刊》報道,2005年9月28日下午,中共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隨同中共政法委書記羅干參加新疆自治區成立五十周年活動時,順便在新疆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演示了一場自體肝移植手術。為了以防手術不測,他讓廣州中山大學、重慶的第三軍醫大學的附屬醫院和新疆分別準備了一個備用肝。

這次手術暴露如下三個問題:

1)三個備用肝供體是活人
(細述略)

2)有一個游離於司法體系之外的特殊在押活人供體器官庫存在
(細述略)

3)活人供體器官庫涉嫌遍佈全國各地,且庫存數量龐大。
(細述略)

(B)黃潔夫2012年一人就做了五百多例肝移植手術,其中僅有一例是捐獻器官

黃潔夫作為肝移植醫生,2013年3月親口對《廣州日報》記者說,他2012年一個人就做了五百多例肝移植手術,其中只有一例是捐獻的 。

(C)黃潔夫任名譽主任的廣州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有多名醫生承認使用法輪功學員供體。
(細述略)

(D)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有「腦死亡中心」
(細述略)

(7)鄭樹森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50年1月
出生地:浙江省衢州市龍游縣

職務:杭州樹蘭醫院院長,曾任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院長,現任該院移植中心主任,中國器官移植大會前主席、中國器官獲取組織聯盟(OPO)主席 。 2007年至2017年,鄭樹森曾任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重要機構——浙江省反邪教協會的前副理事長、理事長 。

提要:根據鄭樹森被《國際肝移植》撤下的論文和另一篇論文存在的問題,以及對浙大醫學院附一院多個醫生的調查錄音等證據,顯示鄭樹森所在的醫院是涉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重要基地,其本人還是中共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重要組織者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執行者。此外,有證據表明,鄭樹森任執行主席的OPO的成員單位和個人也涉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A)鄭樹森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省級區域負責人之一

鄭樹森是專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浙江省反邪教協會的前任理事長(2007 – 2017年)。「中國反邪教協會」是由具有宗教或者科技身份的中共黨政高級官員成立的組織。該協會的所有活動,都是通過中共黨政機構及其媒體的參與,用其成員的宗教或者科技身份,向國內和國際社會發佈和解釋中共當局鎮壓法輪功的理由,向中國當局建議鎮壓法輪功的措施,製造反法輪功的理論,並直接參與包括轉化法輪功修煉者在內的各種迫害活動 。

浙江省反邪教協會2002年成立,受成立於2000年11月的中國反邪教協會領導,主要工作就是迫害法輪功 ,對外聲稱是自發的民間公益組織,但是機構開支均由中國政府列支。官方網站http://www.cnqjc.com從官方網站以及中國反邪教協會對浙江省的報道看,其完成的工作包括:貫徹中共反法輪功的方針政策,執行浙江省委省政府,包括中共專為迫害法輪功建立的指揮鏈中心「610」辦公室的相關任務;出版反對法輪功的理論書籍;用研討會、講座、網絡、社交媒體等方式宣傳敵視法輪功的言論;用舉辦骨幹培訓班、組織高校活動、輔導下屬縣市協會工作等方式,建立和加強反法輪功的相關組織;協助「610」辦公室,對法輪功修煉者實施轉化洗腦(強迫放棄信仰),如走訪勞教、監獄等單位,積極參與教育轉化工作和「回歸社會工程」,等等。絕大多數被迫害致死、致殘、被酷刑的法輪功學員都是因為拒絕所謂的「教育轉化」。 中國反邪教協會不僅為中共鎮壓法輪功提供理論支持,還向政法系統提供系統的鎮壓方案。

鄭樹森本人親自組織或參與的迫害法輪功的活動有:

1)參加各種反法輪功會議,並發表講話,會上同時有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負責人出席並講話。

2007年11月,以浙江省反邪教協會副理事長的身份參加在杭州舉行的全國反邪教協會年會。

2009年12月,以浙江省反邪教協會理事長身份在浙江省反邪教協會基層組織現場會開幕式上講話。

2010年以浙江省反邪教協會理事長身份,出席浙江省高校反邪教協會學生幹部培訓班暨表彰先進大會開幕式並在開幕式上致詞。 該培訓的目的是培養迫害法輪功的骨幹。

2012年以浙江省反邪教協會理事長身份,出席浙江省反邪教協會秘書長聯席會議並在會議上做主要講話。

2)主持反法輪功的研究出版工作

鄭樹森任編委會主任的《新時期邪教防治研究——學術論文精選》2009年由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

3)為鎮壓法輪功提供報告或建議

浙江反邪教協會的工作內容包括所謂的「密切注意社會上邪教活動情況及動態,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報告或建議」。

(B)鄭樹森關於急診移植的論文暴露其活摘證據

鄭樹森2005年發表的一篇論文 ,顯示他所在的醫院從2000年1月至2004年12月做了46例急診肝移植。這篇論文雖然從器官移植數量上看似較小,但從醫學角度分析,恰恰是鄭樹森所在醫院涉嫌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重要證據,原因如下:
(細述略)

(C)鄭樹森實際急診移植規模比他的論文報告的數量更大
(細述略)

(D)鄭樹森所在醫院的更多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證據
(細述略)

(8)沈中陽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62年11月
出生地:遼寧省瀋陽市

職務:天津市第一中心醫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天津市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長,武警總醫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長,天津市第一中心醫院院長 。

提要:截至2014年12月10日,官方報道沈中陽帶領團隊已完成肝移植近萬例」 。據追查國際調查結果顯示,2006年後每年手術超過5000例,高峰期達每年8000例。2015年1月,《今晚傳媒集團》稱:「在沈中陽的指導下,昔日的小大夫各自獨立完成肝移植手術均近千例」 。

(A)1999年後天津第一中心醫院年度移植量爆長幾百至上千倍
(細述略)

(B)天津第一中心醫院一天之內做過24台肝臟和腎臟移植手術
(細述略)

(C)沈中陽任職醫院2015年後依舊有大量移植手術
(細述略)

(D)沈中陽任職單位多名醫生承認使用法輪功學員供體
(細述略)

(9)陳新國

男,1964年出生。主任醫師(肝移植),碩士研究生導師。北京武警總醫院(解放軍總醫院第三研究中心)肝移植研究所移植外科副主任、北京市醫學會器官移植專業委員會常委、北京醫師協會器官移植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研究型醫院學會器官移植專業委員會常委、中國研究型醫院學會心肺復甦專業委員會委員。

陳新國2002年2月師從沈中陽做肝臟移植臨床,在近6年時間裏參加了八百多例肝臟移植手術,其中親體肝臟移植30餘例。獨立完成了三百多例供體切取,三百多例肝臟移植手術。參與了國內首例多米諾肝移植,肝腎聯合移植、三次肝移植、中期孕婦肝移植、年齡最大肝移植、零輸血親體肝移植等高難度手術 。陳新國2002年從事肝臟移植臨床工作以來,還協助京內外十餘家單位開展肝臟移植手術。

另據《武警總醫院遠程網站》2005年9月5日報道,武警總醫院肝移植中心自2003年5月成立以來,短短的兩年多時間內,創造了年度手術總例數、手術成功率、患者年齡最大、最小等多項全軍和全國之最 。

陳新國任職單位移植量大,多名醫生承認使用法輪功學員供體,調查案例如下:
(略)

(10)彭志海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58年8月
出生地:山東

職務:中國醫師協會器官移植醫師分會副會長、中國醫師協會器官移植醫師分會第一屆移植管理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原上海市第一人民醫院副院長,現任廈門大學醫學與生命科學學部副主任、廈門大學附屬翔安醫院普外科主任醫師、博士生導師 。

2017年4月,廈門174醫院肝膽外科醫生李文崗說,彭志海已經做了五千多例肝移植,前幾年每年能做四百多。

彭志海涉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調查錄音如下:
(略)

(11)劉學普

男,1957年10月生,重慶石柱人。
2008—2008 重慶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重慶市渝中區委書記
2008—2011 重慶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
2011—2012 重慶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2.06—2012.08 重慶市政法委書記,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2.08—2017.01 重慶市政法委書記,2015.04兼市法學會會長
2017.01—2017.05 重慶市政法委書記、市法學會會長(兼)
2017.05—至今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2012年,據明慧資料不完全統計,重慶地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案例有161宗,何發純等5人被迫害致死;郭錫珍夫婦等136人被綁架、抄家、強制洗腦;王榮等5人被庭審判刑;程仲中等15人失蹤。

2013年,據明慧資料不完全統計,重慶地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案例有183宗,被非法抓捕、強迫洗腦的法輪功學員有124人;遭非法判刑和庭審的有28人;被迫害致死的有3人;被「610」抄家騷擾的有17人;被離家或失蹤的有11人。

2014年,據明慧資料不完全統計,重慶地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案例有299宗。其中,有5人被迫害致死;有141人被綁架、非法抄家;有68人被強迫洗腦;有46人被騷擾;有27人被非法庭審、判刑;有10人被迫流離失所與失蹤;有2人被強行灌毒藥及超期羈押。

2015年,據明慧資料不完全統計,重慶地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案例有577宗。其中,有335人被綁架、非法抄家、強迫洗腦,有8人被迫害致死,有50人被非法庭審、判刑,有130人被多次騷擾,有19人被迫流離失所與失蹤,有12人乘火車遭受中共利用身份證搞的迫害,還有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受株連迫害的案例23宗。

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從明慧網資料不完全統計匯總後,寫了《重慶市法輪功學員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被迫害綜述》,這一年多時間遭迫害的案例有994宗,其中被迫害致死的有6人,另有最新統計的36人;被非法判刑的有29人;被非法批捕、庭審的有41人;被非法拘留、長期關押迫害的有193人;453人遭騷擾;154人被非法強制洗腦;被經濟迫害的案例有31宗,被勒索的資金上百萬元;利用身份證迫害的案例有11宗;流離失所的有37人;失蹤4人。(迫害致死案例略)

(12)滕曉光

男,1956年3月出生,遼寧鳳城人。
2010年6月起任黑龍江省司法廳副廳長、黨委委員,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5年2月起任黑龍江省司法廳副廳長、黨委委員,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任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滕曉光在任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長、省司法廳副廳長期間,黑龍江省監獄系統發生數起針對法輪功學員的命案,秦月明、於雲剛、劉傳江、李洪奎、白霜 、慈海 、李雅茹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滕曉光對此負有全部的責任。

(具體案例略)

(13)蔣春

女,1974年4月5日生,湖南祁陽人
1999—2015.11湖北省武漢女子監獄黨委委員、副政委
2015.12——現任 湖北省漢口監獄政委、黨委副書記。

由於其迫害法輪功,尤其是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轉化,蔣春多次獲中共全國和省級獎勵:如「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同『法輪功』邪教組織鬥爭先進個人」、「司法行政系統二級英模」、「全國監獄系統個別教育能手」、「湖北省十大青年崗位能手」、第四屆「湖北省傑出青年衛士」等。

自2000年3月非法關押第一位法輪功學員張珂起,武漢女子監獄成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重要據點。其中蔣春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急先鋒。她強制轉化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寫出十餘萬字相關的經驗交流,在省級報刊雜誌上發表論文十多篇。獲「中國十大傑出青年衛士」等稱號,並以全國司法系統唯一女性身份出現在2008年北京奧運閉幕式觀看代表團中。
(具體案例略)

(14)屈申

男,1958年生,湖北省武漢市人,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610」辦公室)主任科員、副主任,江漢區「洗腦班」負責人。

屈申原是武漢市江漢區檢察院的警察。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他被抽調到江漢區「610」辦公室,專門負責在江漢區 「洗腦班」內給法輪功學員 「洗腦」,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屈申因極端仇視法輪功,且不遺餘力地迫害法輪功學員而被中共官方美化成「教育轉化能手」,並樹為「先進」典型。2015年,屈申被評為「武漢市勞動模範」,2016年又被評為「全國防範處理邪教系統先進工作者」,其所謂「先進」事跡,還在媒體上被連篇累牘地大肆報道 ……

主要罪行:

根據明慧網2014年3月的《洗腦班虐殺法輪功學員調查報告》 ,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致死人數在全國排名第4。據不完全統計,自1999年底至今,先後在江漢區「洗腦班」被非法關押過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上千人次。其中,被江漢區「洗腦班」和屈申直接或間接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17人;被迫害致瘋的至少有5人;致傷、致殘難以計數 。據中共官方媒體報道,經屈申之手被強迫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達三百餘人。

屈申作為「洗腦班」的頭目,不僅是台前迫害法輪功的打手,也是幕後的策劃人、操縱人。與中共對屈申的美化宣傳正好相反,屈申實際上是一個陰險狡詐和殘忍狠毒之徒。人前裝得一本正經,背地裏卻是滿口污言穢語,下作不堪,而且用盡殘酷手段迫害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有:侮辱謾罵、暴力毆打、剝奪睡眠、烈日暴曬、強制洗腦、長期面壁罰站、吊銬、野蠻灌食、不給吃飽飯、強行打毒針、在食物中添加有毒藥物等。

(具體案例略)

(15)賈福軍

男,年齡不詳。

遼寧女子監獄現任監獄長。2014年1月任職。原是遼寧省監獄管理局辦公室主任。

主要罪行:

遼寧省女子監獄是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最殘暴、最狂虐、最血腥的「黑暗集中營」。2003年,遼寧省女子監獄被中共授予「國家部級監獄」。如同瀋陽馬三家勞教所一樣,是中共專門樹立的對女性法輪功學員實施殘酷迫害的邪惡黑窩。該監獄分10個監區,共關押3000人,僅2006年就非法關押了近640名來自遼寧各市區的法輪功學員。

據明慧報道,到2015年為止,遼寧女子監獄已迫害致死36名法輪功學員,居全國監獄之首,多人被逼瘋,致殘。在賈福軍任職期間至少有16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賈福軍應負全部責任。

(迫害致死案例略。)

(16)李超

男,1960年4月出生。
1997.11 —2005.03遼寧省盤錦市公安局
2005.03—2009.04遼寧省大窪縣副縣長、大窪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9.04—2010.11遼寧省盤錦市政法委副書記
2010.11—2013.02遼寧省盤錦市公安局副書記、副局長
2013.02—2013.05 遼寧省盤錦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副局長
2013.05—2016.07 遼寧省朝陽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6.07—至今 鞍山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主要罪行:
2013年李超任朝陽市公安局長初期
案例一:對法輪功學員孫寶英的迫害(細節略)
案例二:對法輪功學員張玉琢的迫害(細節略)
案例三:對法輪功學員趙洪利的迫害(細節略)

2015年迫害依法起訴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
案例一:對法輪功學員姜偉的迫害(細節略)
案例二:對法輪功學員劉殿元的迫害(細節略)

(17)孫永波

男,1956年10月生,浙江省諸暨市人。
2008.06—2008.07 任黑龍江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公安廳黨委書記,省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
2008.07—2012.08 黑龍江省政府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
2012.08—2016.05黑龍江省政府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
2016.05—2016.12 黑龍江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
2017.01—至今 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

孫永波調任黑龍江省以後,長期擔任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公安廳廳長和省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等職務,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在他擔任上述職務期間,黑龍江省對法輪功的迫害嚴酷程度位居全國前列,使得該省大量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勞教和判刑迫害,至少有67人被迫害致死。
(具體案例略)

(18)張國鈞

男,1952年3月出生,河北元氏縣人。
1999年6月—2005年7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副秘書長、政法委副書記、省委「610」辦公室主任。
2005年起至今任省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省政協常委,省紀委委員。
現已退休。

張國鈞作為中共河北省委「610」辦公室主任,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和趙世居一起出席河北省組織「十萬青年」反法輪功的「誓師大會」 ;在河北省社科院宗教與反邪教研究中心成立大會上就河北省反法輪功的形勢做主題報告 ;在河北省人大會議上發言強調特別要加強同法輪功的鬥爭和進一步做好教育轉化工作 ;直接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2003年6月12日,張出席河北省「反邪教協會」成立會並發表講話支持。2004年6月23日,以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610」辦主任的身份出席涿州市反邪教協會成立會,發表長篇講話誣衊誹謗並部署進一步鎮壓法輪功 。在2004年11月25日舉行的全省反邪教協會建設經驗交流會上再次講話攻擊法輪功 。

張國鈞作為省委「610」辦公室主任,對任職期間河北全省範圍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負有直接責任。

河北省是全國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省份之一。截至2005年11月17日,據明慧網公佈的資料,被證實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達379名,居全國第一。

其中的一個典型案例,一家六口全部修煉法輪功,其中五人被迫害致死,只有大女兒倖存,其中大弟陳愛忠、小妹陳洪平和二弟陳愛立都被迫害致死於張國鈞任期。

(19)姜鐵良

男,1962年2月出生,北京市人。

曾任東城區法院審判庭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2008年至今任北京市東城區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主要罪行:

自1999年7月 江澤民集團開始鎮壓法輪功以來,中共檢察院和法院竭力追隨江澤民,對法輪功修煉群體實施非法抓捕,無罪判刑,執法犯法,制定相關法律決定等。 20年來,眾多無辜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作為法官執法犯法,需要對自己的所為負全部責任。

2001年8月17日。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非法審判2000年12月31日在天安門打99米寫有法輪大法好和18首《洪吟》詩橫幅的25名法輪功學員。審判長是東城區法院法官姜鐵良,罪名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

邵強10年(山東青島人,在濟南的山東省監獄非法關押期間,頭部被毒打致突發性精神病)
邱秀欣10年(山東青島人,被關押在山東省女子監獄)
索振江8年
修海峰8年(山東聊城人)
王健7年(山東高密人)
卜繁偉8年(黑龍江塔河縣人,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監獄)
李曉勇7年(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昌吉市人)
王煥平3年6個月(山西省沁源縣人)
彭立忠4年(遼寧省撫順市人,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凌源第一監獄)
李貴友3年6個月(遼寧省撫順市人,遼寧省凌源第一監獄)
趙鴻銘3年6個月(吉林省敦化市人,遼寧省凌源第一監獄)
梁德仁3年6個月(遼寧省北寧市人,遼寧省凌源第一監獄)
隋英華3年6個月(遼寧省撫順市人,遼寧省凌源第一監獄)
張述良1年6個月(湖北省武漢市人)
張大奎3年(湖北省武漢市人)
於瀾濤3年(湖北省武漢市人)
周波4年(遼寧省撫順市人,遼寧省凌源第一監獄)
王哩3年6個月(遼寧省撫順市人,遼寧省凌源第一監獄)
馬福月3年(遼寧省盤錦市人)
周紹堂4年(遼寧省盤錦市人,遼寧省凌源第一監獄)
劉子巍3年(吉林省白山市人,已於2004年12月13日在長春朝陽溝勞教所被迫害致死)
汪溥4年(遼寧省撫順市人,遼寧省凌源第一監獄)
郎新華3年(遼寧省撫順市人,遼寧省凌源第一監獄)
李德相4年(遼寧省撫順市人,遼寧省凌源第一監獄)
梁錦春4年(廣東省茂名市人)。

(20)楊波

男,1962年生,黑龍江省人。
1999年8月—2000年10月:黑龍江省綏化勞教所出入所教育大隊警察
2000年11月—2003年11月:綏化勞教所二大隊(法輪功專管大隊)教導員
2003年12月—2004年8月:調往黑龍江省勞教局專管迫害法輪功,職務由副科級被特批轉為正科級
2004年9月—至今:黑龍江省國保總隊國保副處長,繼續專管迫害法輪功。

主要罪行:

1. 2000年11月—2003年10月

2000年11月,綏化勞教所成立了專門迫害法輪功的二大隊,楊波被調往該大隊任指導員。在此期間,楊波殘酷迫害勞教所內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以下為部份迫害案例:

2002年11月,在強製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而發起的所謂「攻堅戰」中,楊波夥同警察高中海、范曉東、曾令軍、季健等人,對法輪功學員潘英坤、李樹文、任忠良等20人實施長達10天的毒打、電擊、上吊銬、坐老虎椅等酷刑迫害。

2003年3、4月間,在實施由中共勞教系統發起的針對法輪功學員的「集中轉化行動」,即「春雷行動」中,楊波等人動用各種酷刑迫害法輪功。如採用打鎮靜藥、電棍電、坐「老虎凳」、拔牙(用鉗子把好牙硬性拔掉)、強行灌糞便等殘忍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他還指使勞教所犯人王榮、馬春利等6人,對法輪功學員鄭樹忠輪番不停地毒打,將他打成重傷。

法輪功學員郭懷齡,男,60歲,黑龍江省集賢縣豐樂鎮太源村村民。於2002年3月在家中被豐樂鎮警察綁架,2002年6—7月間被非法關押到黑龍江綏化勞教所勞教,在勞教所二大隊二中隊期間,被二大隊警察毒打。2002年底被送到二大隊三中隊嚴管迫害,於2003年7月18日在被酷刑迫害致死。

七台河市法輪功學員劉在祥,男,於2003年10月份在綏化勞教所二大隊遭受迫害後死亡。

楊波在迫害法輪功學員時,還有恃無恐地公開說,「如果不轉化、不揭批法輪功,只有死路一條。」 、「上級有令,可以採取任何方式達到轉化目的,打死了法輪功學員算自殺。」

據中共CCTV的報道,「綏化勞教所教育轉化大隊指導員楊波,從事轉化工作以來,利用業餘時間自學心理學、教育學、宗教學等,寫下十幾萬字的讀書筆記,並用之於實踐。三年來,僅他轉化的法輪功癡迷者達百餘人。」 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對信仰的迫害,轉化就是迫害的核心。所有受酷刑、被迫害致殘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都是因為拒絕被轉化。

2. 2004年9月至今:黑龍江省公安廳國保總隊國保處副處長

楊波因迫害法輪功得力,2004年9月被調往黑龍江省公安廳,擔任國保總隊副處長,負責全省範圍內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此後黑龍江省發生的多起針對法輪功的大規模抓捕和迫害事件幾乎都有楊波的參與。以下為楊波參與迫害的部份案例:

2011年11月13日,黑龍江省公安廳和哈爾濱市公安局出動一百多名特警,闖進雙城市一位法輪功學員家中,將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的56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抓捕,導致其中3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7人被非法判刑。其中:康昌江、岳寶慶、姜曉燕、田曉萍分別被非法判刑14年,洛豔傑被非法判刑13年,葛欣被非法判刑11年。

2013年3月29日晚,楊波參與了由黑龍江省公安廳、哈爾濱市及依蘭縣、方正縣、通河縣聯合發起的針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大抓捕行動,導致六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其中14人被非法判刑,64歲的費淑芹被非法判刑13年,莫志奎、張惠娟被非法判刑12年。

2015年2月2日,黑龍江省東寧縣7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關押,楊波是本案主要的責任人。

2015年10月28日,曾在建三江青龍山「洗腦班」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聯名控告「青龍山洗腦班」及其負責人,並聯名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黑龍江省政法委「610」、省公安廳為此成立了所謂的「10.28專案組」,並發出密令,要對參與控告的法輪功學員立案追查,嚴厲打擊。楊波等人以「專案組專家」的身份,對因此事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審訊和精神折磨。

2015年7月16日,黑龍江省綏稜縣孫傳通、修忠臣、申慶雲、孟昭華等1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楊波負責督辦此案。

2016年1月21日,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陳靜被非法抓捕。在楊波的唆使下,陳靜被三十多次提審,並遭酷刑逼供。楊波還在陳靜家人中煽動仇恨、挑撥離間等等。後來,陳靜被佳木斯郊區法院非法判刑5年。

2017年3月21日,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法輪功學員李順江、高福平、張福海、田勇等15人被非法抓捕,其中11人被非法判刑。楊波曾兩次到庭審現場外圍坐鎮指揮。

2017年3月22日,在楊波等人的指使下,黑龍江省大慶市公安局乘風分局非法抓捕了法輪功學員郝明媚。楊波等人多次非法提審郝明媚,並唆使法院將郝明媚非法判刑4年。

2018年11月9日,在楊波等人的策劃、指揮下,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各區縣及大慶市有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目前已知有二十多人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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