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被控「洩露國家秘密罪」一案14日秘密庭審,同案被判緩刑三年的陳天茂19日公開舉報四川綿陽國保炮製所謂「國家絕密文件」,是以莫須有罪名進行的人為報復陷害案。廣西維權律師覃永沛說,「四川當局可能以此作為打擊公民運動的一個典型案例。」

覃永沛向大紀元表示:「現在中國不管甚麼事情都會被以莫須有的罪來判決,任何人只要對共產黨不滿,它就用這個罪名來定罪,甚麼洩露國家機密隨便套一個罪名,海外對中國這個法律根本一無所知,它把它變成有罪,你根本一點辦法都沒有。」

陳天茂指綿陽市當局違憲侵權

陳天茂曾任警察,因公致殘被解僱,為此上訪多年,他在舉報書中指四川省綿陽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辦案民警蔣田,彭警官,雀警官等人,私自將中共綿陽市遊仙區政法委員會關於陳天茂信訪訴求辦理情況及相關問題的報告鑒定屬絕密級國家秘密,給本案受害人陳天茂、楊秀瓊、黃琦羅列莫須有的罪名。

陳天茂說該報告無編號、無印章、無年月日、無領導簽名、無報送單位,卻被說是國家秘密,對三人強加罪名並實施長期關押,強迫認罪,認罰,他說這就是綿陽執法為民的法制理念,是綿陽市當局拉幫結夥,以言代法,違反憲法、侵犯人權的報復陷害案。

陳天茂同時說該報告沒有找他本人了解情況,工作人員單方面弄虛造假,欺上瞞下,違反憲法侵犯人權,違反刑事訴訟法第148條,第149條之規定,一審人民法院對本案被告人判決有罪,是徇私枉法的行為。

覃永沛說,黃琦幫許多訪民披露很多真相,當局把他視為眼中釘,現在誣陷他洩露國家秘密,這是莫須有的罪。

黃琦庭審日重慶市民旅遊被抓

黃琦被秘密庭審當日,警方在高速路口佈置警力多方攔截。重慶市民何豔和朋友去綿陽市旅遊,遭到公安攔截抓捕、蒙頭及辱罵,何艷說,「我們只是去旅遊,沒有犯法,卻遭到這樣莫名其妙的待遇,我們現在要通過一些法律程序,要求他們給一些說法,爭取自己的人權。」

何艷向大紀元表示,14日上午8點多,她們乘坐的車子突然在半路被自稱是綿陽市公安局的一群人攔下,「他們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甚麼都沒有,就強制的沒收我們所有的財物包括手機,然後把我們強押上車到他們的派出所,還威脅要求我配合他們說是來聲援的。」

「當時我沒聽懂,就問他甚麼聲援,他們說綿陽一中院有人被判刑。」何艷說:「後來我們獲得了自由之後,才聽到有人說,黃琦案在14號那天秘密開庭。」

覃永沛對此表示,「今年是六四30周年,我認為當局現在對六四30周年非常敏感,黃琦是「六四天網」創辦人,被抓跟這個也有關聯。跟這個案子牽連的人可能都會被抓捕。」

覃永沛同時指出,黃琦的兩名代理律師劉正清和李靜林都受到國保威脅,劉正清被吊照,李靜林被封口,黃琦沒有辯護人,處境很危險,「黃琦這個案件比較敏感,這個案件它又見不了光,如果給黃琦活著出來的話,他們很沒面子,所以黃琦危險就在這個地方。」

CHRD人權捍衛者在推文中表示,黃琦庭審過程、結果均成了「國家機密」,律師被封口,85歲老母親繼續失蹤。這裏真正被審判的是黨操縱的所謂「依法治國」的虛偽司法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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