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傳真社報道深圳邊防人員涉嫌越境佔用沙頭角港方邊境禁區約2萬呎土地。今日立法會答問大會上,有議員質疑政府是否不知情長達6年之久,批評深圳當局違法基本法。

對有媒體報導深圳邊防人員涉嫌越境佔用沙頭角港方邊境禁區約2萬呎土地。昨日,特首林鄭月娥曾表示有關部門正在研究此事,若有結果稍後會對外公布。今早她出席立法會行政長官質詢時間,回應公民黨陳淑莊質詢時表示,有關部門昨日已與深圳方面見面及溝通,港府參考國務院命令221號,認為相關地點以沙頭角河中心界線為軸心,根據以往航拍照,以及近日視察,有關土地是屬於香港。不過,深圳方面就認為,2013年沙頭角河道進行過收窄工程,故界線應以改道後為標準。

她指,雙方對深圳河界線有不同理解,但由於有人上綱上線,甚至引伸到跨境執法,故為免引起疑慮,內地人員會暫停使用有關土地。又稱香港方面並不知河道改道工程,未有確認有關「新界線」。她指,雙方有誠意溝通處理問題,有需要時會尋求法律意見。

根據九七後國務院命令221號指出,區域界線分陸地部分和海上部分,各由三段組成,海上部分包括深圳灣海域段、南面海域段及大鵬灣海域段。

陳淑莊在立法會上批評,政府在沙頭角河道改道事件仍未有準確答覆,並有私人土地被佔,質疑政府是否不知情,靠看報紙才知。她會後見傳媒強調,國務院令清晰地標示,香港與深圳之間的邊界以「沙頭角河中線逆流而上」,中間以北屬深圳,中間以南屬香港。而1997年2月,政府提交當時立法局文件,當中有一句指由於深圳河進行整治,故香港與深圳的界線以「新河中心線」為准,但有關說法未有加入《基本法》和相關的國務院令。

她批評深圳政府以防洪為理由,以深圳河被整治而改道為由,不斷向令香港的邊界不斷向南收縮,認為深圳市政府所作所為是違反國務院令、違反《基本法》。

朱凱迪引用Google Map分析,駁斥港府應是知情。他指地政總署在2013年起,已將深圳稱之因深圳河改道、邊界移動前原來屬於香港的地段剔除。他指,地政總署有關動作似已接受了深圳聲稱「新邊界」的事實,而非如林鄭所指政府一直不知情、一直認為有關地段屬香港:「沒有所謂的上綱上線,因為這是嚴重的事,一是有越境執法的意圖,二是很明顯侵犯香港土地的管理範圍,同時侵犯香港私人業主的私有財產,這是基本法保障的。」

立法會議員譚凱邦展示證據駁斥港府不知情的言論。(蔡雯文/大紀元)
立法會議員譚凱邦展示證據駁斥港府不知情的言論。(蔡雯文/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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