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中共最高法、最高檢分別召開「支持」民營企業的專題會後,11月11日,中共司法部部長傅政華接受新華社專訪時也稱,為「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壯大」而專門推出所謂「20條措施」。
中共對民企的「信心喊話」終於來到司法高層,兩高和司法部接力宣稱且企圖傳達的資訊很明顯,即「全面保護民營企業物權、債權、股權、知識產權等各種類型的財產權」。
這次中共司法高層欲「取信」民企的喊話,剛好有一個新聞熱點可以借做結論先說。
據俄羅斯媒體《觀點報》11月7日報道,俄羅斯Atom設計局指控,在本屆珠海航展中展出的CR929廣體客機剽竊了他們的設計方案。Atom設計局總經理兼總工程師庫津(Maksim Kuzin)激動地表示,他對這種「無恥的抄襲行為」感到非常震驚,但採取法律措施是「絕對沒有用的」。
在中共法院提起知識產權訴訟之難,不僅僅是對外籍企業而言,一般本國籍民營企業更是如此。官方版《2016年中國專利調查數據報告》已經很保守,但數據顯示一般企業對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還是有「4高」:保護需求高、遭遇侵權風險高、維權難度高,以及訴訟成本高。而這份調查結果至今仍然適用,即企業侵權糾紛「投訴無門」是常態,即使獲立案但勝訴率極低,再即使勝訴但所獲賠償遠遠不夠支付打官司費用。
在中國知識產權重災區莫過高科技業,還是以俄羅斯Atom設計局的指控為例:(原告)追究剽竊設計方案的法律責任非常困難,因為只要改變一些斜率、邊角,都可稱為(被告)自己的創新設計。這也就是業界所謂的「逆向工程」、「逆向研發」,說得好聽是借鑒或青出於藍,法律上是也有教學、仿製、再創造等例外,但現實中很多情況是一線之隔,法律濫用並不困難。如在國內做晶片設計或PCB抄板等業務的公司多如牛毛,並且都在網站顯眼處掛著「最高法院關於逆向工程的法律聲明」。
該份聲明始於2007年1月17日,中共最高法公佈「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首次明確規定:通過自行研發或反向工程獲得商業秘密不屬非正當競爭行為。最高法此一司法解釋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後,不但被廣用於反向工程獲商業秘密「合法」,而且侵權官司通常是,民企告不贏國企,普通民企告不贏特殊民企,中小民企告不贏大民企。
企業無價的知識產權都得不到中共司法確實保護,遑論物權、股權、資金等有價財產。知名案例俯拾即是,列舉幾個如下。
上海裕通房地產公司任駿良20億資產,被上海市檢察院原檢察長陳旭為首的司法官員巧取強奪。
陝西榆林凱奇萊能源投資公司趙發琦「千億礦權」,與官方纏訟12年,原來是最高法院原副院長奚曉明、原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介入其中。
湖南三館房地產開發公司曾成傑,律師指出二審判決書「未歸還本金」存在「5.18億誤差」(第21頁稱17.7億元,第91頁按計算是12.5億元),並據此申訴覆核,2013年11月25日最高院核准曾成傑死刑,法院在行刑前未通知任何家人。曾成傑公司數十億資產被以十分之一不到價格變賣給湖南國企。
重慶江州實業陳明亮,在薄熙來打黑期間被「黑打」,陳明亮在涪陵區看守所期間上書最高法院申訴,2010年7月16日最高院核准陳明亮死刑,而在他執行死刑前,上億資產已被劃撥一空。陸媒披露,重慶民企因薄熙來「打黑」至少被沒收數百億資產,至今去向成謎。
北京利德曼生物化學公司孫茜,2017年2月19日被非法抓捕以來,孫茜家屬前前後後聘請律師達13人之多,因為司法部門以吊照逼退律師,並派人對孫茜進行誘導性談話:若肯放棄修煉法輪功,即可獲釋出去儘快處理20億資產被侵奪的事情;否則將會被非法判刑。孫茜表示:「你們明知我的資產被侵奪,不但不依法查處,反而用此誘迫我放棄信仰!」
中國憲法規定,保障人身安全、信仰自由。中共有法不依,企業家基本的人身安全和信仰自由都沒有,哪來的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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