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宗教自由等人權狀況持續惡化。如何改善?多位政要專家在美國首次宗教自由部長級會議期間受訪表示,美國應加大力度,運用《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等法律手段,對實施酷刑和侵犯人權者進行制裁。
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CIRF)副主席Kristina Arriaga在對本報表示,美國政府應訴諸法律,對中共迫害法輪功、基督教、維吾爾等團體的官員予以制裁。她說,「美國國會通過了《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以制裁的方式來遏制對宗教自由的侵犯。」
USCIRF前主席施威特(Katrina Lantos Swett)說,「我希望一些直接參與指揮迫害法輪功等不同信仰團體的中共官員,受到《馬格尼茨基法案》的制裁。這樣,他們不能來到美國,他們的孩子不能到美國的優秀大學上學,他們在美國不能有銀行賬號、不能買房,他們也因參與這樣的侵犯而被關注。」
如何制止中共強摘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器官的反人類罪行?美國資深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建議,「美國政府需要以更大的力度運用《馬格尼斯基法案》,我們有工具對迫害者比如中共專制集團官員追責。」
「如果你實施酷刑和打壓,那麼你不能來美國,不能在這裏經商。」他說。
去年12月,特朗普政府根據國會通過的《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案》,發佈一份全球人權侵犯者和腐敗者的制裁名單,其中,北京公安局長高巖和巴基斯坦腎移植外科醫生沙阿在列。
7月23日,位於華府的「人權法律基金會」執行主任泰瑪什(Terri Marsh)受邀參加一場與宗教自由部長會議相關的邊會。她對本報表示,美國法律保護宗教信仰,不少控告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的例子勝訴,比如:美國第七巡迴上訴法院確認,江澤民對迫害法輪功負責。
2002年10月23日,江澤民訪問美國芝加哥,被法輪功學員以「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告上法庭,這是海外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第一案。
除了在美國,江澤民等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也在其它國家和地區被控告,包括比利時、西班牙、台灣、德國、韓國、加拿大、希臘、澳洲、紐西蘭、玻利維亞、智利、荷蘭、秘魯、日本、瑞典、阿根廷和香港等。
瑪什表示,《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案》同時是一個有力的工具。她也正在和有關美國政府部門合作,提交中共官員迫害人權的證據,以便對他們實施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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