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司法的黑暗程度,可以說是只有人們想不到的,沒有它們做不到的。它們能夠拿了錢,就把無辜的人抓起來刑訊逼供,然後羅織出罪名;它們也能夠把罪行嚴重的罪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我在看守所遇到許多罪行嚴重的人,因為有關係或者輸送利益,而被放掉;更見過許多無辜的人,被長期監禁折磨。

1998年,我制定了一個利用長江水災難民大量聚集在武漢,而動員災民討要救濟款,進而舉行遊行示威,乃至武裝暴動的計劃,然後我從紐約飛到香港僱了一條船潛入中國。沒想到早已被中共特務獲取情報,在香港負責接待我們的參與過黃雀行動的陳錫錚早已叛變,把我們出賣給了中共。

在廣州黃華看守所(公安部直屬看守所),我被關押在外籍倉,遇到一個退伍解放軍連長,轉業到銀行工作,後來擔任信貸部主任,有天行長介紹一個客戶來申請貸款,客戶十分慷慨,多次請他們幾個頭目吃飯洗澡唱卡拉OK找小姐,又給大家送禮,出手闊綽,在領導明確指示下獲得貸款7千萬。

但是貸款到期無法收回,仔細一查,所有貸款手續文件都是偽造。這個信貸部主任被捕了,因為他簽字批准了這筆貸款。

儘管他說那個貸款者是行長副行長介紹的,貸款也是經過他們同意的,但是那兩個領導早已打點好有關部門,根本沒事。

由於辦案單位並沒有找到信貸部主任徇私舞弊的證據,但他還是成了替罪羊,在看守所被關押了5年。他也沒有被起訴,但他告訴我,他可能要死在看守所,因為他工作時間不長,沒有多少積蓄送禮給辦案單位。而他們稀里糊塗地關了他5年後,誰也不肯承擔錯關或者錯放的責任,所以只有繼續關下去。

中共司法的每個環節,從負責偵查的公安局,到負責公訴的檢察院,再到負責審判的法院,以及最後執行刑罰的司法監獄,都是敲骨吸髓的搾取金錢機構,都抱定一個宗旨辦案:根據送錢多少,及關係程度從輕判刑;對於不送錢的,一律從重判刑;而對於證據不足難以定罪的,就不負責任地長期羈押。所以嚴格說來,中共辦理的每個案件,都是冤假錯案。

除了唯利是圖,司法人員還公權私用、肆意弄權。我碰到過一個小伙子,跟廣州公安局一個科長的女兒談戀愛,而那個科長本來安排女兒與上司的兒子結婚的。兩人不從,私奔後被找回來。

為了徹底拆散他們倆,那個科長運用權力,以強姦罪把小伙子抓起來,竟然關了3年半也沒有偵查終結。小伙子的腿已經多處潰爛,慘不忍睹。他一點也不知道哪一天他才能獲釋。

共產黨體系,上級欺凌下級,下級欺凌人民,乃是司空見慣。而忍氣吞聲迎合領導的,都是為了得到上級利用,被賦予權力,可以貪污腐敗。不信神的共產唯物主義者,幾乎都是唯利是圖、或兇狠霸道的,所以共產黨幹部,個個都是貪污腐敗份子,只有輕重之分,沒有性質之別,尤其是掌握普通人命運的司法系統人員。

這樣一大群道德敗壞、罪惡纍纍的犯罪份子組成的共產黨,為了維護他們永遠腐敗的特權,他們除了不遺餘力地打擊異己,還瘋狂迫害有宗教信仰的群體,動輒污衊不服從共產黨管理的教派為邪教。

其實共產黨才是真正的魔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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