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人嚴謹慎言印象的資深大律師、大律師公會前主席陳景生,在擔任公會主席時經歷了23條立法、政制改革等問題,卸任後也經常就香港法治人權狀況發聲。他認為香港目前面對的法治困境,是從九七後一點一滴積累下造成,尤其是人大釋法已由釋法演變成立法,進一步衝擊法治。他寄語港人與法律界攜手捍衛香港法治。
2014年6月27日,陳景生與另6位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發起黑衣靜默遊行,表達對中共國務院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破壞香港司法制度和司法獨立的不滿。2015年7月19日,他與另外12位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發起全球聯署行動,聲援大陸逾百名被捕維權律師。2016年,陳景生等多名法律界選舉委員會委員,就梁天琦被取消參選資格一事發表聯署聲明,指選舉主任作出主觀政治判斷判定參選人提名無效,是不合法的政治審查。近幾年的七一大遊行都可以見到陳景生的身影。
香港法治中北京角色堪憂
2003、04年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的陳景生,近日接受本報專訪,談到港人關心的法治問題。他強調法治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香港出名是一個法治的地方」。令他擔心的是自1997年7月1日後,香港實施《基本法》中一直有「中央」扮演的角色,「例如在《基本法》裏,人大常委有一個釋法的權力。釋法這個東西,在普通法裏是沒有的⋯⋯拿去年來說就是人大常委他所謂『一錘定音』、『一言九鼎』地說香港一地兩檢實行的辦法,在這方面使人有很大質疑:究竟香港的法治,仍然是過去一個多世紀的法治,還是已滲透了中國社會主義特色的法治?這方面是使人擔憂的。」
陳景生直言,人大釋法是港人「無可奈何」被迫接受。在過去五次的人大釋法,他認為人大第一次就「吳嘉玲案」的終審判決釋法,對香港法治衝擊最大,「第一次的釋法,就是把香港終審庭的判決推翻。」
釋法變立法 衝擊普通法概念
到2016年,就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在立法會宣誓問題,前特首梁振英及港府入稟司法覆核,時任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在判決前突主動提出就公職人員宣誓要求釋法,並於同年11月由人大常委會通過,最終導致梁游等6名立法會議員遭撤銷議席。
陳景生指,所謂DQ事件的釋法完全沒有必要:「事件在香港已展開司法程序,中央急急弄一個釋法出來,就讓香港人有點詫異。」而且不僅是釋法,還加了一些東西:「釋法文件裏面還加了兩句,在參選時也要擁護一國兩制。」這次就《基本法》104條的釋法,原本與參選無關,最終演變成香港眾志周庭在參與3.11立法會補選時遭褫奪參選資格,「被一個不是法官、叫選舉主任的,認為她不擁護一國兩制,因而不讓她參選。」
他直言,最近一次釋法已不僅是釋法,還是「立法」:「釋法那裏加多兩句,說參選的時候也適用,這就既是釋法,也是立法。有這樣一個機制存在,我們覺得以普通法概念來看是極之不理想的。」
政治干預法治
有釋法的存在,令香港法治多少都會受到政治的干預及影響。陳景生說,參選這麼重大的事情,竟變成由一位政府官員決定,他批評是法治的倒退,「以立法來說,你要立一條法律,由一個政府官員、受制於政府架構的官員,而非由一個獨立人士、一個司法人員來決定,以法治來說是不理想的。」
他解釋法治並非依照法律的每個字,因為在立法時也會受到限制。他又說,縱然當局一直強調人大釋法是符合《基本法》,「但這東西跟我們香港一直以來的法治是格格不入的,在這方面來說,能夠給人的信心有多大呢?」他希望「中央政府在釋法的時候盡量小心點」。
一根根稻草終壓垮駱駝 盼港人挺身爭取
他認為香港法治問題,是一件件積累下造成的現狀:「最後一根稻草令駱駝揹不起」。他以「一地兩檢」為例,當局原本有機會處理得更好,「例如將法例加在附件三,或者正正式式由國務院將香港的地圖重劃。但它現在的實行方法又是由香港政府自己去申請,在這一方面來講,就令人感覺香港政府是否自己割地?」
目前正在立法會審議的一地兩檢草案,他認為過程中很難再去挑戰,因為現在立法會是由建制派所把持,「尤其是那件事情是得到中央政府所謂的背書(endorsement)。」而唯一一次立法會「甩碌」事件,令政改被否決,建制派議員沒有第一時間向選民交待,而是去了中聯辦,「這麼看來香港立法會的獨立性是受到質疑的。」
外界盛傳在建制派控制議會的情況下,23條立法有機會捲土重來。陳景生強調法律界是反對「如何」立法的問題,「所以現在的問題是如何立法,以及法例的鬆緊,以及法例是否合理的法例,是否應該在保障國家安全及香港一貫的自由人權作出適當的平衡。」以目前的形勢來看,他相信若要立法,尺度將會比2003年時抓得更緊。
陳景生又談到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一上台便捲入僭建風波,認為事件令市民對律政司司長失去信心:「律政司司長當然是重要的角色,是政府的法律顧問,也是主持了香港所有的公訴(Prosecution),所以她自己的操守問題,也給人一個印象是香港政府是否找不到一個適當人選?」
大律師公會應為人權發聲
今屆大律師公會選舉出現前所未有的競爭。陳景生表示,在2003/04年自己任主席時,現任主席戴啟思是副主席,深知戴的能力,稱讚戴是有心人,很擅長人權案。在目前的形勢下,對大律師公會主席而言更富挑戰性:「當然在人權方面、在立法方面是應該採取負責的態度,覺得不對就應該出聲,為反對而反對是無謂的。但主要是如果覺得它抓的平衡是不對的話,也應該發聲,這也是民主社會應有的制度。」
他坦言維護法治不能單靠法律界,「希望法律界能喚醒香港人對於香港人應有的權利,對市民作出一些提醒,也對政府處事的方法給一些公共的意見。」在現今的形勢下,港人也應挺身而出,以和平非暴力的方式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我也相信自由民主是全人類、全世界的順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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