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門地產大亨賄賂聯合國前主席案件中,為吳立勝擔任助手的尹川(Jeff Yin,音譯),早前對一項逃稅罪名認罪,周三(28日)在紐約南區聯邦法院被判七個月刑期。

32歲的尹川住加州,2015年他和吳立勝一起因涉嫌賄賂聯合國前聯大主席被控。吳立勝去年7月被判賄賂、洗錢、共謀六項罪名全成立,聯邦檢控官指他檯面上透過「南南新聞」,於聯合國廣結人脈,暗地裏搞金錢外交,換取在澳門興建聯合國會議中心的合約,作為中國與發展中國家合作的「聯合國南南合作」永久會議場所,真實的目的是在澳門建一個「亞洲日內瓦」,名利雙收。吳立勝將於3月23日被判刑。

尹川最終承認犯了一項逃稅罪名,承認他在2013~2015年從「南南新聞」領取54,000美元的工資,卻通過現金加小額支票的方式偷逃稅款。

昨天檢辯雙方針對尹川的刑期,激烈爭辯了三個小時。聯邦助理檢察官里辰塔爾(Daniel Richenthal)表示,尹川雖然未對行賄罪名認罪,但他幫助吳立勝執行賄賂計劃,應該判入獄至少兩年。「賄賂是一項嚴重的罪行,他不是偶爾為之,而是長年累月,幫助吳立勝賄賂聯合國高官數十、上百萬美元。他不是無辜者,這是他自己的選擇。」

尹川的辯護律師施羅夫(Sabrina Schroff)從中國人的服從文化,以及他13歲與母親來美、父親在中國被囚至死、他一人獨擔家庭重任等方面力求減刑。她說,尹川只是執行老闆命令,在他發出的郵件中,大都以「吳立勝說」起頭,他只是翻譯老闆意思,僅僅是工作掙薪水,而沒有從賄賂案中有任何收益。

尹川在宣判前道歉。他語帶哽咽地說,他把吳立勝當成「尊敬的長者」,從來沒有想過質疑老闆,部份原因是他長大在一個「非常傳統的」華人家庭。尹川的母親和中國女友到庭旁聽,他的母親不時地抹眼淚。

法官Vernon Broderick 最後判尹川七個月刑期,外加兩年庭外監管,並補交國稅局6 萬1 千多美元稅金。尹川的律師施羅夫又提出,她將提交一份法庭文件,要求法官考慮將尹川送去中途之家(halfway house,又譯為「重返社會訓練所」),而不是到監獄服刑。法官要求檢、辯雙方都提交文件,他遲後再處理該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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