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統促黨、愛國同心會等親共團體長期在當地公然暴力滋事,包括暴力滋擾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毆打赴台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早前涉入毆打台大學生的濺血事件震驚台灣社會。台灣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12月4日初審通過,將「犯罪組織」的定義要件改為「持續性」犯罪,若未來法案三讀完成,包括統促黨、愛國同心會等均可依法查辦。

台灣統促黨、愛國同心會等親共團體長期公然暴力滋事,但是卻因為這些組織難以界定是否以牟利為目的,而難以適用刑責更重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現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對「犯罪組織」的定義,已於今年初修法鬆綁,擴大適用於合法化、公司化的幫派以及詐騙集團。不過由於「持續性及牟利性」要同時適用,實務上有一定難度,因此多位民進黨立委提出修正草案,不將「牟利性」列為要件。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表示,同時要符合持續性與牟利性,會讓實務上無法處理統促黨或愛國同心會的犯罪行為,而且統促黨是登記有案的政黨、而愛同會則是政治團體,他們的行為卻是持續性暴力犯罪集團,未來修法完成後,希望重點放在「持續性」而非「牟利性」,希望法務部嚴格執行。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坦言,就組織性犯罪而言,持續性比牟利性重要,而且是持續地危害社會治安,未來也會督導檢察官的起訴是否符於法律規定。蔡強調,不是掛名政黨就可以排除是暴力性的組織。

按司委會初審通過條文規定,組織犯罪的要件鬆綁為「持續性或牟利性」,且不以現存的犯罪組織為限;為保護證人,新增《視訊條款》,讓證人或檢舉人可透過網絡作證,在境外者,則可赴台灣駐外館處視訊作證。

此前,台灣竹聯幫大老張安樂領導的統促黨支持者,被指於9月24日在「中國新歌聲」音樂節上毆打台大學生,這使黑幫與中共的關係受到關注。立委邱議瑩更爆料有媒體報道中共一年給張安樂500萬人民幣(約2,300萬新台幣)、竹聯幫3,000萬人民幣(約1億3,600萬新台幣)。

台大學生遭黑幫毆打的濺血事件震驚了台灣社會,黑幫背後的中共勢力也開始令台灣社會覺醒,尤其是黑幫組織上千人打著中共的五星紅旗於「十一」上街,公開為中共站台,引起熱愛自由民主的台灣人普遍不滿。目前台灣政府正在展開對黑幫的大清洗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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