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國務院2004年下令禁建新的高爾夫球場,香港中旅集團旗下的深圳聚豪高爾夫球會直到今年,才突然通知會員球場將於幾日內關閉,而且不以市價賠償給會員。中港會員在港控訴中旅賠償不合理。

香港中旅集團於2015年發公告,指旗下的深圳聚豪高爾夫球場,因侵佔水源保護地,被勒令在當年5月關閉。但過去兩年,該高爾夫球場並未停業,直至今年11月1日,中旅再發公告,稱收到深圳寶安區政府的催告書,球會在11月6日起關閉。事件涉及1,800多名會員,香港及海外會員有200多人。提出申訴的有超過500人。多名會員日前向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求助。

質疑違港商品說明條例

代表球會苦主的香港會員易新光要求中旅澄清,2010年加建的18個洞的高爾夫球場是否合法,因為2004年1月,國務院發《關於暫停新建高爾夫球場的通知》:「2010年加建球場後,是否令整個球場違法,而令球場關閉。」若是出售違法的球場,即是觸犯香港的《商品說明條例》。同時,中旅也涉嫌欺騙證監會,完全沒有提及對會員的賠償問題,有誤導投資者之嫌。他要求中旅公開關閉球場獲深圳政府賠償的明細。

由於球場並非整個關閉,只是關閉違法的球洞,他們要求中旅要公開可以繼續合法經營的球洞。又指,事件因為是涉及大陸及香港會員,還有台灣、韓國、日本,希望中聯辦介入處理這麼多國家的複雜關係。

81萬人民幣僅退10萬港幣

易新光批評中旅粗暴掠奪他們的財產:「因為我們會員投資進去是我們的財產,我們付錢買球會會籍是資產,但他們完全沒有賠償。」

他指中旅的清退方案僅以當年第一手價格計算,而非市價。如2000年會籍是23.8萬港幣,用到現在中旅只退給會員約10萬港幣。他補充說,當球場2010年加建18個球洞時,會員需再多支付20萬元才能使用。直到2015年買一個45個洞的會籍已經高達81萬多人民幣。他直斥中旅賠償不合理、不合情也不合法,要求中旅給予合理賠償,或是提供同等條件的球場給會員繼續打球。香港會員的合約是在香港簽署,內容是根據香港法例。

深圳會員李福長強調,當年是基於對中旅是國企及香港上市公司的信任,花幾十萬購買會籍,但卻在數天內將會員趕出球場,「以幾萬元像打發乞丐一樣讓我們離開,讓所有的會員感到非常的憤怒和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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