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大陸岳陽中級法院將於11月28日對李明哲案進行公開宣判。台灣政府也規劃海基會指派相關人員陪同家屬前往。
台灣陸委會11月24日表示,李明哲3月19日自澳門進入大陸遭陸方限制人身自由,迄今已251天。陸委會認為,李明哲與大陸友人交流台灣民主發展的經驗,關心大陸社會公益與未來發展的相關言論或網路傳遞,不會危害大陸的安全與安定。
陸委會強調,台灣社會高度重視李明哲的人身安全與自由,國內外各界也廣為關注本案的發展,大陸對本案的處置,攸關其對外之人權形象,同時影響兩岸關係發展。
針對李明哲案即將進行公開宣判,陸委會已於11月24日緊急聯繫國台辦,並由海基會通知海協會,希望陸方給予家屬旁聽審判外,基於人道親情考量,並應儘速協調有關部門,讓家屬探視李明哲,另政府也規劃海基會指派相關人員陪同前往。
陸委會呼籲,陸方能作出符合普世價值及人權潮流之合理處置,妥適回應李明哲家屬及台灣各界對本案的關注與期待。
陸委會指出,政府處理本案立場,始終秉持在維護國家尊嚴的前提下,確保李明哲的安全,盡一切力量讓他早日平安返台。政府將繼續努力,與家屬及各界共同合作,早日完成此項目標。
李明哲今年8月遭中共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9月時開庭時「被認罪」。李明哲救援大隊成員蕭逸民日前表示,按照李明哲被起訴的罪名,最輕刑度是10年有期徒刑,但極可能面對重刑,後續探視、執行,確保李明哲上訴權利、中國管轄權爭議、認罪出於被迫等,都是接下來要關注的問題。
至於國際聲援部份,蕭逸民說,由於聯合國正在調查階段,目前正與中國(中共)進行文書交認,他認為,明年中國(中共)向聯合國報告人權狀況時,聯合國會有進一步的關注,將是下一個進展的時間點。
據中央社報道,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表示,家屬也已接到中國指派的委任律師電話,通知李明哲宣判時間,同時邀請家屬出席,陸委會會做好相關準備,協助家屬前往。
李明哲救援大隊成員、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已徵詢過李明哲妻子李凈瑜的意見,李凈瑜這次希望自行赴陸,民間團體也尊重她的決定,所以不會陪同,但希望政府能派員陪同確保李凈瑜赴陸人身安全。
邱伊翎說,民間團體預計27日與李凈瑜共同召開記者會。至於李明哲母親郭秀秦這次是否赴陸,邱伊翎則表示不清楚,只知道李媽媽應該也有接獲陸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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