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在「十九大」開幕辭中表示,作為對法律制度進行更廣泛改革的一部份,他表示要制定「國家監察法」,用「留置」取代「雙規」措施。人權組織評論,如果不能保證被「留置」人的基本人權,這個「留置」就只是個「合法的雙規」而已。

「人權觀察」10月18日報道,該組織中國部主任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說:「如果習的提案指的是被拘留者不受虐待、可以自由選擇律師,權利得到尊重,那麼這確實是向前邁出的重要一步。」「但如果他只是提出用一個(濫用)制度替代另一個濫用制度,那將是法律改革的一個挫折。」

所謂「雙規」,就是中共整治內部黨員的「家法」,適用範圍包括全國8,800萬黨員。中紀委勒令被「雙規」者「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這種懲治手段不受法律管轄,是中共內部私設公堂。

因「雙規」期間往往涉及酷刑,很多貪官一聽被「雙規」,就嚇得兩腿發軟。為防止官員外逃或自殺,「雙規」房間經特別裝修,牆面封海棉板等。被「雙規」過的原湖南寧遠縣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肖疑飛說:「在裏面,你就像一個小小的螞蟻。誰都可以踩死你,碾死你。你沒有任何的自由,也沒有任何的希望。」

在高智晟2016中國人權報告中,中共的「雙規」不僅在公眾視野之外,更在中共制度的法律體系之外,它不受輿論及法律監督,對人權的踐踏觸目驚心,酷刑乃至酷刑致死事件不絕於耳。它實際上是一套法外秘密拘押和刑訊逼供來打擊黨內政敵的黑規矩。

「人權觀察」於2016年12月發表了關於中共「雙規」的報告,該組織呼籲習近平當局廢除這種制度。

大約在同一時間,中紀委主任王岐山承諾遏制濫用「雙規」權力,比如對訊問採取錄像等進行監控,但是這些措施是否得到執行,外界尚不清楚。

「人權觀察」報道,習近平提出的這種「留置」將成為新反腐機構——國家監察委員會手裏的最新權力。國家監察委員會將於2018年3月開始工作,該機構將整合各個政府部門的「反腐」權力,還有權調查任何公職人員,包括政府官員、國營公司的管理人員和公立學校的管理人員。

根據中共官方解釋,「留置」受到法律制約,並要遵守法定程序,被「留置」者會得到足夠的食物和休息,「留置」期限不能超過三個月,經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人權觀察」分析,中紀委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就採取類似的「規範」措施,但從來沒有阻止中共官員在「雙規」的時候濫用權力。沒有任何跡象表明,被「留置」人將享有會見律師的權力或得到補救機制的幫助。

分析說,習近平上任初期,承諾「把權力放在籠子裏」,進行依法治國。他廢除了「勞教所」虐待制度,但是辯護律師、請願者、異議人士、維權人士和批評政府的人,仍在當局以「維穩」的名義下,受到打壓和限制。

理查森說,如果沒有把被留置人的基本權利納入新的立法規定,那「留置」也就是一個「合法的雙規」,「仍會被濫用, 也不可能成功地阻止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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