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個叫Andrew Newman的加拿大人把一名華人大媽被警察搜身的片段上傳到Facebook後,這個片段立刻在華人圈火了起來。
Newman說,他在9月7日發現一名華裔老婦在加拿大卑詩省白石鎮捉螃蟹,竟然殘忍地將禁止捕撈的母螃蟹的蟹鉗和蟹爪活生生的拔下來,再將剩下的螃蟹身體丟進海裏。
Newman把此事報警,加拿大皇家騎警(RCMP)到場後,在這名華人老婦上衣口袋中搜索出一些被她拔下來的蟹鉗和蟹爪,又從她另外一個口袋也搜出來一些。
Newman在Facebook上寫道,「這個女人抓住的螃蟹不夠尺寸,她把螃蟹爪子拔下來後放在口袋裏,再把螃蟹扔回水裏。這個夏天我經常看到沒有鉗子的螃蟹,都沒想明白這是為甚麼。這些沒有腿腳的螃蟹再也沒有能力捕食或保護自己,這是一種貪婪和殘忍的行為。」
片段中,騎警詢問這位大媽有沒有(釣魚)證件時,她開始辯解,還用普通話回答:「我不懂。」
由於這名華裔老婦將螃蟹的身體都投回海中,加拿大警方暫時不能確認她捕捉螃蟹有沒有違反捕蟹規定。
華人大媽的這一行為被上傳至網絡上後,引起軒然大波。很快片段觀看量達31萬,引來了很多華人的評論。
有人說,這個大媽「不是三歲孩子,是年過半百,怎麽能說無知,加拿大好心讓百姓釣螃蟹,是給人們一個寬鬆休閑的活動,也是讓人們自覺遵守道德規範,愛護環境,保護生態,這個大媽真是損人利己。」
網友theriver1發表評論說,老太婆的行為極為惡劣,其本質就是為了抓母螃蟹。如今大個公螃蟹很難釣到。絕大多數釣上的符合尺寸的螃蟹都是母的。母螃蟹一旦被抓光,基本上附近的螃蟹資源就都滅絕了,因此,老太婆的行為必須嚴懲。
無獨有偶,今年6月份荷蘭《華僑新天地》報道,有華人在Maassluis小鎮深夜裏抓捕大閘蟹,當地居民對此非常不滿並向警察投訴。
幾個月後捕螃蟹的華人分別收到2千歐的罰款單,還要留案底5年之久,因為觸犯了法律。原來在歐洲捉螃蟹,必須得有相關執照或書面同意書。個人擁有、運輸、買賣大閘蟹都是不允許的。但是出於防止大閘蟹肆意繁衍的考慮,在特定環境下可以進行大閘蟹的交易,比如在將大閘蟹當成食品出口的前提條件下。
不久前,澳洲和新西蘭等地媒體也報道澳洲一華人虐殺受傷袋鼠的1分41秒的片段,情節殘忍,立即引起網上一片怒罵。大紀元9月2日發表的一篇題為「貞岩:澳洲華人虐殺袋鼠之聯想」的文章寫道,人們不禁擔憂,這樣下去,華人到了海外,西方美麗的自然景觀和生態環境還能維持多久?西方世界是否也將變成今日的大陸?海外的野生動物是否還有生存的空間?再接下來,說不定還會發生甚麼⋯⋯
這些華人為甚麼到了如此可怕的地步?究其根源,在中國大陸從小就被迫接受著「無神論」、「唯物主義」、「戰天鬥地」、與天鬥、與地鬥、與人鬥等的思想灌輸,不少人真把自己當成了「高級動物」,傳統的道德理念、善惡有報、仁義禮智信等做人的規範被遺棄甚至遭到鄙視。這樣發展下去確實是非常可怕的。好在一些海外華人由於身處自由世界多年,了解了許多真相如中共的惡行,在抵制著危害人類的紅色思潮對海外生態破壞現象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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