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鴿」來勢洶洶,正面襲港,十號颶風信號早上生效,持續至下午2時。位於紅磡漆咸道北388號昇御門,懸掛在大廈的高空工作台在強風下搖動,衝擊力極強,擺幅達十餘米,多次撞向住戶玻璃窗,導致部份住戶窗口玻璃嚴重損毀,玻璃碎片散落街上,屋內雜物被吹出窗外滿天飛,大廈部份牆身更被撞破,十分危險。其後有消防員到場,試圖固定吊船,但難度極高。吊船在連番碰撞後已撞毁變形,多個部件掉落,只餘下殘架仍懸吊在空中。目前警方正在調查中。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回應該事件,批評有關管理公司及吊船器材負責人嚴重失職,在明知颱風來襲的情況下,未能預早妥善收回及放置吊船,令吊船在強風下撞毀住宅玻璃及外牆,威脅住戶及公眾安全,做法極不負責任,要求政府徹查事件,追究相關公司責任,相關戶主亦有權追討一切損失。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吊船)規例》,吊船的擁有人須確保,其吊船不得在相當可能危害其吊船的穩定性或相當可能對其吊船上所載的人造成危險的天氣情況下使用,若違反該條令,可即屬犯罪,可處罰款$200,000及監禁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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