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惡報,很多人會想到殺人越貨,坑矇拐騙,做了這樣事的人會遭惡報。清朝汪道鼎的《坐花志果》記述了很多善惡報應的故事,警戒後人要行善積德,不做惡事。其中有兩篇故事,講述了口業的報應。

故事一:有一人,出身大家族,進京去候選官職。帶著懷孕的妻子和年高的母親,從江西出發,到了揚州,遇到同族兄某司馬在此任南監同知(代理太守),於是就將妻子和母親暫時留在族兄家,自己隻身進京。沒有等到開選,就死在京城寓所了。噩耗傳到揚州,司馬想暫時保密,因為死者的妻子身體病弱又將臨產,老母年事已高,等她產後滿月,再讓她知道。

但司馬之妾,自從正室(正妻)死後,就以資格漸老把持家政。聽說後,堅持反對說:「雖是同族,已各立門戶,怎麼能身服凶喪,長久住在別人家裏!」就自作主張,前去把實情告訴了那位即將臨產的弟婦和老母,並且要她們趕快另找房子搬出去,也好安設靈堂舉哀。司馬雖然怪罪她不應這樣做,但已經挑明了,也沒有辦法,只好任之。

過了幾年,司馬被舉薦調去一大郡任正職太守。他一人先去上任,把眷屬留在金昌,等一切安頓就序,再來按迎。當時太守才四十,年富力強,三年一度的政績考核,成績又是江蘇第一。特許通知他本人知曉,並要上奏朝庭,以後或任藩台或任臬台,榮耀顯赫,指日可待。他的妾既已統理全部內政家務,儼然就是正位夫人了。這一年恰是她三十生辰,大肆張燈結彩,設樂擺宴,接受親戚賀儀,得意非凡。卻不知太守還未到任,剛走到袁浦,突生大病而死。就在其妾生日前一天噩耗傳到。子姪輩人都主張,等生日過後再公佈舉哀,而新任太守之子恰好在蘇州,堅持主張不能如此,說:「這是何等大事!難道能讓前來弔唁者等在門外,而裏面仍鼓樂酒宴,受人朝賀嗎?!」便直進內院,把凶信告訴了其妾,並親自帶領家人把燈彩全部摘除,更換孝服,設靈堂舉哀。

故事二:姚康明,我外祖父的同姓族弟。學問好,也有才能。一生沒有其它惡業,只是語言輕薄,好寫文章譏刺別人。凡遇到有關別人家中婦女之事,只要有一點影子,就生編硬造,繪形繪色地寫成詞曲。因為詞意清新,有許多詞曲到處傳佈。

他每次科考,都不得中。又因他的輕薄出了名,也就沒有人敢延聘他教授自己子弟,最後竟窮餓而死。死時,連衣服被子都沒有,裸臥在一堆破棉絮中,虱子多得可以抓一大把。我外祖父為他處理殯葬,他留下一個兒子,無依無靠,外祖父把他收養了。孩子倒也醇厚拘謹,大家都指望他能長大成人,頂門立戶。等到讀書年齡,準備上學了,突然暴病而死,姚康明就絕了後人。難道不是輕薄之報嗎!

故事一的司馬之妾出於惡意告訴實情,傷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故事二姚康明雖有才學,但是沒有用到正經地方,捕風捉影,害人之深,最終痛苦的死去,也絕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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