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長年在國外做生意的山東商人于振雷發現自己在交通銀行的2,380萬元(人民幣,下同)存款沒有了。于先生緊急報案,但涉案人員已失聯,涉案銀行也不配合調查,該案至今沒有結果。
2017年1月13日,某港資公司法人代表于振雷在交通銀行北京大望路支行櫃檯辦理業務時,發現自己帳戶中2,380萬元的存款幾乎全部不翼而飛,這是他4年來陸陸續續存入的生意資金。4年前的2012年9月12日,他在交通銀行北京建國路支行櫃檯開立了這個儲蓄存款活期帳戶。
于振雷發現資金不翼而飛後,急忙報了案。調查結果顯示,這筆巨款是被交行建國路支行客戶經理張靜假冒他本人到場的前提下,重新變更了包括取款密碼、手機號碼、網銀U盾、網銀密碼等全部手續後,分7次通過網銀密碼登陸及USB授權,將巨款全部轉走。
令人瞠目結舌的是,從2017年1月13日案發到2017年2月中旬期間,涉案的客戶經理張靜多次參與該案的偵破探討工作會議。張靜於2017年2月中旬失聯。到2017年3月3日,北京朝陽公安局刑偵大隊告知受害人,這個案件犯罪嫌疑人、交行客戶經理張靜跑了,比較難以鎖定對方活動軌跡。後來這個案件被移交給了北京公安局重案組。
3個月過去了,于振雷跑遍了銀行、警方、信訪局、銀監局等所有正常申訴的途徑,窮盡了所有能想到的方式,但案件沒有一點實質性進展。
交通銀行與警方相互推諉
為了儘快要回失去的巨款,于振雷數十次和交通銀行北京市分行、交通銀行總行交涉,得到的答覆僅僅是讓他去找警察破案,而北京警方稱,交通銀行未能積極配合破案。
于振雷告訴大紀元記者,北京警方稱,交通銀行未能積極配合,造成取證困難,「由於經辦客戶經理失聯,該案件相關業務辦理過程暫難以進一步核實。」
警方還稱,自案發以來,交行方面「就像擠牙膏似的」採用各種拖延手段、避重就輕地應付,也不向警方提供銀行職員盜竊資金的視頻資料,以及辦理人員、審批人員的相關信息。張靜失聯後,交通銀行北京分行工作人員數次前往張靜父母處,告知張靜父親張宗濤,「讓張靜再也不要回來了」。
更讓于振雷感到悲哀的是,出現這麼大的事,北京分行負責人郭莽不僅不出面協調,還派其助理唐碩警告他說:「行長每天工作都很忙,沒有時間,也不會見你的。」「你想要回你的錢,去找警察呀,去找法院呀,你有本事需要先能告贏我們再說。」「警告你不要再來這裏,銀行不會還給你一分錢。」
受害者遭遇過謀殺
他說,平時在新聞上看到各種銀行資金被盜的案件,但這種可怕的「巨額資金被盜-遭遇殺人滅口-銀行不配合警方-銀行對付儲戶等一連串的事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于振雷按交通銀行建國路支行客戶經理的通知要求,去年10月下旬一天凌晨他從國外飛抵北京對帳戶進行維護。他當日上午9時,去交通銀行建國路支行提交了公司年審資料,晚上8點在小區附近遭遇兩名職業殺手定點襲擊,所幸死裏逃生。
于表示,他平時為人很低調,常年不在國內,家庭和睦,和親朋很少接觸,生意上從不和人結怨,生意夥伴害他的可能性也很小。他一直想不明白為甚麼遭遇謀殺,當時還不知道他的銀行資產早已不在了。
于說:「希望有關部門還我一個公道,也希望交通銀行對得起儲戶信任,不讓儲戶寒心。」
專家:銀行要負責任
種種跡象表明,這是一宗可能涉及交行若干人員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故意盜取儲戶資金的窩案。對此,北京師範大學MBA導師經濟專欄作家段紹譯認為,現在犯罪份子沒有信仰,沒有底線,膽大妄為。政府懲處力度不夠,在中國犯罪成本低。銀行管理也有漏洞,這麼大的額度流動是要監管的,不可能是一個人經手的,銀行是要負責任的。
中國金融智庫研究員鞏勝利說,首先要從銀行的遊戲規則、是不是交行正式員工、是不是在銀行的公開正式場合三個方面判斷資金存儲是否合法。如果是合法的,出現這麼大的資金流失,交行推卸不了應該承擔的責任。
交通銀行是大陸第一家全國性的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近年來被查出許多問題。
交行原廣州分行行長劉昌明在主政該行的3年間,違規放貸累計98億元人民幣,仍有約46億元沒有收回。2009年案發前劉昌明攜1億元外逃,至今仍未歸案。
2014年8月4日,北京秦姓儲戶的交通銀行儲蓄卡被他人在山東省濟南市一台ATM機,分4次轉出及取現共計5.48萬元,法院判定交通銀行負全責。
2007年5月16日,某港資公司楊姓老總在交行瀟湘支行營業廳辦理了太平洋借記卡並存入現金100萬元,第二天存有100萬元的帳戶內僅剩餘額4950元。據查,錢是從河南鄭州某銀行被取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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