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開始,各簽署國同步實行CRS,大陸將在12月31日之前完成調查個人高淨值帳戶(金融帳戶加總餘額超過600萬元),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調查個人低淨值帳戶和全部存量機構帳戶,在2018年9月首次對外交換信息。

中共兩會前,多名涉貪「老虎」被撤職、庭審、抓捕。而在兩會前兩個月,大陸和數十個國家地區1月1日開始同步實施共同申報準則(CRS)的消息備受關注。

貪官海外贓款將無所遁形

直到3月3日中共兩會首日,CRS的消息一直在發酵。分析人士認為,未來海外有巨額財產的帳戶將被審查,尤其是貪官轉移至海外的贓款將無所遁形,這是習當局在封堵貪官資產外流的渠道。 

CRS是指簽署國之間互相披露對方國家公民在本國的財產狀況,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AEOI(金融帳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中的標準之一,目前有超過100個簽署國。 

CRS類似美國的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與其它國家(地區)根據政府間協定進行帳戶信息交換。

大陸「特定人群」更敏感 

市場人士針對大陸的情況分析,CRS的實行與普通老百姓的關係並不大,主要是大陸的「特定人群」會比較敏感。 

涉及到CRS互換信息的人群包括:移民海外;在海外配置金融資產、未移民的公務員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利用海外空殼公司持有資產;購買海外大額保險;在海外設立家族信託;在境外設立公司從事國際貿易;金融財富機構從業人員等。 

上述所說的金融資產包括存款帳戶、託管帳戶、現金價值保單、年金合同、證券帳戶、期貨帳戶、持有金融機構的股權/債權權益等。 

彭博社曾引述分析表示,CRS生效後,更多的是針對那些擁有多個帳戶,並且投資股票和房地產的人。 

美國智囊機構全球金融誠信組織(GFI)的報告顯示,以2000年至2011年為例,流出的大約3.75萬億美元非法現金中,有相當部份是貪腐收入。 

以上述CRS互換信息所涉及到的類別為例,江派前中共重慶市長薄熙來家族,為了避稅和隱藏真實身份,曾利用「家族信託」,用贓款購買了法國楓丹‧聖喬治別墅。 

江澤民集團核心人物曾慶紅的兒子曾偉耗費幾億元人民幣在悉尼購買豪宅。江派前中共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或其親人曾在香港買入3,750萬大額保單,他被抓後其保單仍有效。此次CRS的簽署國和地區中,上述案例中所提到的法國、澳洲和香港都位列其中。 

兩會前多名貪官被處理 

今年1月初,習當局將隱瞞境外存款定性為犯罪。 

3月3日開始的中共兩會,被媒體稱為在密集的「打虎」聲中開始,有評論人士分析,這釋放出習當局繼續清理江派的信號。 

在兩會之前的2月22日,中共國台辦前副主任龔清概因受賄被庭審;第二天(23日)國台辦前副主任、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被撤職。 

2月28日,遼寧省人大副主任李文科被抓;3月1日上海檢察院前檢察長陳旭被抓;3月2日中共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主任、中央委員孫懷山被抓。 

以上近期被處理的貪官中,孫懷山曾經擔任江派前常委賈慶林「副秘」長達10年;鄭立中與龔清概所在的福建、李文科所在的遼寧、陳旭所在的上海都曾是江派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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