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日,中共最高法院對聶樹斌作出無罪判決。從1995年案發到2016年的終審改判,聶樹斌案件歷時21年,聶樹斌改判無罪與一般案件不同,有其深層的重大意義。
在中共體制下,國家機器都只為共產黨的統治穩定來運轉和服務,沒有獨立於共產黨控制之外的司法系統,沒有自由媒體的監督。在共產黨謊言和暴力的統治環境下,民眾的多種基本人權都被剝奪和打壓,這是造成大陸民眾冤假錯案普遍存在的體制原因。聶樹斌案,就具有典型的中共體制因素特點,這樣的冤案比比皆是,被媒體曝光的只是冰山一角。
與同類案件相比,聶樹斌案件有其特殊之處。比如,從2014年11月4日,與聶樹斌案件極為相似的發生在20年前的呼格吉勒圖案也啟動再審程序,2014年12月15日,僅僅一個多月的時間,內蒙古高級法院就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呼格吉勒圖父母獲賠205萬元的國家賠償。相反,聶樹斌案件從2014年12月重啟再審到如今宣判無罪,用了幾乎2年的時間。聶樹斌案件經歷曲折,主要有兩個原因。
第一,對於任何一個瞭解和關注聶樹斌案件的人,面對聶案所披露的充足證據和信息,都可以作出聶樹斌無罪的判定。但是,聶樹斌案件經歷至少十年曲折,真凶王書金現身主動認罪超過十年,鐵證如山,河北省聶案的辦理者卻千方百計阻撓複查重審,掩蓋罪惡。
應該對掩蓋聶樹斌案件真相擔責的中共高層官員,一個是下令速判聶樹斌死刑的時任河北省委副書記、後任國家安全部部長的許永躍;一個是現已落馬時任河北政法委書記張越。這兩個人都是江派政法系統的高官。
第二,聶樹斌案件牽扯到中共活摘器官的罪惡。香港《蘋果日報》曾報道,1995年,石家莊法院發現聶樹斌案有疑點,主張疑犯從輕判死緩,但是在為當年患尿毒症的中共高官章含之尋找移植的腎臟時,發現聶的匹配。為救章的性命,高層下令立即處死聶。
章含之2008年1月去世前曾自稱「我多活了12年」。據數據顯示:1994年章從澳大利亞回國發現腎病。1995年章病情加重,昏厥在辦公室,醫院已發出病危通知。章第一次換腎,據網上說法,用了聶樹斌的腎。21歲的聶樹斌於1995年4月27日被執行死刑。章第二次換腎時間是2002年。為章換腎的是上海長征醫院解放軍全軍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長朱有華。
章含之第二次換腎的時間是在2002年,這個時間正是中國醫院大規模做器官移植的大幅飆升期間,也是海外獨立調查機構作出調查,中共江澤民集團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數量大量增加的時間。
河北省公檢法一體的政法系統,為了掩蓋聶樹斌案件的真相,其背後的真正目的是因為聶樹斌的器官與中共高官章含之的相匹配。這說明了起碼早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中共就已經形成了摘取死囚器官以為中共高官提供器官供體的體系,為中共高官提供死囚器官早已經形成規模。
2013年河北高院裁定王書金非聶樹斌案真凶,很可能是為了掩蓋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驚天罪惡被曝光。
聶樹斌案件以上的兩個與眾不同之處,顯示出其深層的重大意義。
首先, 聶樹斌案件重啟再審困難重重,歷時兩年,因為幕後操縱者都是江派政法系統重要成員,因此,遭到江澤民集團的阻撓和抵抗,這與習近平當局對江澤民集團的反腐和打虎形勢密切相關。如今聶被宣判無罪,顯示出阻撓聶案的背後勢力落敗,在習近平成為領導核心之後,就江澤民集團大勢已去,這種態勢將在2017年加速呈現,江澤民本人被公開抓捕的可能性在不斷增加。
習近平在2014年的中共四中全會上,提出「依法治國」,與此相關,從2014年到2015年,中國多地法院重審冤案和啟動國家賠償。這種舉措,一方面為中國社會將逐步過渡到真正的法制社會在做出嚐試,另一方面,也是為未來中國將會出現的更大規模的冤案重審和國家賠償做出鋪墊準備。
第二,聶樹斌案件的背後,隱藏著中共江澤民集團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驚天黑幕。
江澤民集團在迫害法輪功的十幾年當中,犯下的最大的罪惡,就是利用中共控制的國家機器,系統地活體摘取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利。這種突破人類底線的犯罪如今仍在持續,也成為當今執政者正常執政的嚴重障礙。除了江澤民集團少數迫害元凶之外,任何有一絲人性和良知尚存的當權者,都不願意承受巨大國內國際壓力和譴責,去做出殺害和活摘同胞器官的事情,也不會願意去承擔江澤民集團犯下的滔天大罪。
中國要實現真正的「依法治國」,就必須結束這個世紀全世界最大的人權迫害——對法輪功群體的迫害,並且把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集團的元凶江澤民等人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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